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作心得
“全责”,冤么?我觉得冤。
当然,在交警那里,我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因为我们学交规时,老师就都讲过,小车要让公共运营的汽车。并且不可以占用公共车道。可这么多年,我始终不知道家门口那个路口,到底哪条是公共车道?我从未在地上看到过那条橘色的公共车道画在哪里。但我看到过几辆公共并排的行驶在各个道内,就连当时发生碰撞时,那辆公共也不是在公共车道里啊,离车站也就不到50米了,它明明是要进站的车啊?我不解。
正因为这个路口,人多,车多,妈妈都不敢让我开着回家,不愿意我走这个路口。
再者,我们虽然接受了全责的责任,但是情理上接受的并不甘愿。爸爸开车很谨慎,甚至比我还要小心,从来也不抢行争先的。更何况是和大公共,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大公共横冲直撞的,躲还来不及呢。这次正是如此。只能说是没躲及,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我后来回想,发现自己好渺小,保护不了我的家人。看到爸爸在和人家理论,我都没办法帮他,心里很自责。
我家超爱听交通广播,当时车里也是1039,今天李丽和郭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播由于一起事故造成某某路段交通拥堵...
我只想说,今天又给我上了一课,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别跟大车抢道,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在会车时小心小心再小心(尤其是大车),千万千万千万千万要注意交通安全。
今天的事,太背了,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我好像真的很怕大公共,小时候出过一次车祸,也是和大公共撞上了,那是姑姑下午从幼儿园接我回家,记得是过大桥的时候,当时什么情况记不清了,就记得,当时一下子就躺在公共汽车下面了,姑姑把自行车砸在我身上,后来一大堆人把我们送去医院。晚上爸爸妈妈赶到医院,对方一个劲的赔礼道歉。后来听妈妈说,当时姑姑的自行车保护了我,我身上只是被车砸的青一块紫一块,可是姑姑的胳膊被公共汽车的轱辘碾到了,再后来的就不记得了,只是姑姑手臂上到现在还有一个疤。还好那会小,有些都记不起来了,现在大了,细回想真是后怕。
其实我还挺喜欢坐公车的,但也不是所有。好像印象中最喜欢的是在姥爷家坐BRT,就在姥爷家门口,它是环行车,我每次都喜欢从家门口坐,然后上行到终点再绕到对面下行到我的目的地。BRT又干净,设计的有非常人性化,扶手超多,不论站在哪里,只要不稳,一伸手就能够到扶手。而且坐那趟车都不必听mp3,有好看的新闻,还有与时俱进的music,所以每次回姥爷家,出去玩我都要坐那辆BRT-2。
好像有感的有点多了,最后还是那句,人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安全出行。人人都学会礼让一些,尽最大的努力去避免这些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吧。
交通事故工作心得篇2
一、律师处理交通事故心得体会交通事故猛于虎,不要以为事故离我们很遥远,对于掌握一些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的应对措施及方案,防患于未然还是非常必要的。因此需要解决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说、怎么做”的问题---即怎样向交警叙述事故经过、怎样向保险公司报险索赔、怎样应对事故处理?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马上停车,以免你的停车距离远而交警判你车速快。一定不要慌,先查看伤者的情况,尤其要判断是否属于“碰瓷者”,然后向12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险。如果此时对方要求你送伤者进医院的话,那么你得看好情况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车上只有你一人,那么坚决不能送伤者进医院,要么等救护车来要么等你的亲朋赶到再做处理。应急预案:准备一个电话卡,上面记录你个能帮助你及时处理和救援事故的朋友,有交警朋友更好;注意保存律师电话号码,以备咨询;另外准备汽车救援公司、保险公司等的电话号码。
2、交警到了事故现场会进行拍照和处理,此时一定要看准交警如何判定责任,如果是判你全责你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过交警经常会问你:“你有保险就判你全责吧,到时候保险好赔。”记住了千万不要听信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话,一定要坚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因为保险而自己全揽上,否则惹了麻烦到后面你吃不了兜着走。应急预案:在等待出警的这段时间里,一定要想好怎么应对警察和保险勘验人员;如果你还没有想好,一定要做出巨害怕、巨痛苦的样子,呆在路边想清楚了再说。自己不会想可以咨询律师。
3、拖车的问题。一般拖车都会到,那么你就要看情况而定了。不过只要给50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车,给拖了车很麻烦的,而且花费也大。
