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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及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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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更谈不上科学发展。把安全环保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在执政理念和形式、内容、措施上对生命的尊重、对健康的重视、对环境保护的关注。

胜利油田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有特大型企业,任何时候都不能只单纯考虑生产多少原油、实现多少利润,还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号工程来抓,切实关爱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是中石化集团公司长远发展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中石化集团公司把安全环保工作放到事关长远发展的大局来认识,积极主动地向国家和社会承担责任、做出承诺、履行职责,并将其作为衡量和约束集团内部企业生产经营的“高压线”。

胜利油田作为中石化的“龙头”,不但经济规模大、贡献大,而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和压力也大,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的难度很大。胜利油田的地位和复杂的环境,决定了我们在安全环保上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安全生产是实现“百年创新,百年胜利”愿景目标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只有安全质量抓上去了,生产质量才能上去,生产才具备可持续性,胜利油田才能真正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百年胜利”的前提和基础是“百年安全”。

油田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面广等行业特点,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和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本质安全,短期内是不现实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实现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和长远性,对安全工作要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地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认真,措施上到位。

我们实现“百年创新,百年胜利”的愿景目标,首先是人的发展,必须把人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这是对职工群众最大的关爱,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保持大局稳定的最好体现。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事故如虎,对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是平等的,只要你轻视它、无视它,它就会毫不客气、毫不留情地给你留下伤痕。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思想麻痹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要强化忧患意识,把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彻底从我们的头脑里洗出去。安全工作的骄人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不能保障今天和将来,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要时时刻刻找问题看差距,尤其要认真查找被成绩遮盖起的隐患,把

工作重心转移到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事故防范上来。

安全高于一切,是企业的生命线。我们要真正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控制和避免的”本质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务实意识。安全工作不是空中楼阁,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搞“片儿汤”。浅薄浮躁要不得,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硬性监管、专家监管是保障,要使安全监管真正到位;调查研究需加强,要深入安全第一线,掌握真实情况,总结推广新鲜经验,推动制度落实。

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发扬严细认真、敢于负责、恪尽职守、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油田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篇2

新的安全生产法法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找准了重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心就是依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不安全不生产。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并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罚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生产成本。

二是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施计划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计划执法既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认真履行,是实施“1+4”工作法的前提和保证。

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安全生产法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是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总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党和政府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美好愿望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篇3

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安全生产对于我们这个高风险行业来说,其意义更加重要。结合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无疑是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良好局面的有效办法。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犹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作为安全管理者或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首先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也呈现高、精、尖技术,并被广泛运用到生产实践中。由此个别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就出现盲目乐观思想,认为只要投入这些“精良装备”今后不会再发生安全大问题了,工作中也不注重抓小防大了,这种麻痹思想很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再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机器也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去维修,其科技含量愈高,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愈高。因此,安全生产必须以人为本,没有一支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就没有最基本的保障。

提高人的素质,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把公司“做精做强”创建一流电力施工企业需要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同样需要培养过硬的职工队伍。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是切实提高职工政治思想水平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针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超前性、前瞻性的培训,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

实践证明: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为落实“谁施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扭转一些干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和不务实现象,就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形成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同时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不同层次考核的对象、内容、程序,并结合职工群众评议、考核等办法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未完成定量考核任务或发生安全问题的,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以此增强干部的危机感、责任感,促进逐级负责制的落实,实现从“要我抓安全”到“我要抓安全”的转变。

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安全生产长周期做出新的贡献。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篇4

安全是什么?安全是涉及生命最直观的词语。安全无时不在我们身边,但千万不要轻视安全,安全是我们企业的生命命脉,安全更是我们人生生命的代言。安全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更不是悬于醒目处的标语,安全是企业实实在在的效益,与个人生活、工作的每个细节紧密联系。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一个人都想笑语长在,每一个家庭都愿幸福美满,每一个企业都愿兴旺发达,然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安全,安全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我们路桥企业的天字号大事。

责任重于山,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是在于责任意识的淡薄,在于管理安全工作的不到位,将责任落实到工作,可谓是切中要害。多数施工工人对没有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及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不以为然;不少民工在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下进行高空作业;还有一些人们无视工地外围的警示牌,径直走进施工区….这一幕幕令人心惊肉跳的场面,他们自己却早已习以为常。他们也许觉得戴安全帽、系安全带这类小事没有必要,殊不知正因为这些细节上的省事,最终让他们悔憾终生。

