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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工程合同

时间: 新华 合同文本

合同是保障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书面约定,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文书。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建筑的工程合同,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建筑的工程合同。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39;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2

甲方:上海领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今有甲方(上海领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乙方()就上海________项目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___项目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友好协商达成安装劳务以建筑面积元/平方分包给乙方,工程量包括所有弱电安装图纸上的内容,其中弱电从室外手孔井到室内的所有管子的预留预埋,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等

2、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图纸一份,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与设计院的图纸会审工作,严格根据施工图纸的内容合理组织人员施工,如施工图纸有问题,乙方要及时提出,如因甲方或总包方指令造成的返工由甲方负责,其他情况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不按图纸按规范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每个点位罚款200元,并必须按要求自行返工,所造成的主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有质量的点位超出2%,每个点位罚款500元整,罚款将直接从每期工程款中扣除。

3、本合同要求乙方包质量包进度包所有机械和手动工具,包辅材包耗材的购买,包安全包文明包清洁的清包合同,(其中附材包括管道安装时支架角铁、螺丝、吊卡、管卡、抱箍、统丝、槽钢、所有孔洞预留的套管、各种孔洞封堵材料,所有的暗盒、过路箱、锁母、各种线管直接弯头、烫锡、各种胶带、穿铁钢丝、各种胶水、防锈漆、银粉漆、灰漆、防火漆、焊条、防雷接地用的各种镀锌扁铁及圆钢、镀锌角铁等),乙方应自行负责施工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工人的安全,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责任及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节约材料不准浪费,遵守甲方有关材料领取和返还的规定,当天施工完毕所有剩余材料必须返回甲方仓库,如未及时返回,甲方管理人员一经发现,每次罚款300元,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使用甲方材料与结算使用量挂钩,如果数量相差多则乙方赔偿(特别是线材),甲方材料不能用作它用,如梯子,拖线板,套管等一经发现必将重罚。

5、施工期间乙方有责任自行保护已完成的成品,加强和土建及其他工种的衔接,如因天气问题和工序衔接问题造成的窝工停工甲方不负责任。

6、甲方有权根据现场乙方的实际施工水平和人员情况要求乙方增加人手或加班等,无加班费和抢工费,如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完成此分包工程,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进行处罚,如乙方无故在工程未完成前退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任何处罚,包括停止付款。

7、乙方在现场必须配备有经验的管理及技术员2名,乙方须完全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总包方、业主方、监理的管理和指导,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罚款在内的任何处罚,每次罚款不少于500元。

8、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施工证复印件等,提供完整的施工日志,并配合甲方和总包的招投标工作及竣工图纸资料的制作。

9、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工人到承包范围以外的施工区域施工,人工费由甲方承担,但需和乙方协商。

10、甲方按在职工人1000元/月支付生活费给乙方,一次预埋及防雷接地占工程量的20%,二次预埋占10%,其中一、二次预埋以盒到位钢丝穿完为标准,其余以满足验收条件为标准,每期付款均扣除已支生活费、各种罚款和5%质保金,如因业主付款不到位造成付款延期,付款日相应顺延,质保金以业主验收交房为最后期限。

11、乙方管理人员要管理好自己的职工,要协调和配合各工种间的工作,严禁喝酒闹事、打架斗殴,违者将重罚。

以上条款为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发生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仲裁。

本分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甲方:上海领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乙方:

项目负责人: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3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工程机械租赁有关事项达成协议,签定本合同,双方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约定

自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因施工需要,承租乙方下列设备,双方约定租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每月按30天计算,租期不足一个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天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计算。

表格: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约定租金设备状况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租金设备(_元/每件)备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期付给乙方租金,对机械有监督使用权,在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管理、听从安排和调配,积极配合甲方施工需要;如因不听从甲方人员调遣,造成甲方误工或引发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只负责乙方机械的燃油费用,其他各种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因甲方施工人员指挥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粗心大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

4、乙方必须保证机械性能良好,并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操作资质证书的操作人员操作机械;甲方负责安排乙方人员的食宿,生活用品自备;

5、乙方机械收工时必须停放在甲方指定位置,甲方负责乙方机械的停车安全,承担机械被偷盗的责任;

6、合同存续期间,甲方无权把机械设备转租第三方;乙方也不得把机械设备另租第三方;

7、甲方根据工程进展和需要,有权决定机械租赁期限、终止或续签本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8、工程结束、租赁期满,结清租赁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税务发票或由甲方代扣税金。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机械进场时,甲方支付乙方单程进场运费______________元,退场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四、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充分利用雨天或工程施工间隙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正常维修正常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__________天(含________天),甲方照付租金,超过____________天,甲方不再承担维修时间的台班费用,因耽误时间而引发的机械费用,从乙方租金中扣除;