4、伤者如果需要住院观察的话,一定要叮嘱负责的医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况办;也就是按医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贵的自费药我有权告你(现在医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断建议你用自费药)。这样医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费药了。不过在伤者面前医生如是说的话,你可以说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险法》办的,该用什么药你伤者不用问我,你问医生。医生说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这样就把决策权推给了医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经和医生说过前面的一段话了,所以他也不敢怎么样。
5、住院以及入院前的伤势处理开药什么的,当然道义上应该你先把钱垫付了,不过要有个度。比如先垫付2014或更少一些,记得要装穷。还有如果判定责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话,那就按责任判定来垫付钱。所以前面我说的一定要坚持责任不要自己全揽了,那么伤者用药和住院就有所顾及了,因为你是有保险赔的,而他没有。时间长了,费用越大他越亏。如果判了你全责那对方就占了主动,而你却很被动。
6、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消耗是相当厉害的,你根据情况适当垫付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要再垫付下去了,就说没钱。让对方暂时先垫付。反正到时候保险公司会把我所负责的部分赔的,到时候再给你就是。这样可以杜绝对方继续无休止的住院下去,我处理这件事的时候遇到医院里有的伤者死赖着不出院的,到时候就很麻烦。
7、在其住院期间可以考虑商谈是否可以一次赔款了解此事,如果双方能谈妥就最好。宁愿花些钱私了了更好,但必须是要其出院后到交警大队结案后才能把钱给他。
8、记得医院的单据要拿在手上,如果对方不肯给,你可以在出院时到交费处再打一份详细的清单,并且在出院时叮嘱医生出院通知单和伤势证明必须给你,不能给伤者。因为这两份东西是只有一份的,结案和到保险公司索赔需要这些单据。
9、交通事故处理双方协议一般有三次机会谈。如果三次都谈不成,你可以拿着所有的单据到交警大队处申请强制结案,那么你就可以拿到两份证明,此时你也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
10、事故发生后,记得大家要以和为贵。好好谈,对方是伤者肯定在态度上比较蛮横一些。你记住了,只要对方一住院你就得忍。坚持好好谈,但不代表要让步。只是口头上好好说,只要他出了院。呵呵,那就好办了。
11、关于保险公司的赔款项目:(1) 修车的费用;(2)伤者住院的费用和药费;(其中有一定的自费部分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尽量能不住院就不要给他住,如果实在要住也要想办法让对方快点出院,这样可以减少你自费的那一部分的损失)。(3)关于伤者赔偿的费用:误工费---保险公司会根据对方出具的工资单进行赔付;生活补贴---按地区的不同,交警部门有规定,保险公司也是按规定赔付;交通补贴和营养费:---这两项要看各保险公司而定,一般营养费是按照伤者伤重情况而定的,虽然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这一条,不过如果对方和你协议不成功后上述到法院的话,法院是会判要赔营养费的。
12、另外说说法院方面对于处理这些事故的判定原则,首先法院会根据事故情况考虑劝说双方庭外和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法院则根据事故性质判定双方各负的责任和赔款。注意了虽然起诉到法院营养费是有,但是也是要根据你的伤势的。还有精神损失费一般是没有,精神损失费是要根据事故是否对对方造成心理损害而判定的,比如:对死了儿子,母亲因为这件事而疯了什么的!那就可能会有精神损失费,不过这还是有官司可打的项目。
13、如果要请律师打官司的话,一般费用是涉案金额的5~20%。当然诉讼费另算,不过谁输了官司的话,对方的诉讼费也要负责出。以上就是我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的新《交通法》的确对车主有些不公平,所以遇上交通事故一定要小心处理。
一切按法律办事没有错,走邪门歪道只会更加复杂。不过也要视情况而定,行动上我们不能走邪门外道,但是必要时还是可以在精神上给对方一点点压力。让其不敢乱来!
尽管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不幸的是从统计学上讲,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它每天都在发生.除非有自己的私人法律顾问,一般事故发生后最初一段时间,当事人需要独自面对各种情况并作出合理应对,因此应掌握必要的交通事故处理常识: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3、切莫擅自离开现场.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而且,如果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逃逸将作为加重情节.如果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肇事驾驶员将以间接故意杀人论处
.4、一定要尽可能挽留现场目击证人直至警察到达现场,取得他们的联系方式并提供给警方.