针对存在责任真空的问题,我们要做到安全生产,落实为主。要将责任落实全方位融入安全生产在中,以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以安全生产落实、风险控制到位体现责任制的落实,通过责任落实保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的局面。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应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传递到岗、落实到每一个人,同时,努力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深化安全生产思想保障工作。

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必须要有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落实在于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天”字号工程,更要我们工作中细致入微。要居安思“微”,在细微之处,在每一个细小的环节,多想多查,看还有没有“漏洞”、还有没有不到位的地方,哪怕是员工的一个意念。绝不能大而化之、粗枝大叶。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到生产中每一个细小的环节,抓到员工头脑中。

在各个建筑单位单位随处可见“安全生产大于天”的标语口号,由此可见安全发展对于一个项目的重要性,然而在生产中仍有许多都是人为的责任事故,究其原因是由于麻痹大意思想的泛滥,不把细小环节当回事。一个小小违规操作行为表面上看微不足道,但实际上却蕴藏着巨大的危机。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点疏忽,一点大意往往是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黑龙江哈五公路扩建工程“八死两伤”事故还在人们的议论中,京沪高铁坠落“三死一伤”事故还在刺激着人们的神经……这每一启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个预警和提醒。

生命只有一次,不能自欺欺人的在铺满火药的鲜花草坪上过那侥幸的生活。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来扼杀百分之一的大意,千分之一的侥幸,万分之一的偶然。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及感悟精选篇5

安全是一种态度。态度影响安全,态度促进安全,有的人对安全态度不端正,心存侥幸,忽视安全制度,认为没有那么严重,事故不会发生,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态度消极,阳奉阴违,能拖则拖,能敷衍则敷衍。要明白,一个小小的差错就是巨大的隐患,一个小小的疏忽,就能中断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一个小小的闪失,就能让生命处于险境。所以,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严、勤、细、实,严格按安全规程办事,对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不放过一个死角,不疏忽一个细节,就能够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一种职责。我们工作就承担职责,对自我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企业负责,对他人负责。这种职责源自于父母不厌其烦的唠叨,源自于妻儿深情的期盼,源自于领导再三的叮嘱,源自于同事友情的提醒,源自于企业的发展与兴旺。有了这个职责才能认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我,不被他人伤害,才能真正的理解职责重于泰山的深刻内涵。

居安思危。我们每个人不妨扪心自问,安全行为规范吗?安全观念牢固吗?安全态度坚决吗?安全职责心强吗?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漠视安全。无论是透过宣传挂图,还是新闻媒体,或者是现场目击,但相信大家对血淋淋的事实仍心有余悸,对失事者家人悲痛欲绝,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仍会痛心疾首。是啊,失去的不只是生理上的残缺、生命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剧痛。生命是宝贵的,人们热爱生命,所以生活会变得更加完美;生命又是脆弱的。一场遭灾难降临,生命就会转眼即逝,生活从此黯然失色。一个个生命消逝了,使我们感悟到生命的可贵,感悟到安全的重要。感恩安全吧!一幕幕杯具在我们心灵深处引起强烈的震撼:安全,警钟长鸣!

痛定思痛。不必说交通事故我们没有,不必说矿难事故离我们遥远,不必说空难事故不会存在。我们就应切切牢记的是,任何一个事故的发生都有一个共性,或者是不起眼的隐患,或者是工作上的疏忽,或者是思想上的麻痹而引起的。血的教训,足以让我们警醒:职责重于泰山!

虽然世上没有后悔药,可是预防安全生产有良方。不是吗,制度就是“感康”,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就可抵制细菌侵扰,抵御“安全感冒”;安全规程就是“活络丸”,帮忙打通脉络,舒筋活血、化淤;“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职责重于泰山”等安全警句就是钙片,能够强身壮骨,阻止“钙”流失。

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电力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能幸福安康、温馨欢乐;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多创效益、扩大规模;有了安全,我们才能构建和谐电力,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所以,对于安全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坚决杜绝违规、违章、违反操作程序,不能一纸行文摆在桌上,一纸制度挂在墙上,成为“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安全隐患像幽灵,看不见,摸不着,随时都隐藏在我们身边,这就要求我们时时刻刻提高警惕,牢把安全关,紧绷安全弦,人人事事讲安全,才能防患于未然,创造安全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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