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若出借方(贷款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一般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贷款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履行义务的是出借人(即贷款人)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时应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即贷款人所在地)。
借款协议能否证明借款事实
借款协议是借贷双方确定借款权利和义务的借款合同,不具有借据的证明力。借据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俗称借条,借条可以单独成为借款事实成立的直接证据,而借款协议只是借款双方就借款达成的合意,要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即借款是否真正交付还必须有借款收据。也就是说,要证明借贷双方借款事实的成立,有借款协议的情况下,还必须有借款收条。这样“借款协议”、“借条”、“收条”就构成了一个借贷有机整体。
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在发生借贷法律关系时,借贷双方必须将借款“合意”和借款人已经收到借款事实,这两方面的要素以书面体现出来,以免发生纠纷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借条起诉多久能开庭
开庭时间我国法律尚无法律规定,一般法院立案受理后,正式开庭前三天会书面通知原被告双方。找法网提醒您,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依法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的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
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处理办法:
1.应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
2.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3.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请求还款,但是要给对方必要的还款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