5、交通警察在现场会做以下事情.a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
现场调查内容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四)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五)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六)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b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c对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痕迹或者证据灭失的,应当及时测试、提取、保全。d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以上事情中绘制现场图尤其关键.如您确认无误,应当签字.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或者讯问。询问或者讯问时,应当根据需要问明交通方式、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机动车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日期、驾驶经历,驾驶前活动、休息、餐饮情况、驾驶时身体状况,所驾车辆状况、保险情况,行驶路线、驾驶时间、行驶速度,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临危采取的措施及主观心态等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情况。在做笔录时一定要记得看清无误方可签字.
7、一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8、调解不是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只有当事双方都申请警方调解,交警部门方进行调解.
9、警方调解时对相关法律和赔偿标准的理解和适用与法院是有较大差别的,是否有利,最好请教一下专门的律师;但是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被无良律师忽悠着你打了不该打的官司,免得劳神、费力、花钱不讨好忠告:聘请律师要三思安全驾驶是规避交通事故的最佳方法,但是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咨询律师仍旧必要。同一个案子,水平不同的律师办起来效果肯定不同。举一个例子,所有的司机都有驾照,但是驾驶水平会一样吗?
交通事故工作心得篇3
3、拖车的问题。一般拖车都会到,那么你就要看情况而定了。不过只要给50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车,给拖了车很麻烦的,而且花费也大。
4、伤者如果需要住院观察的话,一定要叮嘱负责的医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况办;也就是按医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贵的自费药我有权告你(现在医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断建议你用自费药)。这样医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费药了。不过在伤者面前医生如是说的话,你可以说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险法》办的,该用什么药你伤者不用问我,你问医生。医生说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这样就把决策权推给了医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经和医生说过前面的一段话了,所以他也不敢怎么样。
5、住院以及入院前的伤势处理开药什么的,当然道义上应该你先把钱垫付了,不过要有个度。比如先垫付__或更少一些。记得要装穷。还有如果判定责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话,那就按责任判定来垫付钱。所以前面我说的一定要坚持责任不要自己全揽了,那么伤者用药和住院就有所顾及了,因为你是有保险赔的,而他没有。时间长了,费用越大他越亏。如果判了你全责那对方就占了主动,而你却很被动。
6、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消耗是相当厉害的,你适当垫付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要再垫付下去了,就说没钱。让对方垫付。反正到时候保险公司会把我所负责的部分赔的,到时候再给你就是。这样可以杜绝对方继续无休止的住院下去,我处理这件事的时候遇到医院里有的伤者死赖着不出院的,到时候就很麻烦。
7、在其住院期间可以考虑商谈是否可以一次赔款了解此事,如果双方能谈妥就最好。宁愿花些钱私了了更好,但必须是要其出院后到交警大队结案后才能把钱给他。
8、记得医院的单据要拿在手上,如果对方不肯给,你可以在出院时到交费处再打一份详细的清单,并且在出院时叮嘱医生出院通知单和伤势证明必须给你,不能给伤者。因为这两份东西是只有一份的。结案和到保险公司索赔需要这些单据。
1、首先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注意一定要马上停车,以免你的停车距离远而交警判你车速快)。然后一定不要慌,先查看伤者的情况(判断是否是“碰瓷者”)。然后报警和报告保险公司。如果此时对方要求你送伤者进医院的话,那么你得看好情况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车上只有你一人。那么坚决不能送伤者进医院,要么等救护车来要么等你的亲朋赶到再做处理。
2、交警到了以后对事故现场拍照和处理,此时一定要看准交警如何判定责任,如果是判你全责你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过交警经常会问你:“你有保险就判你全责吧,到时候保险好赔。”记住了千万不要听信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话,一定要坚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因为保险而自己全揽上。这点一定要注意,因为这涉及到后面双方的很多问题。
9、交通事故处理双方协议一般有三次机会谈。如果三次都谈不成,你可以拿着所有的单据到交警大队处申请强制结案,那么你就可以拿到两份证明,此时你也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
10、事故发生后,记得大家要以和为贵。好好谈
,对方是伤者肯定在态度上比较蛮横一些。你记住了,只要对方一住院你就得忍。坚持好好谈,但不代表要让步。只是口头上好好说,只要他出了院。呵呵,那就好办了。
11、关于保险公司的赔款项目:
1) 修车的费用;
2) 伤者住院的费用和药费;(其中有一定的自费部分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尽量能不住院就不要给他住,如果实在要住也要想办法让对方快点出院,这样可以减少你自费的那一部分的损失)。
3) 关于伤者赔偿的费用:
生活补贴:按地区的不同,交警部门有规定,保险公司也是按规定赔付.
