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
心得是指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怎样写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这里提供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分享,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1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公司多次组织进行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法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求“一切为了人”,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成本、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以及在重大险情应急和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的原则;其次是“一切依靠人”,因为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二、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超前意识、事前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是明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是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新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包括事前违法责任和事后损害责任,单位负责和个体责任等,大大提高了个人担责、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个人和单位事前和事后的追责方式趋于多样化,如个人终身行业禁入、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对单位的社会公告制度。通过严厉的处罚,一方面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控制,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通过重拳出击,让企业不敢出事、不能出事、出不起事,进而倒逼企业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遵法守法,依法搞好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2
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供料净化车间运行一班利用学习天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安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新法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对新安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两个方面。
作为一名普通的员工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更加清楚了自我的目标:为了工作的安全,为了家人和身边同事的幸福,我会从小事做起,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3
与老法相比,新《安全生产法》突出了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了“有效预防”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境界。
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用多少个“不放过”也无法挽回。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求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体系,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细化为“预防为主”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具体原则,增强了本位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推行安全管理机制的途径上,新法首次提及了“安全文化”的概念。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是建立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公司推行的“班组安全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促使全体员工表现出较高的安全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意识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为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具体实施方面,制度完善的考核机制是推行事前监督体系的“责任链”监控系统,为执行“有效预防”安全工作原则提供管理制度上的支撑。从制度上进行革新,建立完备的安全防患机制,能够促使员工养成严谨、认真、有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从而建立起安全工作的新风尚,有助于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4
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积极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会达到一个新水平。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5
20xx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决定,《新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新法》颁布后,xx监察分局迅速部署学习宣贯工作,分局先后组织了三次集中学习,并参加了xx煤监局组织的统一学习。通过多次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修改思路和修改内容都有了详细的认识和理解。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各种日常写作指导,教您怎样写范文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二、新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来看,全国大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能够比较好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能够积极的预防事故发生,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也有相当一些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因此,安全生产法在修改时,着重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有效的制度制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的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政府监管体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在安全生产法修改过程中,国家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以往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靠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当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薄弱,依靠其自觉的加强生产安全工作,仍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新安全法充分立足国情,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吸取以往经验,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赋予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供最新和免费范文模板参考确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在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出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法的权威和震慑力难以得到有效的体现。因此,新安法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加大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处分的规定,既增加了企业违法成本,又加大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从责任追究上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守法,保证安全生产。
五、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以来,提出法律规定“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法律规定只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较强,才能够在实践中较好地得到落实。新安法新增和修改的67条条款中,充分贯彻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要求。范文写作在条文的表述上,尽可能的做到明确具体,这对新安全法的执行和落实起到促进作用。
新安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安全生产领域立法工作更上新台阶,国家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向法治转变。监管监察执法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安法将成为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武器,也将成为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的坚强保障。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6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响应单位对《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这次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强了政府和生产单位的主导作用,强调了安全监督,提出了安全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同时加大了安全责任的处罚力度。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三个方面都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在政府主导层面
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企业落实层面
提出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求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要求“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另外,这一次修订还提到了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和心理状况的重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最后,作为企业员工。通过这次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自己对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更应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响应国家号召,听从党的领导,认真完成各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意识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为工作的行动指南。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7
作为一名特高压一线生产人员,前段时间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让我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人人是主角,没有旁观者。当前,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时刻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同时也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四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
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对公司和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8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过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单纯追求规模扩张的时代已结束,在现阶段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下,风险管控和业务发展必须齐头并进。我县联社为提升业务水平,加强风险意识,特邀培训机构开展了“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范与管理”学习,我通过参加培训,收获颇多,主要体会有以下三点。
一、注重细节,杜绝风险隐患
银行业的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网点,基本上是“十案九违规”,操作过程是业务手续的关键和最后流程,对各种细节的把握成为了管控风险的基础。在这次的培训课堂上,我学到对紧急挂失业务,可先申请口挂,以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对重病、行动不便的存款人申请挂失,更是可以提供上门核查优化服务;对继承支取业务,首先要客户识别,若存在遗产继承纠纷,客户必须要提供法院司法文书或公证文书才能办理相关业务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注重细节,不仅可以有效减少银行损失,维护银行声誉,更是保护了自身利益,防止卷入风险事件。
二、明辨情形,划清公私界限
大家每天都在同一个营业间工作,朝夕相处的时光早就让我们形成了如兄弟姐妹般的感情。在工作上,我们相互帮助、相互鼓励。在生活上可以分享趣事、倾吐心声。在这和谐共进的氛围下,更能为客户展现我们优质的服务态度和积极的精神面貌。但是,能不能将友情中的信任直接试用到工作中?在同事面前,对违规行为能不能果断地说“不行”?我想最好的办法是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坚守自己的职业规范,保持理性的头脑,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这样代为签名确认,代为开户及挂失,以及写借条,甚至空库行为才会从源头得到禁止。
三、调整心态,学习业务知识
业务上的熟练,不代表业务知识的全面。要想做一名合格的金融工作者,空杯心态是学习状态的前提,通过学习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政策知识,才能在实际操作中有依据、有把握、有底气。在这次培训中,我发现在查询、冻结与扣划业务方面有很多法律知识需要学习;单位结算账户开户资料不全、不真实、资料审查不严具有很大的操作风险;重要票据的票据要素核对也有明确规定;银企对账不仅仅是对账单的收回问题等,这些都是我之前忽视,但却是易发生风险隐患的业务操作点。