2、连续下雨________天(含______天),计机械租赁费;超出______天,不能正常使用机械的.,不再计算租赁费用,从当月租赁费用中扣除;

3、每天应扣除的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除计算;

4、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六、合同生效方式

此合同一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凭着协商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处理。此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平等互利原则,结合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以利工程顺利进展。

一、工程名称:_______

二、承包形式及质量标准:包公不包料,合格工程

三、承包范围:主体结构,木工、泥工、钢筋工施工项目

泥工部分:基槽整边,清底钎探,回填土平整,各部所有混凝土浇筑,砖砌体,补架眼,空心板安装,吊灌板缝,内架搭设。屋面珍珠岩铺设,水泥砂浆找平,机械操作与材料短距离运输,场地清理及零星工程。

木工部分:所有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加工,支、拆、整理及支撑、搭拆所需脚手架,机械操作及短距离运输等。

钢筋构件加工、制作与安装,机械操作及短距离运输等。

四、工程造价:

泥工:31.0元/平方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泵送混凝土每立方米扣10元。

木工:14.5元/平方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

钢筋工:7元/平方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

零星借工:35元/日

五、付款办法:按所制定工程进度,每完成一层,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付该层工资总款的80%,主体按期完成经交验达标,除扣未完分项工资款外,其余一次付清,若因组织不力造成停工或拖延工期者,余款额甲方有权拒付,并处以相应罚款,基础部分付60%。

六、工期:

_______

七、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工程开工后,分批预付生活费。

及时提供材料、构件、机械设备。

派专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及现场管理,及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及时组织验检。

对乙方不按要求施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标准和隐瞒隐患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整改,严重者处以50---1000元罚款或按国家法规处理。

所提供机械设备,工具如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乙方维修,机械、电器不得带病运转;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甲方负责。

管理人员不得以甲方自居、随意变更工序安排或乱指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者,甲方负担。

2、乙方职责:

施工期间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法制、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应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必须派专人抓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应做到机械整洁,电器安全使用,材料分类码放。

应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与监督,不得阻挠或有意刁难,若出现违规作业,违章指挥不听劝阻,造成质量、安全事故者,乙方应赔偿所有质量损失,并负担一切由此造成的工伤事故费用。

正确合理使用及保管材料,必须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不留垃圾,不损毁材料,若造成此现象者,管理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有权予以处罚。

机械电器设备操作使用要定人、订证、定岗,要经常保养与维修,塔机运转要有专人指挥杜绝超极限作业。

所需小型工具,由承包人书面,凭条领取,用后按件交回,如有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照价赔偿。

所需材料计划必须提前两天报专管人员。工地所有机械、电气设备等存在问题,甲方应及时维修,否则造成停工,工期拖延等不良后果,甲方负责。因天气变化,人力不可抗拒者造成工期拖延,乙方不负者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实际发生时,另行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主体竣工验收达标价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推荐介绍乙方在_________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务费。

二、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与_________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款项的付款义务。

三、乙方在_________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按工程决算金额1%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四、乙方确保在_________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甲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具体要求以供应合同为准,乙方未按具体合同约定结清物资供应款时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项目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收取服务费,甲方可凭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名盖章视为授权_________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关法律责任牵涉到甲方或连带到甲方或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给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乙方请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6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及范围: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二、承包工程范围、形式及合同价款

承包工程范围: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分项工程单价:____________

合同价款约:____________

三、分包管理

合同协议签订后,承包方全部人员服从项目领导和管理,执行发包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准出现违纪违法现象。

发包方按公司______族贯标程序组织施工队伍承包方按工程施工计划组织队伍完成施工任务。

四、双方职责发包方:

负责工程的总体安排和全面管理工作。

负责预算及现场签证的处理。

依据项目工程师的书面技术交底及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工程的技术问题和技术变更。

负责提供吊车,保证施工需要。

负责提供施工所须的材料、周围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帽费用由承包方自负)。

提供承包方人员的临时设施炊事用具承包方自备。

生活用水、用电包干使用,现场另立协议。

负责对承包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有权对不合格进行处罚。

做好施工前安全交底和防护设施的完备,达到安全施工要求。

按协议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款。

发包方工程项目部有权对承包方文明工地的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文明施工的标准,应当场给予经济处罚。

承包方:组织素质好、工种齐全的施工队伍,并向发包方劳资部门报送在该项目作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发所方保卫部门),随时提供增减变化情况表,并负责代发工人工资。