交通补贴和营养费: 这两项要看各保险公司而定,一般营养费是按照伤者伤重情况而定的,虽然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这一条,不过如果对方和你协议不成功后上述到法院的话,法院是会判要赔营养费的)
12、另外说说法院方面对于处理这些事故的判定原则,首先法院会根据事故情况考虑劝说双方庭外和解,如果仍要上述的话,法院则根据事故性质判定双方各负的责任和赔款。注意了虽然上述到法院营养费是有,但是也是要根据你的伤势的。还有精神损失费一般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定义是要根据事故是否对对方造成心理损害而判定的,比如:对方死了儿子,母亲因为这件事而疯了什么的!那就可能会有精神损失费。不过这还是有的打的官司项目。
13、如果要请律师打官司的话,一般费用是涉案金额的15-20%。当然收费标准只能作为参考。诉讼费另算,不过谁输了官司的话,对方的诉讼费也要负责出。
以上就是我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的新《交通法》的确欠缺完善,特别是对我们车主更是非常不公平,所以遇上这样的交通事故大家还是要小心处理,不过一切按法律办事一定没有错的,千万不能走邪门歪道,那样只会更加复杂。不过也要视情况而定,行动上我们不能走邪门外道,但是必要时还是可以在精神上给对方一点点压力。让其不敢乱来!
交通事故工作心得篇4
读过《半岛新闻》网的《郴州事故再次警示铁路管理的乱象》一文后,不禁大发感慨!
文章作者看来对铁路有一定的了解,还知道“空转”之类的术语啊?!呵呵~~本人不是攻击作者,只是希望作者能客观一点,不要一棒子打死一船的人!仅仅“基于经验作出合乎逻辑的判断”就说事故的原因“要么因为郴州机务段相关人员玩忽职守,要么因为列车司机罔顾操作命令”?甚至还得出“纵容甚至助长人性的麻木、亵玩与职业操守的堕落?”这样对我们铁路职工的评价?!很遗憾,这次事故的原因可能要让作者失望了。
作者说到铁路的管理,客观的讲,铁路的管理一直以来属于半军事化管理,管理的也不能不说是严格。但说到管理者尤其是位于中位、高位的管理者的管理素质,本人不敢恭维!大家都知道,铁路是一个企业,是一个国有重点、国家控制并扶持的企业,作为铁路企业的管理者,首先要懂得铁路生产的特殊性(铁路运输生产绝不同于公路、航运和水运,有其迥然不同的特殊性),其次必须必须了解市场规律,要按市场规律办事,再者必须懂得企业管理,要会管理一个企业,要会管理一个特殊企业的员工。但是很遗憾,一直以来铁路的大部分管理者们只懂得行业知识,不懂得如何按市场规律办事,不懂得如何以一个企业的方式管理铁路,更不懂得管理心理学这门基础的管理学科。我甚至认为,现在铁路的管理竟不如七八十年代的管理,如今铁路的管理主要依靠高压政策以及运动式的管理为主,中高位的管理者们唱着高调,一厢情愿的认为铁路职工都是圣人,不需要亲情、家庭和生活,是啊,反正现在社会上劳动力那么丰富,每年分到铁路上的退伍军人又那么多,你有意见你可以不干,反正中高位的管理者们有肉吃、有酒喝、有车坐、有房子住,还享受着国家的行政级别!
但是作为普通的铁路职工又怎么样?我常说,大家要理解铁路职工的窘境和难处!大家可能只看到了一些在城市里上班的铁路职工,但中国这么大,铁路线又这么长,如果没有一个个的小站连接起大动脉,这个大动脉又怎能畅通?就像是中国有九亿人在农村,剩下四亿人在城市一样,铁路的大部分职工都在小站,甚至为数众多的职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呆在连乡镇集市都没有的荒凉小站上,忍受着远离家人的思念之苦(逢年过节时,当你在某一处荒凉之所一次次、一年年的眼睁睁瞅着一列列火车上那回家团聚的人们时,你的感受又如何呢?),忍受着众人享受生活,而自己熬更守夜的整天只面对两根钢轨的荒凉心境。
可能大家有所不知,铁路职工的离婚率相当高,难道铁路职工都不珍惜家庭吗?非也!试问天下有几个妻子(丈夫)能忍受自己的丈夫(妻子)常年累月不着家,自己最需要亲人的时候而亲人不在身边的生活?大家听说过当父亲或者母亲回家,几岁大的孩子不肯叫爸爸或者妈妈的事情吗?对于铁路职工来讲已是司空见惯。至于大龄青年,在铁路沿线比比皆是!为什么?呵呵,今天刚认识个女孩子,还没有来得及熟悉呢,又该滚回去上班了,一走一个月,下次再见面时,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了。。。。。应该说,铁路职工是值得敬佩的!