总之,合规成就幸福,违规就是风险,作为一名基层综合柜员,在工作时,我时刻提醒着自己,处处有风险,时时须谨慎。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9
新的《安全生产法》出台后,站里进行了集中学习,站领导进行了解读辅导,到省局参加了专题讲座、也进行了自学,体会颇深。
第一、新法体现了鲜明的“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
第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难得的是“综合治理”,既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又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体现了综合治理的题中之义。
第三、明确了安全执法主体。一是新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新法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新法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第五、建立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的.权力。
第六、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二是加大了罚款处罚力度,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10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实施,我通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内容的对比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来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面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
原来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现在提高到5万、10万,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强制手段加强。
原来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后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障执法的严肃性是非常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该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严厉。
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现在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一定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马上改。他有个侥幸心理,现在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可以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该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强。
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责任。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但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该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责任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11
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应该恪守的信念。要确保安全,首先必须强化人的安全意识。
使我感受到条条都是治理违章的重的目的不是整治人,而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位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是我们电力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线,是我们思想意识的警戒线,是我们生命安全的保障线。这四条线贯穿一个主题,就是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每个人安全行为的约束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企业、为自己、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企业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做为一名企业员工,我深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搞得好与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益、企业形象及生存竞争力等诸多方面。安全文化也最终影响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效与成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gdp连续多年以9左右的速度增长,发展速度举世瞩目。但是也应该看到,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发展极不平衡,与发达国
家相比工业整体素质较低,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相对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低,工业结构和布局不甚合理。大部分企业主要聚集在东部及沿海地区的中心城市和区域,投入较高、产出较低、资源高消耗、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来拉动,而不是依靠科技进步和效率提高来产生。
“安全生产”指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各个行业和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前提和保障。这就包括经济发展要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态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人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是相辅。
现代安全经济学“三角形理论”认为,经济是两条边,安全是底边,如果没有底边的支撑,即使经济发展再快也构不成稳定的三角形,可见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搞好安全生产能够保障生产力。人是生产力三大要素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而事故与职业伤害使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受到伤害,劳动力受损,而搞好安全生产是人力资源稳定的.最根本保障,只有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充分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和动力,只有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才能使社会安定有序。
安全生产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活动是人们经过劳动的物质转换活动,而生产过程中,人们会遇到各类的事故隐患,排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用尽量少的劳动消耗和物质消耗生产出更多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安全生产所产生的效益是隐性效益,不象普通投资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数量的增加和提高产品质量上,而是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不发生事故,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开展和连续进行。
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受到结构、体制和环境三大因素的制约,而安全生产是影响环境因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经济发展环境下,安全生产在市场竞争中是一个起重要作用的因素,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砝码,良好的环境因素可以给企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充足的资金、可观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国际市场,欧美发达国家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制裁,其中安全卫生方面的限制和标准,也影响我们参与国际经济领域的活动,安全和谐发展对于开发国际市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现安全生产需要大量的投入,如果经济不发展,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难以维持,员工的基本保障就难以实现,安全投入也无从谈起。在我国前期发展中,大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也是基于经济效益不佳,资金困难,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安全生产状况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和我国沿海地区的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经济发展了,企业效益好了,就有充足的资金进行安全投入来保障安全设施完备先进,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以说经济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根本保障,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安全事故,还要加快经济发展。
科学发展首先强调的是安全发展,安全发展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将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与经济发展一样使安全生产实现量化考核,纳入政府、企业和干部业绩考核内容,真正实现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12
《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在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新《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只有有效的预防安全事故于未然,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我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让我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增强了自己的安全意识,牢固的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先”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重要的位置。
另外我们每个人都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39;发生,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公司财产的安全,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任何麻痹大意都可能埋下隐患,只有始终思危、如履薄冰,安全才能长治久安。在思想上,应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安全危及意识,进一步的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在行动上,继续坚持我们严谨的工作态度,不因完成任务而懈怠,不因完成任务而麻痹大意。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更进一步的提高,两者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扎扎实实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完成好每一项工作。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13
校园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我校在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校园安全为目的,始终把安全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措施,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在此,谈谈个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体会:
一、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
长期以来,学校坚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为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加强了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班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了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加强预防、消除隐患,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每学期开学时均进行各种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了防火、防震、逃生等常识。假期中我们也不放松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夕,我们都印发致学生家长公开信,让家长注意配合学校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能够按时返校。
三、建立各种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明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总之,学校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做到警钟长鸣,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时刻警惕,完善制度、加强预防,落实责任,做到有章可寻、有法可依,落到实处,才能建设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14
安全,关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讲求安全,你我有责。近期,伊克昭换流站为员工们进行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经过学习,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那将是我永远抹不去的记忆……
也就是因为这些安全事故,让我明白了在日常生产工作中,要增强自己的&39;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本事,提高自己的执行力。
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在日常生产中,我们应进取应对各级安全单位的各项检查、规定和考试,做到时时自查、整改,时时学习,刻刻注意。
经过这次的安全考试和培训学习,我做为一名基层员工,更加清楚了自己的目标:为了工作的安全,为了就家人和身边同事的幸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从小事做起,从身边抓起,督促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为安全生产尽努力!
