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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终止聘用合同的情形

时间: 思恩 聘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经济裁员

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何处理

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方式即要看双方是否愿意续订合同,对于劳动关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会自然终止。找法网提醒,终止后的当事人双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的乙方不再是原企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聘用合同到期辞职有补偿吗

聘用合同到期辞职没有补偿。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不续聘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并支付劳动者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有请求延长无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恢复违法行为,应当支付劳动者的补偿,并支付劳动者1年工作2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不续约的,不得给予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新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增加的除外。

聘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

根据《民法典》,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未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试用期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

5.用人单位存在处罚权上的不同。

在劳动合同主体上,双方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一方无分处分另一方。在聘用合同主体关系上,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聘用人员错误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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