按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及发包方的有关工程管理规定,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并提供有关质量自检记录资料,每道工序质量有专人负责,其负责人报发包方。

保管好发包方提供的临建设施、机具设备等,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

严格按照发包方的安全施工交底,规范施工,并签订安全协议书,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医疗费用均按国家规定条文执行,发包方可提供方便条件。

承包方做好发包方和业主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按照“三清六好”的标准进行施工,做到“下工活底清,工完场地清”,并接受发包方每月一次的文明工地检查,所用清理用工均由乙方负责。

小型手持工具,承包方自备(技工常用的专业工具)。

执行材料限额领料,超实际预(结)算部分从承包价款中扣除。

承包方自立的食堂必须服从发包方的行政部门的管理,符合有关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生活用煤自行解决,不得随意烧现场木材。

五、工期1、该工程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2、以合同工期为准,因承包方原因拖延一天按人工费结算总额的5‰进行处罚。

3、工期顺延①.经发包方按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签证可顺延工期。

②.现场停工一天,经发包方签证工期顺延。

③.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六、质量承包方所承包的本工程质量执行招标文件。

分部分项不合格时,发包方有权撤换承包方人员。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承包方进厂施工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人员生活费及零用款。

承包方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行审报、项目确定,由项目预算部门审核后,交项目劳资部门结算人工费,____日内支付给承包方人工费的____%(其中含支付给承包方的生活费、承包方应支付的赔偿金和各种罚款)。

分项工程达到主体完工后,再拨付____%。

发包方按结算额的____%预留保修金,工程竣工____年,根据工程保修情况另议支付。

八、其它事项

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施工计划、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工地及劳务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在承包方不能满足发包方施工工期、质量标准时,发包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协议,并追究承包方的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担。

承包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得随意变换人员,特别是现场带班人员不能更换,若更换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应赋予其现场带班人一定的权力,以便于更好地配合发包方的管理。

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发包方委托的生产任务,服从发包方的统筹安排。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

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7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 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_______。

第七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____人承担。

第八条 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8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发包人: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护坡

(1)基底宽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日,暂定于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__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__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付__,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由双方在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__年__月__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9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协议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协议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协议生效后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协议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份数:

(1)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协议副本份(发包方执,承包方执)。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承包方:

协议订立日期:年月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五、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六、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工程价款及结算:____________工程进场3日内拨付__________元,结构完成拨付__________元,竣工拨付__________元,扣除保修金__________元。

九、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1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交易本工程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自己镇小区(街道)号楼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二、合同价款 大写元(¥元)。

三、工期 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日付总款50%,剩余款项工程结束一次付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甲方超出合同内的装修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或设备管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事项,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20%的违约金。

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项目工程施工表附后。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年月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2

总承包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决定将总承包方承建的工程其中的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确认的方案和报价说明书内容为依据,除施工方案及说明书未表明的变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据现场核定签字后,作为决算增减依据。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4.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暂控)(含税)。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天)。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同建设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备案。

(1)由于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因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承包方式

__________

第四条施工准备中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地。

2.乙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保护工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

(3)保证所用材料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4)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5)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执行企业和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6)维护企业信誉和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完成项目承包合同指标,服从上级领导,接受检查和监督。

(7)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8)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在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下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

(10)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所用的水、点、气等费用。

(11)必须保证该项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护。

(1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13)其他按照行业惯例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五条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如人为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事故赔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且每人必须办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造价以同建设方签订的协议为依据,有冲突的执行总合同。

2.工程价款结算由项目审核签字后报上级为有效。

3.乙方按总造价__________%支付项目部配合费。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1.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质量要求。

2.具体国家标准为DB以内,要求在十月三十号前完成。合同指标为良等路_公里,次等路_公里,控制差等路_公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执一份,局办公室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3

甲方:__项目部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承包位于的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干(工程量单价计价)的方式将工程技术资料交由乙方编制和整理。

二、承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证资料、管理资料、施工资料、工程施工变更签证资料、安全资料以及竣工备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归档;

2、各部门及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相关资料的传递与落实、回复;

3、负责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实验送检(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砌体材料、砂石、外墙砖的原材料实验,混凝土、砂浆的试配与强度检测等相关实验,钢筋的焊接实验等),整理、归档实验检测报告和材料;