然而,管理者们却看不到这些!整天只是指手画脚的说职工这没干好、那没干好,今天搞这个运动、明天搞那个运动,今天这么改下规章,明天等职工都熟悉了又再那样改一下。
至于铁路职工的收入,几年前我曾看过有个统计,把铁路职工的收入归为中国十大高收入阶层,我看后不禁哑然失笑。如果说按全路的平均收入算的话,可能收入是不低,毕竟中国人都喜欢搞平均的算法嘛。但是普通职工的收入究竟怎样?大家可以去问问你所认识的铁路职工,我也可以说一下,据我所认识的当中,最低的一月仅百块钱,最高的是某一个机务段的司机的收入可达到四五千块钱,但这四五千块钱是靠在路上的超过规定的劳动时间的超劳所积累起来的,大部分的普通职工一月也就两千左右。从这点对比一下全路平均收入就可以看出,中、高位的管理者的收入该有多少?!
可是“敬爱的”刘志军部长还要求牺牲两三代铁路人的生活,大修特修铁路!我不是反对铁路设备现代化,也并不反对新建铁路,可是超过自己承受能力的建设,相信凡是懂得企业管理的人是都不会去做的!当年名噪一时的巨人集团一夜之间轰然倒闭的教训我们还记得多少?虽说铁路有国家支撑,但是在物价飞涨的当今社会,这种牺牲广大铁路职工的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收入和福利的做法,失去的是人心,得到的又是什么?这和杀鸡取卵又有何异?!
然而,在这个社会上究竟有多少人关心过铁路职工?铁路职工的维权之路又在哪里?就连中央电视台的春晚,各行各业都慰问到了,而每年却单单遗漏了坚守在岗位上的铁路职工!新闻媒体们眼睛都紧盯着铁路服务的质量,却偏偏瞅不到普通铁路职工的辛酸!也许有人要问,那铁路职工自己为什么不站出来?说了你也不信,你认为到自己的顶头上司面前告上司的状你能混下去吗?再往上走?那你是越级上访,对不起,请下岗!在“保安全”的幌子下,什么职工利益、职工权利,什么劳动法,统统靠边站!
说句让大家心寒的话,每当听到哪里出了铁路交通事故,很多铁路职工甚至很高兴,但这并不是铁路职工的人心冷漠,这只是一种扭曲的心理在作祟,是一种长期处于压抑状态下,又找不到解决和宣泄途径的扭曲心理。我想大家会理解的!但反过来说,当一个企业走到自己的职工都盼望企业出问题的境地,这是否是这个企业最大的悲哀?这是否是这个企业的管理者的最大的悲哀?
说了这么多,只是希望大家在评论铁路时尽量客观一点,其实绝大部分铁路职工都是兢兢业业的好员工!这点从上面说的应该不难看出。请大家理解铁路职工!当今铁路企业的确存在很多问题,甚至癌细胞和肿瘤都不少,但我们在分析时请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把矛头指向无辜的普通铁路职工身上,而应该多从这个企业的体制上和管理者身上分析,辩证的、客观的看待和分析问题!如果有媒体朋友看到,那么请你们拿起你们的武器,替我们那些广大的铁路职工说上一句公道话,帮他们维护一下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所应该享受的权利!
