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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租赁合同

时间: 新华 租赁合同

合同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达成协商一致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协议。起重机租赁合同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大家整理了一些起重机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结构形式:

2、租赁设备品牌:型号:

数量: 台

租赁设备产权人:

3、租赁期限:预计租赁期限为年日至月 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以乙方租赁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开始计算,停租日以甲方书面通知日为准。

4、租赁形式:按形式

租赁单价: 元/台班·台

5、合同总价:(实际结算以双方确认单为准)。

6、租金结算及支付

6.1每天由吊机组填写租赁机械使用数量确认单,一式两份,并于当日交甲方有关人员确认。仅本合同所列人员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员才有权对签认单进行确认。

甲方人员为: 乙方人员为: 。

甲方应在当日内对确认单做出确认。日确认单作为租金结算依据。

6.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从起租日次月及后每月10日支付确认单确认的上月租金的 70 %,若剩余租赁期不满30天,以(月租金/30天)×实际租赁天数计取租金。

6.3 租金构成内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时)×实际租赁设备使用小时数计取租金。

6.4设备离开施工现场甲方支付总台班数金额的6.5余下款项在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终止后1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最终的结算报告,甲方应于收到最终结算报告后30天内,由甲方的项目部对其提交的报告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甲方的合约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审查完毕,并于审查同意后的应向乙方支付租金余款。

7、双方义务

7.1 甲方义务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业场地,乙方作业人员的住宿。

7.1.2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设备进场相关手续。

7.1.3 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员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费。

7.2乙方义务

7.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证明、起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有关部门颁发的租赁编号及所在市级安监局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符合要求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7.2.2乙方应于交付租赁设备时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权属证明文件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乙方须保证租赁设备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

7.2.3乙方进场人员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7.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租赁设备负有免费维修的义务。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4小时之内,另派同规格起重设备到甲方现场进行替换,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7.2.5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

7.2.6 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赁通知之日起当日离开现场。不得因甲方未付清应租金而延误出场,延误期间乙方无权收取租赁费。

7.2.7 乙方委派的吊车司机及司索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由于乙方作业人员的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设备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7.2.8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燃油费用、工人工资、生活费用、设备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

8、安全施工

8.1乙方配备专业指挥司索工(持证上岗),明确指挥方式(报话机、旗语、口哨,使用报话机指挥人员必须说普通话),按照操作规程负责起重的指挥工作。

8.2乙方机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JGJ33-20_《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规定施工。

8.3乙方吊车司机应按司索工指挥操作机械,拒绝非司索工及其他人员的指挥。

8.4夜间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8.5乙方司索工、吊车司机严禁酒后指挥操作机械,一经甲方发现,立即开除现场并不作结算。

8.6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租赁器械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禁止超载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确认单予以确认,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双方协商的支付时间支付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9.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进场,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9.3因租赁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施工,延误甲方工期,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 20_ 元。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9.4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安全施工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

9.5租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修复,甲方有权让乙方另派同等设备进行替换,否则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元,迟延超过__2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且不给予租金结算。

9.6合同期内,乙方起重设备维修期间不予计时,甲方不支付维修期内的一切费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资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机的,停机期间租金按照实际停机天数×设备台班折旧费(折旧费=日租赁费用×30%)向乙方支付。

9.7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 1500 元,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9.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现场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极怠工、罢工等情况,乙方不但要另派作业人员到甲方现场配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负全责。

9.9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10、禁止权利转让

乙方不得在执行与甲方期间将设备租给第三方。如有类似情况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月租额20%的违约金。

11、纠纷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1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工程所属地区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2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2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方讲解清楚,双方委培人员按发放清单检查、出库、装车,经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五、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一定限额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九、承租人乙方将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26条、第34条、第35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时不允许出租(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长 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转让、变卖抵押的,应当按照物质实际价值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① 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 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 汽车起重机 规格型号: SYM5330JQZ(STC250H) 台 数: 一台 出厂日期: 20__年3月7日

二、设备使用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设备进场时间

本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工地现场;工程项目名称: 公司所有工地 ;设备进场时间:随叫随到,不固定时间。

三、租赁期限:

根据甲方需要,随叫随到,不固定期限。

四、租赁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租用吊车为包月制,租金按月计费元/月(含税金)。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天数/30天乘60000元计算。包月最低期限为一个月。

五、租赁相关费用的约定

2、 设备租赁时间自设备进场正式使用起计算。

3、 吊车燃油费以及乙方操作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由保养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方为该设备配备司机、起重工。

5、 采用按月结算方式设备,当月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单,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时间按台班计算。另甲方在工程结束后五日内应结清乙方所有的租赁费。

六、甲方责任

1、 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保证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

2、 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抵押及变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变更施工地点。

七、乙方责任

1、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能正常投入使用。车辆每月维修期限为两天,维修时间可以尊重甲方的意见,乙方应已不影响甲方现场施工进度为主,合理安排修理时间。

2、 乙方司机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持证操作,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上班时间:乙方驾驶员应完全遵守甲方工人的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每天10个小时工作时间。如因进度需要,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加班需求。

4、 乙方司机在现场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配合度不够好的司机人员,乙方应尽快送选合适司机,以不影响进度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4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一、出租设备名称: 塔式起重机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高度:

四、设备使用地点: 工程名称:

五、租赁时间: 年 月 日(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六、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进出场安装费按18000.00元包干。(费用包括:检测费、地角螺栓、运输费、吊装、工资)。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月租费为16500.00元包干。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算,超出叁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操作人员(司机)按1600.00元/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税金额。

3、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使用一个月后乙方应及时支付该月租金16500.00元给甲方,月清月结,租赁费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过五天。

