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启刚个人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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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
事迹简介
在千山法院有一个大家共同认可的说法:案件上了院审判委员会,就怕过不了滕启刚这关,无论多忙,针对上会案件,他都要花时间认真研究,抠得特别细。
“别看他生活中开朗活泼,亲切和蔼,一到讨论案件时就像换了一个人,六亲不认。”2019年,赵恒起主审的一个土地纠纷案件上审委会,滕启刚认为判决不合理,会上两人激烈地争执起来。“我觉得自己审得很细,付出了很多心血,结果还是过不了他这关,我当时心想我还是你的学生,怎么这么不给面子。”最后审委会其他人也都同意滕启刚的意见,案件需要重审。“会后滕庭长主动找我一起研究调整办案思路,最后案件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认可。”赵恒起回忆说。
滕启刚常说一句话:“法官办理的一个案子,也许就是当事人的一生。”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某民营企业家诈骗案,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无罪——这起案件被誉为东北地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第一槌。而23年前,在此案一审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界限,做出无罪判决的法官正是滕启刚。这位民营企业家的妻子说:“如果没有滕法官当初细致公正的审判,我也没有把官司打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滕启刚个人先进事迹(篇2)
滕启刚同志担当作为、公正司法的敬业精神,始终坚守公平正义。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精研实干、追求极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滕启刚同志克己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