铁路的体制和管理恶瘤不除,事故不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交通事故工作心得篇5
1月3号上午___驾驶___车由银湖开往凤凰当行驶至___时,车速过快,《估计在60码左右,刹车拖印23米,违反了车队的规定:辅道行驶不得超过35码。>,没有及时观察,分析路边的行人动态,以侥幸的心理驶过有行人乱闯的危险路段,终于车头与路边闯出的赶车行人董某相撞造成的伤人事故,《已知伤者3-11节肋骨断裂,其余伤情还要进一步观察》经损较大。
运用系统工程观点方法分析可知,每一次事故发生都取决于一些基本的因素即;人《人的失误和不安全行为>,物《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管理的漏洞和欠缺》环境《复杂多变的道路环境,气候等不良环境》四个要素。轨迹交叉论认为在一个环境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形成过程中一旦发生时间和空间的运动轨迹交叉就会造成事故,可以认为这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管理的欠缺不到位,是引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我认为1月3号这起事故是由于车队的管理不到位,没有加强对竹子林----白石洲事故多发地点的监控管理,没有对入职不久的新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态度的加强教育和培训。司机彭香蓉的不安全行为,思想麻痹大意,安全意识差,存侥幸心理行车,1没有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行车指引<辅道行驶速度不能超过35码》违章操作。3在经过车辆.行人混杂的危险路段时没有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如:‘一慢,二看,三通过”.没有提前减速,观察和分析路边的行人动态,没有想到万一有人乱穿马路怎么办。由于车速过快,刹车不住终于和慌慌张张急着横过马路,而没有注意有车辆经过的行人董某相撞,造成伤人事故。给伤者带来痛苦,给公司带来负面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损失,给自己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我们要在这次事故中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确保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首先车队应该为员工创造良好的行为环境和工作环境,关心员工生活,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使员工有集体凝聚力,团队合作精神。实行有效的谈话机制,关怀员工,充分观察和了解每一个员工的素质;思想;安全心理特征;性格特点;行为动态;工作绩效。发现员工的长处加以鼓励,增加员工的工作信心。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文化素质和安全技能;安全态度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主要方法有“心理调适法;激励措施;纪律措施;组织管理措施;行为抽样法”等。对这次事故依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车队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车队危险路段的路查路控力度。我们司机要把这次事故当作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去体会,不要有“别人开车会出事,不关我的事,我开车保证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事故存在偶然性也存在必然性,为了预防事故发生,因此我们要努力学习,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安全素质和技能,端正安全态度。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出车前做好“三检”工作,防止病车上路,行车中牢记线路的安全行车指引。不违章超车,不开快车,不开赌气车等不安全行为,时刻保持正确规范操作,减少失误和不安全的行为。要调整好心态,以平常心对待工作,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进入每一天的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在行车中无论碰到什么紧急情况都有心理准备,关键时刻不慌张,规范操作,正确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故发生。我们要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利益,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强烈的安全责任心,做到人人关心安全,时时注意安全,事事想到安全。
我们的行车道路环境,社会环境和气候环境等因素不是我们个体所能改变的,我们只有适应环境,融于其中才不会和环境发生冲突,才会尽可能减少事故发生。车队加强安全制度管理,加强对重点路段的路查路控,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 和安全态度提高,消除司机的不安全行为,建立完善的预防型安全管理体制。我想安全事故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交通事故工作心得篇6
今天我在晶澳的培训室里看到了这样一段视频和听见这样一段感人置身的话:
我叫钱红艳,今年七岁了。在我四岁的时候,我们几个小朋友去找正在地里干活的妈妈拿钥匙。在我们穿过公路的时候,一辆大汽车向我们猛扑过来。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只觉得我的两只脚冷冰冰的。我叫妈妈给我穿上鞋子,妈妈什么也不说,泪水滴到了我的脸上。原来,我今生今世再也不用穿袜子、穿鞋子,甚至连裤子也不用穿了。