4、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个月以上的停机,停机时间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赁费的60%收取滞停台班费,即9900.00元/月,固定设备中途不报停,竣工报停以双方认可的报告为依据,从乙方工程申请开工日直至报停日止。

5、设备退场前,乙方应付清所有款项。否则甲方可以拒绝停报或退场,并仍按正常租赁费用收取。

6、基础制作、异形附着及预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费日期计算方法:

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费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均双方认可为终止日。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派有证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于28个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时)。

3、操作指挥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作业,考虑24小时连续作业。为我公司司机的稳定,工作的灵活性,裁减人员只能考虑裁减指挥。

4、甲方负责提供塔机基础图纸。

5、甲方及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时间中小修超过4小时,则不收取当日租金;大修如果超过2天则扣除当月租金(主电机除外),但不负责间接损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话的对讲机2台、吊盆3个、料斗2个、吊绳3付及配电箱至塔吊的电缆。

8、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有关资料。

九、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请报告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食宿费用。

3、提供甲方进出场条件,如设备专线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所耗电费;并保证塔机工作所需电压,因电压不稳导致烧坏电机,损失由乙方负责。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结合现场进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十、安全事故:

1、特别声明在塔吊安装前必须买好保险,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甲方设备发现故障而不及时处理和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章指挥作业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指挥失误及与塔机操作无关人员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安地脚螺丝或20日内未安装塔吊,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岀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

的原贝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租用乙方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情况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型

生产厂家岀厂______年______月备案编号最大高度

建筑起重机设备按建筑起重机设备说明书标准安装附墙,根据现场布置图及甲方工地实际需要,如因施工需要增加附墙或非标准附墙,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双方根据现场情况协商处理。

第二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每台建筑起重机设备租赁期限为个______月。实际租赁期限超过个______月,超过时间按照实际租期支付租金。使用时间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实际交付使用开始(以现场签单为准),到实际停止使用为止。第一个______月与最后一个______月如实际使用不足______月,当______月租金按照______月租费+30天__计租天数计算。

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半个______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进退场费

1、每台建筑起重机设备租金及进退场费:________________租金___________元/______月/台;每台建筑起重机设备进退场费___________元(含运输、安装、检测、拆卸),租金和进退场费均为含税价。

2、租金及进退场费支付方式

(1)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开始使用时,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的进退场费,设备退场后再支付另外一半。

(2)租金采用______月结方式,不足______月的按天计算,租费每个______月一支付,在支付段下个______月 号前付清上一支付段内的租金。乙方应向甲方岀具税务发票。

(3)使用时间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实际交付使用开始(以现场签证单为准),到实际停止使用为止。

(4)春节停工期间,乙方不收塔吊使用费。具体时间由甲方提供签证乙方签字认可。

(5)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机,乙方不收取此停机时的租赁费用。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________________本设备的租赁由配备操作人员。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________________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要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符合要求、性能良好的设备。乙方提供建筑起重机设备的.基础图、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盖乙方公章)交给甲方留存。

2、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3、乙方建筑起重机设备进场之前,应提供建筑起重机设备的基础脚预埋件及相关零配件给甲方制作建筑起重机设备基础。

4、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事故,乙方赔偿相应造成的人和物的直接损失。

5、接到甲方的故障报告后小时内排除故障,若小时内未排除故障,甲方扣除乙方双倍当______日租金。

6、起重设备实际停止使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拆除设备通知后,天内拆除设备出场。

7、由于设备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导致的安拆事故由产权单位和安拆单位共同承担经济和安全责任。

由于设备的质量安全隐患而在使用中发生的事故由产权单位承担安全和经济责任。

8、进退场安全责任及装卸车费用、场外运输费用由产权单位自行负责承担。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出租设备货到工地,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场验收(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同时将签收的租赁设备交接单据交给乙方。

2、乙方建筑起重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______日起天内,甲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共同完善验收资料。

3、建筑起重机设备由甲方负责定位,严格按乙方提供该设备说明书基础图施工和编制基础施工方案。如施工升降机基础特别是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或天然基础上,要进行基础承载力验算,加固基础并提供基础验收表给乙方。甲方负责预埋建筑起重机设备避雷设备,保证建筑起重机设备基础不积水。

4、甲方应提供现场布置图给应乙方留存,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该设备使用说明书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如因实际施工情况与使用说明书技术要求出现重大误差,影响到乙方机械设备的常规安装和拆卸,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乙方建筑起重机设备基础2m范围内设置两个专用开关箱和电源,各配备一个100A的漏电开关(三相五线)和隔离开关,电源供电线截面面积不少于平方毫米,并负责联接至起重机械电源接线端处。甲方要保证专用电源稳定,满足使用条件,如因配置的电源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搭设地面吊笼出入口防护棚、卸料平台、楼层呼叫器按钮的连接线及各个停层站防护门,并承担费用,要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7、乙方负责建筑起重机设备验收手续及费用,甲方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甲方提供资料、盖章不及时,造成建筑起重机设备不能如期申报检测,导致有关部门不准使用建筑起重机设备,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8、非乙方原因,导致建筑起重机设备基础倾斜而重新安装,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

9、若建筑起重机设备的安装高度超过其独立高度,由甲方负责制作建筑起重机设备的附墙预埋件,由乙方提供附墙框架。楼面附墙预埋件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提供预埋尺寸。附墙杆安装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搭设拉杆处的上人脚手架。甲方负责搭设拆卸建筑起重机设备的钢管脚手架。

10、甲方必须保证建筑起重机设备进退场道路通畅(米板车正常进入运输),提供足够的场地和空间给甲乙方进行装卸。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约定条款,如双方的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日不得超过_______%。

第八条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自然岀租人。

2、在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______日起生效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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