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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 新华 租赁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合同违约时,可以为另一方提供法律救济途径。下面小编给大家提供一些天津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参考,希望对大家写天津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有帮助。

天津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1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1、 本合约所指租赁的房屋是座落在单位,上述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是出租方。租用的面积为平方米(以合法的产权证明文件为准)。2、 租赁该房屋的用途为。

3、 该房屋的室内装修标准及主要设备设施为:。

第二条  租期及租金

1、 经租赁双方协议,出租方同意将上述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为,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到期未能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约,承租方应将租用的房屋完好无条件地交回出租方。

2、 双方共同约定租赁期内租金为每月币元正(¥), 于承租方在签订本合约时,须交房租按金为币元正(¥),以及首个月租金为币元正(¥),合共币元正(¥),在租赁期内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及管理费抵偿。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在履行租赁合同所有义务及缴清因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费用后,出租方日内将按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出租方每月收到租金应开出有效发票。

3、租金和管理费支付方式:  □支票□现金。支付地点:。

4、 租金和管理费支付期限:承租方应在每月从起租日开始计算的天内向出租方全额付清当月的租金;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及时间则按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装修及维护

1、 自出租方交付该房屋之日起,承租方如因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原则下,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承租方的装修方案必须在开始装修前送出租方审批并备案 。

出租方须在个工作日内对承租方的装修方案予以批复。而后由承租方将该装修方案报物业公司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承租方才能开始施工。

2、 双方对该房屋维修的范围及费用承担分别为:在租赁期间,房屋的一般性修缮,除房屋整体结构及房屋内部管道质量外均由承租方负责。

第四条出租方责任

1、 对承租方提交的房屋装修方案予以批复。

2、 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将租赁房屋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承租方无权干涉,但出租方应提前不少于六十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租赁房屋的产权转让给第三方,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约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的义务,本合约对承租方依然有效。

3、 出租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主体结构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有人同意,该房屋没有权属纠纷,所提供附属设备与《附件 》所列项目相符: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 按时向承租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之房屋。每迟交一日,需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5、 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6、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出租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出租方负担。

7、 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出租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五条承租方责任

1、 承租方不得以上述房屋的使用权作为本身之经营提供任何担保。

2、 租用期间的公共和私用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大厦管理费用,按供应单位之收费单,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必须服从物业公司的治安管理和业主住户公约。

3、 承租方在迁出上述房屋时,必须把在租期内自置之全部家私搬走。

4、 承租方若要改变房屋间隔,须取得物业管理处批准及经出租方同意,并在迁出时按出租方要求把房屋恢复原样。在迁出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进行入墙的装修不予拆除,以维持该房屋原有整齐,但出租方应给予承租方适当补偿。如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拆除 。

5、 承租方应在每月从起租日开始计算的天内向出租方全额付清当月的租金。如果承租方在本合约所规定的交纳租金的期限内未交付或未交清租金,除继续有义务交纳该租金外,还应向出租方交纳滞纳金,每日滞纳金是每月租金数额的万分之。承租方有义务立即向出租方缴交应付清的一切款项。

7、 承租方收到出租方交来该物业之所有房门、信箱锁匙共条,承租方退出时必须全部交回出租方,如有损失必须照样配妥。

8、承租方租用的房屋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租他人使用。承租方应确保租用之房屋不受损坏,如房屋在使用期间,因为承租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1、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约,收回所出租之房屋:

(1) 承租方利用租用的房屋进行抵触社会法律之非法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2) 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天,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仍未交纳的;

(3) 承租方单方终止本合约。

2、如出租方有下列情况发生,承租方有权终止本合约。

(1)擅自变更租金的。

(2)房屋权属出现纠纷的。

(3)房屋主体结构损坏,不能再用于经营或居住的。

(4) 迟交房屋超过天的。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本协议时,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该房屋已有的土建装修;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拆除,则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拆除。

2、合约期满,该房屋出租方如继续出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但承租方须提前个月与出租方协商。

3、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与承租方有关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纠纷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 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退租。如承租方提前退租,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个月按金。如出租方提前收回物业,需赔偿双倍按金予承租方。合约期满,承租方应按期迁出,承租方逾期不迁出,出租方有权通过诉讼,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收回物业。

5、 如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地方行政规章规定需将本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双方同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则由负责办理,由此产生的税费由承担。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文本及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效力相等。

出租方:承租方:__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天津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房东<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乙方>: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年月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吨.电表底数:度

甲方:身份证: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年月日

天津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区,房屋____(间)编码为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租赁房屋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__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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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天津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4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___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小区)号楼层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设施情况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有:乙方从承租期开始计电表:;水表:;煤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即承担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每月千元整。

乙方付甲方押金元(大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于每季度的第个月的日前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七条维护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使用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乙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应将屋内设施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日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的;

4.拖欠租金累积达日;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对承租房屋造成损坏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通知对方。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双方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天津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

2.

3.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房屋租赁用途为居住和生活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三、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租金按季度交纳,每季度1号前结算,如有拖欠或拒交,甲方有权停止出租并收回房屋。

四、乙方租赁期间,有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暖气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并预交押金。租赁结束时,乙方须结清欠费,甲方将押金如数退还。乙方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租赁权,并没收所有的租赁费及押金。

五、乙方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因乙方违法犯罪后产生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六、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租赁期间,乙方应注意保持房屋卫生,爱护房屋设施,损坏物品要照价赔偿。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如有违约,押金不退还。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则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否则押金不予以退还。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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