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名著读书心得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此刻也有,异常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可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一精一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杯具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有关名著读书心得篇2
一部书在两千五百年前编撰而成,现存二十篇,四百七十余章。它主要集中反映了某位圣贤的思想,成为了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对古代中国社会和现在中国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就是《论语》,这位圣贤就是孔子。
自古有言读书要“知人论世”,现在读《论语》就必须要了解孔圣人。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三岁丧父,家境贫寒,但“志于学”,好学上进,“三十而立”,创立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家私塾,收徒讲学,传经授艺。50岁左右事政,颇有政绩,而后因不满鲁国国君的昏庸,带领颜回等弟子周游列国,颠沛流离十四年并一路宣传他的“仁礼”主张。之后回到鲁国专心于教育工作,收授弟子3000人,其中贤者72人。孔子一生为政教学贡献都很大,有人神化孔子,称“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这句话虽不实且夸张,但也道出了孔子的思想和论著对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和历史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思想的主要载体,这本自古被誉为“四书”之一的经典,饱含了无数的道理。自古也有无数人不断地阅读和研究,但想要弄懂和看透它,绝非易事。今天,我只是在这里写下我所想到的和得到的一些启迪。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
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集合了一位伟大的古代圣人的思想,实在是博大精深,每一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的。
有关名著读书心得篇3
今年寒假,我读完了《呐喊》这本书,全书15篇小说中记忆最深刻得一篇小说是《阿Q正传》。
《阿Q正传》主要讲了阿Q由于自身的缺点与生活并不宽裕,经常被别人欺负。他吃了亏后并不难过,自言自语来安慰自我“我总算被儿子打了,此刻的世界真不像样……”经自我一安慰,阿Q就像赢家一样高兴地走了,继续过他那欢乐的生活去了……生活中,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应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我,这就是阿Q一精一神所提倡的。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我,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
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每当与别人一齐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看完这本书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景,我也会用阿Q一精一神安慰自我“羊肉串有什么好吃的?还吃上火,白送我也不要”让我们不妨学学阿Q,以乐观的心态去应对生活中的无奈,相信你会受益匪浅。
有关名著读书心得篇4
寒假里,我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读《昆虫记》了,读完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有时还会翻到其中的章节再进行欣赏,我的心中会泛起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大现身手,连那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最好最独特的一面:天生的攀岩家——狼蛛、“伪素食者”——蝈蝈儿、黑肚皮的塔蓝图拉毒蛛、装死的黑歩甲、吃枯露菌的甲虫、南美潘帕斯草原的食粪虫……这些小生灵在法布尔的笔下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描写隧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他曾经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后代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昆虫记》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千千万万本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书,它让我了解昆虫,更让我了解生命。
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有人类杰出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一部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的书。一人竟能一生为昆虫写书,这可真是个奇迹。《昆虫记》在法布尔的笔下,让我觉得昆虫就是我,我就是昆虫。
有关名著读书心得篇5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被里面各式各样的昆虫迷住了。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
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
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蟋蟀是一个哲学家,它们似乎懂得这个世界的虚无缥缈,并且都能开盲目地疯狂的追求快乐的人扰乱。它们是土地的灵魂,一个活着的微点……最小最小的一粒生命,它们的快乐和痛苦,比无限大的天空更引起我的注意,更让我无比的热爱它们。
《昆虫记》是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一片雄伟的巨作,真让我爱不释手啊!!!
有关名著读书心得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昆虫记》。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因为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昆虫的世界有那么多的奥秘。
打开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昆虫世界的许多神奇有趣的东西:“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松毛虫的信条,它们虽然团结一致,但也有愚蠢的地方,它们被困花盆,只走着重复的路线,不想着开辟一条新的路线,而萤火虫也在法布尔的观察下揭开了神秘的面纱。萤火虫在捕捉猎物时先将猎物麻醉,随后在细嚼慢咽的将它吃掉,黄蜂是昆虫世界中最好的建筑师,却对蜂巢上的阻碍束手无措;螳螂是昆虫界的霸王,可在生命的初期也曾被蚂蚁、蝗虫威胁到生命;被管虫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舍弃了自己的衣服,小被管虫也是自出生就做好了久远的打算--为自己做一套新衣服......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要告诉我们: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是大自然的完美礼物。一切成就都来源于生活中的观察。
有一天,我自己一个人在小区里玩耍,看到一个有趣的情景:一群蚂蚁在搬运东西。在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坑,但是蚂蚁们不畏艰险,还是回到了家。我一看便来了兴趣,决定给他们增加一些难度,我将水倒在了坑里,形成了一个小水坑。这时,又有蚂蚁回来了,当它们看到前面有一条“河”时,犹豫了一下,便有蚂蚁冲了进去,但不幸的是他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淹死在半路上。不过最后,它们还是通过另一种方法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观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只要处处留心,你总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
有关名著读书心得篇7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的形象。
这部小说主要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的英雄事迹。如《火并王伦》《大破连环马》等。在这众多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头领,人称呼保义,及时雨,孝义三郎的宋江。他被晁盖义士救上梁山后,对晁盖忠心耿耿。晁盖西去后他担任临时大头领。他代领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消灭了许多的恶势力。在《五虎上将打童贯》一集中。他很有威严地说:“我梁山五虎何在?”吓得敌军抱头鼠窜。最后梁山好汉推选他为当之无愧的大头领。
读完《水浒传》,我的脑海中只剩下两个字,一个是“忠”,而另一个则是“义”。书中,杨志逼着吴用问这两个字的意思,吴用毫不犹豫的答道:“忠:对上绝无二心。义:对友绝无二心。”杨志把刀架在宋江的脖子上,大声喝道:“这你应当如何去做?”吴用掏出一把刀斩钉截铁地说:“吴用愿意以命相换!”说着便刺向自己。吴用这一壮举,是对“义”最好的诠释。看到这里,让我记起了那件事:一天我和好朋友,一块踢球。因为顽皮,球砸破别人家的玻璃,当时我害怕极了,看到气势汹汹的房主,我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在房主的逼问下,我的好朋友站了出来,替我承认了错误。我害羞地低下了头,心想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每次读起《水浒传》,总是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一次又一次地打动了我,感染着我。我爱《水浒传》,我爱读书!
有关名著读书心得篇8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