安全生产法体会心得篇15
六年前我考取了__交通学院,被调剂到安全工程专业,跟其他人一样迷茫,我不知道这个专业是做什么的,很多同学抱怨,为什么我们的分是全校最高的还被调剂,于是很多人开始转专业。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询问过很多人,有位老师跟我说:“安全是个新兴的专业,目前国家比较紧缺,国家需要这样的人才,国家需要你们,希望你们留下。”我把他的这段话写进校报里,很多人又开始往我们专业转。那个老师姓_,__交通学院的辅导员。
两年前来上海报到,在火车上同一个老人聊天,他告诉我他是物理老师,因为喜欢物理,所以我们聊得很欢,他说英国一家物理报上说:“一杯热水跟一杯冷水同时放进冰箱,热水先结冰,他问我是为什么。”我绞尽脑汁,解释了很多,结果最终他告诉我“你回家亲自做下试验,试一试就知道了。”下了火车,我跟同学走失了,那位老人便帮我拎行李,直到跟同学汇合他才肯离开。感激之下便问他要了联系方式,他写完后,我惊呆了。我最后问他“老人家,给晚辈留几句话吧。”他拍拍我的肩膀说“年轻人看问题不能只看表面现象,要细心,有责任心,有的时候还要亲自去试一试,你将来做安全也一样。”这位老人叫__,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博士生导师。
一年前,我去给新进的一批工人上“安全课”,一共__个人,开课之前我亲自给他们挨个倒上茶水,结果那堂课他们听的格外认真,而且对项目部感觉也十分亲切。课后几位工人跟我聊天说,“你讲的太好了,我们懂了很多,谢谢你,小伙子。”之后便有项目部个别年轻人抱怨我拿公家的杯子给他们喝水,我委屈的解释说这是我自己从超市买的。这段演讲稿在审稿的时候,有位领导说了一句话,说里面虽然有项目部不雅观的话,但是我支持你。我说为什么,他说安全管理不容易,安全管理需要真实,也需要服务,年轻人需要引导,也需要普及下去。从那以后每个月的月初他总会亲自把一沓纸杯放在我的办公桌上,这位领导叫__,94号桥项目部经理。
半年前,我问过一个领导,我说你的一生经历了很多的挫折,你靠什么来保持你年轻时候的。他跟我讲有一次他去工地视察:“我让他系好安全带,他却说死了正好,死了可以给家里赔点钱。”他说我给你讲这个故事的目的是告诉你,安全工作的事情是无穷无尽的、动态的,不要在乎一城一池的得失和误解,要执着。这个人叫__,上海铁建安全监察部部长。
一个企业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构成的,由他们创造和决定。一个企业只有真正需要并且重视那些安全的人,我们才能说安全在我心中;一个企业只有拥有知道安全并不完美但仍不言乏力,不言放弃的人,我们才能说安全在我心中;一个企业只有拥有责任、细心、良心、服务、真实、执着的管理人员,我们才能说安全在我心中。也只有一个企业能够尊重这样的管理和人才,我们才能说我们有信心让安全的明天更美好。
回顾“11.__”特大火灾,“7.23动车事故”至今触目惊心,带来恐惧的同时更多的是警示和责任,那些低级的错误难道不该避免吗?理论中,无论什么都是安全第一很重视,可运行起来却似乎又不是这样。有个网友说经验和制度是用金钱和生命换来的,作为安全人的我们是否也该自省一下呢?
或许会在挫折中沦丧,或许志向会在无为中泯灭,或许核心会在随波中逐流。或许那些追梦的人们,都死在了今晚的路上,而没能见到明天的太阳。但我想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心,愿不愿意。
“心若有物,梦随心驶;心若无物,心随梦幻。”我再次提出这句话,希望能够惊醒更多的人。
我大学刚刚毕业,只有24岁,有人说我心比天高,但我不怕自以为是,也不怕少不更事,因为年轻,或许这就是我努力的资本。我也不怕错,但我会尽量避免错,我不怕苦,但我希望大家都少吃苦。幸福了我自己不算幸福,安全了我个人不算安全,我想有个更加美好的集体,有个安全人未来更加温馨的家族。
曾几何时,安全在我们心中是个永恒的话题;涛声依旧,安全是我们永远不变的承诺。安全走到今天,我们容易吗?大家想象一下,当作为安全人的我们,偶遇在某个街口的时候,你是否会紧地握住对方的手,你是否会为自己作为安全人而倾诉,却又自豪?
志向难越,谁悲安全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愿结交天下所有有情有义有爱有孝,有胆有志有识有心之人,一起努力。还是那句话,为了安全的明天,我们能做点什么呢?请接受我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