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启刚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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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
事迹简介
滕启刚先进事迹篇1
滕启刚,男,汉族,辽宁鞍山人,1964年1月出生,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4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系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
滕启刚同志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历经刑事、行政审判和派出法庭多岗位锻炼,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一心为民、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成就了不平凡的人生,曾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近30项荣誉,是新时代忠诚履职、执法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英雄模范。
滕启刚先进事迹篇2
鞍山是留下雷锋奋斗足迹的城市,雷锋精神在这里生根发芽,成为鞍山英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政法英模滕启刚的先进事迹为鞍山的英模文化再添厚重。继被追授为“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全国政法系统“双百政法英模”荣誉后,日前,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滕启刚同志为“全国模范法官”。
滕启刚同志生前任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他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在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多岗位锻炼,对党和人民始终怀着深厚感情,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勤勉履职,忘我工作,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他坚持严格公正办案,以对司法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深入调查研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