我走路的鞋子是一个篮球。到今天为止,我已经磨破了六个篮球了。……有些好心的叔叔、阿姨来看我,总给我买一些糖果啊、饼干啊什么的,可我多么希望他们给我买一个新篮球,一个新书包啊!驾驶员叔叔阿姨们,你们飞快地开着汽车在路上跑的时候,请你们想想我这个坐在篮球里的小孩。我天天在想,谁能给我像别人一样的两条腿呢?(童音自述)
为什么如此多的人死在车轮下??? 我又不想说“死”,他们还在我们身边。他们没有走,他们累了,休息一会。中国的经济好了,道路是越来越宽敞了,越来越好了。老百姓也有钱了,车子也越来越多了。可是相关的交通法规却还不健全,普法的力度还不够。行人,开车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仍然还不够。每年有多少人死于交通事故,都是一些触目惊心的数字。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7635起,下降13.1%;死亡人数减少8339人,下降7.8%;受伤人数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减少5.1亿元,下降21.2%。万车死亡率为7.6,比2004年减少2.3。就是这样的数字,每年多少个家庭处于悲痛之中。多少无辜的人死与非命。请大家在路上要小心,不管你是开车的,还是行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死亡"一个很可怕的代名词,一个鲜活的生命竟然在瞬间灰飞烟灭,真的是脆弱得比不上一颗小草,小草尚且可以“野火烧不尽,春风春又生”,可生命的夭折却是如此地迅速,只留给这个世界一缕青烟和亲人朋友的悲痛和缅怀。
曾几时何,我一直以为死亡离我很遥远。直到现在我才真正发现,生与死其实就在你我的身边。原来生命是这么不堪一击。……一次又一次的车祸,一次又一次的意外事故,都在向我们警示着生命的可贵,警示着我们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脆弱到让你在不明的颤动中深感害怕,却又无法躲避。有的生命,既没有力量挣扎,也没有来得及思考,生命的轮回却就在瞬间结束了。
“生命诚可贵!”人对生的眷恋是那么强烈。只有珍爱生命时,才会在短暂的生命中寻找并理解生命的价值。我们既然已经拥有了宝贵的生命,就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生命是不可永久延续的。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们应该知道:什么是生命的责任?不能让自己白白地来这世间一次。我们不要去找理由轻视那些低沉的灵魂,我们也不要去逃避无数次应该的责问。生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所有的财富都可以失而复得,唯有生命只有一次。生命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开始走向死亡,就开始与死亡进行着较量。
生命是如此地脆弱,脆弱得让人害怕,让人震惊,一个事故,一场风雨,一个疾病,都会令生命随风而去,可面对逝去的生命,自以为强大无比的我们,竟显得那样的束手无策,那样地孤立无援,只好心痛地任凭一个生命消失在我们无奈的视线里。面对脆弱的生命,感悟着生命的脆弱,在唏嘘叹息之余,我们该更加珍惜生命,因为生命是如此脆弱,我们要好好保护,好好珍惜,好好经营,面对坎坷的命运和遇到的困难,包括亲人的离去,我们也只能选择坚强:坚强地的活着,快乐地活着,让我们的生命绽放出一份精彩!
生命很珍贵,生命也很脆弱。生命福祸却在无数难以意料之中,在冥冥之中,祸事或许会降临到你我的身上。福祸相依,在看似幸福、平安的日子依旧存在着许多不幸。也许我们可以逃过某一次的劫难,然而不幸的事情却依旧天天发生着,不是我们不小心,而是我们身边不安全的因素实在太多了。在百般小心中,我们开始变得疲惫;在极度快乐中,兴奋的细胞已经不听指挥,灾难往往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着。
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可贵的,更是脆弱的。纵然生活中会有很多不如意,也请你务必珍惜父母带给你的生命。生命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真实面目,让我触摸到生活的一切!我感谢父母的给予!生命如此可贵,如此脆弱,转瞬即逝。我们如果能让生命象流星一样流光异彩,不也是一种伟大吗?生命如此脆弱!朋友,如果你时时惋惜自己人生的短暂,那就让我们付出对天下所有生命,所有灵魂的无尚关爱,相信脆弱的生命就会变得精彩。
交通事故工作心得篇7
1、拖车的问题。一般拖车都会到,那么你就要看情况而定了。不过只要给50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车,给拖了车很麻烦的,而且花费也大。
2、伤者如果需要住院观察的话,一定要叮嘱负责的医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况办;也就是按医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贵的自费药我有权告你(现在医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断建议你用自费药)。这样医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费药了。不过在伤者面前医生如是说的话,你可以说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险法》办的,该用什么药你伤者不用问我,你问医生。医生说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这样就把决策权推给了医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经和医生说过前面的一段话了,所以他也不敢怎么样。
3、住院以及入院前的伤势处理开药什么的,当然道义上应该你先把钱垫付了,不过要有个度。比如先垫付__或更少一些。记得要装穷。还有如果判定责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话,那就按责任判定来垫付钱。所以前面我说的一定要坚持责任不要自己全揽了,那么伤者用药和住院就有所顾及了,因为你是有保险赔的,而他没有。时间长了,费用越大他越亏。如果判了你全责那对方就占了主动,而你却很被动。
