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备租赁简单合同
签订合同可以约束双方履行义务,保障合法权益,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优秀的工程设备租赁简单合同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工程设备租赁简单合同,供大家参考。
工程设备租赁简单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方式、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
乙方租用甲方设备,在乙方使用地实行_____小时作业,月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限为壹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
四、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五、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操作者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操作者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甲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4、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三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六.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驾驶员提供食宿。
2.乙方按期给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用。
3、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
七、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设备租赁简单合同篇2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1、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并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2、租赁方式与价款
2.1、该设备为带人机械租赁,由乙方配备操作手2名,其人工费由乙方支付,住宿由乙方承担。
2.2、该设备以工作日形式计算租金,单价为2500元/天(大写叁仟元每日整,其单价不包括燃油费。
2.3付款方式转账,乙方出具有效发票。
2.4设备工作时间: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2.5.该设备的进退场费20元。
3、甲乙双方约定
3.1设备起租日期暂定,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起租时间,设备退租日期以经双方确定的最后停工日为算。
3.2设备的燃油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附属油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3.3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4设备使用地点和对象随州广水市十七冶花山风电场,现场看管由甲方负责。
4.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4.1甲方职责和义务
4.1.1甲方指挥人员应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规定,保障设备安全。
4.1.2甲方在施工作业前,应向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4.2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4.2.1乙方应提供具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的机械设备。
4.2.2乙方必须为其出租的机械设备购置设备保险,在进场后交甲方进行验证。
4.2.3乙方随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练的操作技术能力,按要求保养、检查排除设备安全隐患。
4.2.4乙方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承担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事故的责任与损失。
4.2.5乙方承担由机械故障所产生的一切修理费用。
4.2.6乙方司机必须提供优质的服务,听从甲方指挥,如故意懈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操作人员。
5、附则
5.1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拥有。
5.2本合同的附件(结算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5.4租赁方式为日租,如果现场因为资金、天气、设备供货、民事、道路、业主等一切原因影响造成施工停滞的,租赁费用照常支付,不得因现场设备闲置而停止支付租赁费。
5.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完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设备租赁简单合同篇3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名称、数量及规格型号:
二、设备使用点:。
三、租赁时间:租赁期限暂定个月(含节假日),设备起用和停用时间双方议定为:租赁设备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向安监站报验获得《使用登记牌》,且持证人员到位后为起租日(当日开始连续计算租金,由甲方签字后认可)。租金连续计算至合同履行完毕。春节期间乙方可以报停,报停时间不得超过20日。如甲方停用乙方设备,通知乙方设备出场之日起为止租日。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设备租赁费每月,不足月按天折算,租赁期间租金每30天结算一次,月结月清。
2、设备进退场、安装、检测、日常保养、维修和拆卸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费用监站报验获得《使用登记牌》时一次付清。
3、设备操作工由乙方负责安排,工资含在租赁费内,保证操作工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工作时间满足甲方工程施工需要(上午6:30-11:30,下午13:00-18:00)。
五、所有权及使用权
1、设备在租赁期内,所有权属乙方,甲方享有使用权,但不得转让,转借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乙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乙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甲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2、设备应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按照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检测,日常维修、保养、检测应选择在雨天且不影响甲方施工。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施工升降机混凝土基础,乙方负责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乙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1.2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升节安装工作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升节、附墙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但每次加节高度不得低于18米。甲方负责安排附墙架所需安全走台的搭建与拆除。
1.3施工升降机到工地后,如无法一次性安装到位,甲方必须将标准节、附墙架及配件妥善保管在塔机作业区内,以便下次顺利安装。
1.4维护施工场所正常秩序,保证乙方人员、设备安全,承担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机损事故责任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1.5设备操作司机由乙方负责配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甲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并要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每天下班后停机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
1.6负责提供施工升降机专用电箱和设备正常运转所需电源及容量并接至电控箱内。租赁期间所耗电费由甲方承担。
1.7负责乙方进出场的场地、道路的平整并为设备进出场提供必要条件,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退场时指派一名有经验人员协调有关事项。
1.8施工升降机退场时,必须将施工升降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乙方,不得扣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市安监站规定质量可靠的施工升降机。由乙方安排操作人员并持证上岗。
2.2向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参与施工升降机基础定位及基础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
2.3负责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2.4负责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及拆卸工作。
2.5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2.6甲方违约欠款,乙方有权停机,有权提前拆除租赁设备,并向甲方追索相关经济损失。
2.7乙方应在下班后或雨天,且不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时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检测等,当设备出现突发故障时必须及时派人修理,排故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每次故障维修影响甲方施工超过2个小时的,扣除当天租赁费。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每日按应收金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收滞纳金。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管辖地为乙方所在地。
2、设备及操作人员均由乙方提供,若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一致后另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备租赁简单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电力电缆施工所用配套工具设备,配合乙方于租赁期间的使用技术和操作指导。
二、租用设备及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
1.电缆输送机_____套,含__________。
2.牵引机_____套,含______________。
3.直滑车_____个。
4.环型滑车_____个。
5.转弯滑车_____个。
6.电缆托架_____套,含_______________。
7.总控箱____个,含_______________。
三、租用计划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订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日内,重新签合同。
四、租用费用:总计金额:¥_____元(人民币:___万元正)。
五、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如上所示的机具设备,并且保证所有机具设备运行良好。在租用的使用过程中,乙方务必爱护机具设备,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不可私自折卸,如有严重损坏机具设备的按维修价格所需费用收取赔偿费。如果在租赁期间由于甲方工程需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还所租设备。
六、结算方式: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协议确定的租赁费用。如需续租,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计。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承租方、出租方各持贰份,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设备租赁简单合同篇5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5.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借用资质的现象。候联界除在使用岳阳设计院的资质外,还借用了“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安智丰公司”)的资质。而且广安智丰公司具有“施工资质”。凭什么认定,候联界的签字行为就代表岳阳设计院,而不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呢?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被上诉人的经办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连书”是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呢?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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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备租赁简单合同篇6
甲方(承租方):
乙方(作业方):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l、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提供8成新以上的挖机一台,机械操作手两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保留处罚的权力。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辅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租赁期间挖掘机的作业时间听从现场安排,工地视24小时均为工作时间,作业人员保证随叫随到。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不足2个月的,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承付;达到2个月以上(含2个月)的进场费由甲方承付,乙方负责出场费用。
五、租金计算
1.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但是为更好的&39;充分利用和管理,按天计算。用挖斗的元/月,用破碎锤的元/月。
2.每月按27天计算,挖斗每天为元/天,破碎锤元/天。
3.天的计算。
甲方没有工作面,正常计日工,工长开据任务单。
甲方有工作面,由于乙方的原因(如机械故障),不能作业的,一天内耽误2小时以内的,不做扣除,工长出具任务单。耽误超过2小时在5小时以内的,扣除半天,按半天计算,工长出具任务单。如超出5小时,但又能及时工作的,有工长视工作情况而定。一天的开始从凌晨6点开始计算到次日凌晨6点。
六、租赁费用的计量与支付
1.计量。挖掘机司机每天从工长出开据任务单,每月25日前拿任务单到合同部开出结算单,然后到材料部、机械部、工区主任签字。
2.支付。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