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必备材料清单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赠与公证书怎么办理
赠与公证书办理如下:
1.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3.提交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材料,比如合同、房产证等;
4.公证员告知公证的法律意义;
5.按照流程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办理赠与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申办赠与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亲自到场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公证员上门为其办理。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可单方撤销赠与。
3.赠与财产如为共同共有(如夫妻共有财产),需共有人(如夫妻双方)共同赠与。
4.赠与财产如为不动产或其他依法应当进行登记的财产。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随时撤销权,也就是说签订赠与合同后,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登记过户的,赠与人就可以随时反悔,不履行赠与的义务,但是,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以后,赠与人的随时撤销权就灭失了,经过公证以后,在赠与人不想履行赠与义务的时候,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财产。
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即赠与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成立。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