4、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消耗是相当厉害的,你适当垫付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要再垫付下去了,就说没钱。让对方垫付。反正到时候保险公司会把我所负责的部分赔的,到时候再给你就是。这样可以杜绝对方继续无休止的住院下去,我处理这件事的时候遇到医院里有的伤者死赖着不出院的,到时候就很麻烦。
5、在其住院期间可以考虑商谈是否可以一次赔款了解此事,如果双方能谈妥就最好。宁愿花些钱私了了更好,但必须是要其出院后到交警大队结案后才能把钱给他。
6、记得医院的单据要拿在手上,如果对方不肯给,你可以在出院时到交费处再打一份详细的清单,并且在出院时叮嘱医生出院通知单和伤势证明必须给你,不能给伤者。因为这两份东西是只有一份的。结案和到保险公司索赔需要这些单据。
7、首先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注意一定要马上停车,以免你的停车距离远而交警判你车速快)。然后一定不要慌,先查看伤者的情况(判断是否是“碰瓷者”)。然后报警和报告保险公司。如果此时对方要求你送伤者进医院的话,那么你得看好情况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车上只有你一人。那么坚决不能送伤者进医院,要么等救护车来要么等你的亲朋赶到再做处理。
8、交警到了以后对事故现场拍照和处理,此时一定要看准交警如何判定责任,如果是判你全责你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过交警经常会问你:“你有保险就判你全责吧,到时候保险好赔。”记住了千万不要听信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话,一定要坚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因为保险而自己全揽上。这点一定要注意,因为这涉及到后面双方的很多问题。
9、交通事故处理双方协议一般有三次机会谈。如果三次都谈不成,你可以拿着所有的单据到交警大队处申请强制结案,那么你就可以拿到两份证明,此时你也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
10、事故发生后,记得大家要以和为贵。好好谈,对方是伤者肯定在态度上比较蛮横一些。你记住了,只要对方一住院你就得忍。坚持好好谈,但不代表要让步。只是口头上好好说,只要他出了院。呵呵,那就好办了。
11、关于保险公司的赔款项目:
1) 修车的费用;
2) 伤者住院的费用和药费;(其中有一定的自费部分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尽量能不住院就不要给他住,如果实在要住也要想办法让对方快点出院,这样可以减少你自费的那一部分的损失)。
3) 关于伤者赔偿的费用:
生活补贴:按地区的不同,交警部门有规定,保险公司也是按规定赔付.
交通补贴和营养费: 这两项要看各保险公司而定,一般营养费是按照伤者伤重情况而定的,虽然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这一条,不过如果对方和你协议不成功后上述到法院的话,法院是会判要赔营养费的)
12、另外说说法院方面对于处理这些事故的判定原则,首先法院会根据事故情况考虑劝说双方庭外和解,如果仍要上述的话,法院则根据事故性质判定双方各负的责任和赔款。注意了虽然上述到法院营养费是有,但是也是要根据你的伤势的。还有精神损失费一般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定义是要根据事故是否对对方造成心理损害而判定的,比如:对方死了儿子,母亲因为这件事而疯了什么的!那就可能会有精神损失费。不过这还是有的打的官司项目。
13、如果要请律师打官司的话,一般费用是涉案金额的15-20%。当然收费标准只能作为参考。诉讼费另算,不过谁输了官司的话,对方的诉讼费也要负责出。
以上就是我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的新《交通法》的确欠缺完善,特别是对我们车主更是非常不公平,所以遇上这样的交通事故大家还是要小心处理,不过一切按法律办事一定没有错的,千万不能走邪门歪道,那样只会更加复杂。不过也要视情况而定,行动上我们不能走邪门外道,但是必要时还是可以在精神上给对方一点点压力。让其不敢乱来!
交通事故工作心得篇8
研读着安徽电力修造厂7.30交通事故、8.16太和特大交通事故等几个事故情况报告,我深深被震撼了。薄薄的几张纸能够承载多少曾经鲜活的生命?我陷入了深思。纸上记录的几起车祸,让我感慨生命的脆弱,作为驾驶员的我,更感觉自身的责任重大。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11死2伤,转眼让喜事变成了惨痛。
今年以来,中国杭州、南京、成都等地先后发生的飙车肇事、醉驾致死案件,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日前,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对酒后驾驶实行“零容忍”政策。酒后驾车在车祸原因里占据重要部分,严厉打击漠视交通规定的醉驾者,是保障司机及广大公民人身安全的有力手段。
发生车祸的原因许许多多,但当事情发生后,结果却永远只有一个。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因超载而引出的惨重车祸,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了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都让我们触目惊心。
在血的教训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却也显示出其如此的宝贵,生命只有一次。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珍惜生命,从我做起。安全无小事,在以后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就向社会交了一份合格的试卷。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远离伤痛,珍爱这美好的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