4、汇总整理各专业分包单位(桩基础、预应力、水电、弱电、消防、电梯)的资料,与建设主管的各职能部门衔接、资料备案等所有事项。

三、承包价格

以该工程建筑面积(共7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7元计算,合同总价共¥1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该费用为税后价,已包含乙方编制资料人工工资及乙方应当依法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常驻工地的资料员到工地开始工作后,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2、基础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3、主体完工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4、竣工验收完成、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5、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成(包括收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资料汇总整理、备案)且所有资料进入档案馆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资料费,如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各专业配套单位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及时备案,则甲方在竣工验收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但乙方有义务在资料备齐后完成备案归档。

五、甲方义务

1、为乙方配备脑及打印机设备、纸张、及其它办公耗材等;

2、为乙方现场资料员提供住宿及伙食;

3、乙方外出到相关单位办事或者送检材料时,为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4、沟通协调乙方与监理、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乙方义务

1、至少配备名具备资质的资料员驻守工地现场办公,乙方指定为驻地资料员。驻工地资料员应当相对稳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资料员;

2、保证所有资料、半成品试验及时到位,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因材料实验、资料的原因影响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进度;

3、认真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相关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善资料的编制整理;

4、及时传达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指示、指令,负责与检测中心及相关管理单位的联络及相关工作;

5、负责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资料的备案工作;

6、按时参加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种例会、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会,并整理好会议纪要,转发给各建设参与单位。

7、配合工程建设各分包单位办理签证,及时传达管理单位对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函及处罚指令;

8、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支付资料款,如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资料员不得随意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如需离开应向甲方请假,如未请假离开,每次罚款元;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进度同步编制、整理其相关资料(包括实验、检测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如发现资料或其他实验资料未按工程进度及时编制整理,每次罚款元,分部工程验收因资料原因不能及时验收时,每次罚款元,且所造成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未按规范规定做齐所有相关实验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实际每项少做或少送一次样品实验,按实验室单项试验费双倍扣回并处以元/次的罚款,并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5、乙方应对所有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由于乙方资料不准确、及时、完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或者工程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万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变更和终止

1、除出现本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当及时整改甲方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有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善,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终止。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由致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在履行合理通知义务后,可依法主张免责。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工作情况的监督;鉴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在不违背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提出的正当要求条件下,乙方有权选择自己的作息时间,甲方不得干涉。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4

工程名称:

甲方:

甲方(总承包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乙方(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及层数:约33000㎡,地上18层地下一层

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

1、分包项目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基础、主体结构(包括二次结构)施工的钢筋(包括所有钢筋加工、安装、连接及焊接)、模板、混凝土、脚手架扎拆(包括悬挑脚手架的各种预埋、安装及固定、装饰阶段脚手架及立面水平防护措施的维护、清理、刷油和最后拆除、钢管分类堆放)、烟气道安装、后浇带、止水螺栓切割修补打磨、内外剪力墙对拉螺栓PVC管切割封堵、砌体(含钢丝网、植筋、构造柱、过梁、压顶)、人工辅助回填土、基槽清理、基坑降排水等一切地基基础、结构主体施工和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硬化、场地以及内外道路卫生、临建及围挡搭设、拆除、临边、洞口防护等)、防护栏杆安拆、料台(包含施工电梯或物料提升机料台及钢管支撑架体)的安拆、场地平整、周转器材进出场装卸车、各种机械设备防护棚和基础及临建设施基础的施工、各种铁件(钢板止水带、对拉螺栓等)的安装、各种预埋件的预埋(包括塔吊及物料电梯的地脚螺栓、附着铁件、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预埋)、预留洞的预留、预留洞口的后期封堵、塔机指挥、电工、门卫、协助现场试验取样(包括钢筋、砼试块制作等)、主体结构通过市优质结构验收、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验收等。

2、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等不达标需整改的费用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如发生罚款,外部主管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100%负责;内部相关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200%负责。

三、履约担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间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按比例扣留。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款。

若乙方违约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并按照乙方投标时的价格和当地当期实际市场价格(二者比较,以高者为准),将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包括相应的管理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低值易耗辅材、小型设备)从结算中扣除。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价钱一次性包死,不再计取其它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__)计算建筑面积。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以甲方最终审计金额为准)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一切条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属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及其他成本等费用的增加或者工程开工时间延后为由而要求调整分包价格。

2、合同价款调整:

当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需作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变更内容增减总费用占本项目费用±5%以内不予调整,若超过,则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现场签证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内容变更发生的增减定额工日按03消耗量定额34元/工日计算。经甲方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工程量确认

3.1需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施工员(或材料员)、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2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劳务作业量报告的时间:

4、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中间支付:次月10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劳务费的支付给乙方(已扣留%的履约保证金和%的质量保修金)。

5、竣工结算:分包结算经甲方审核签章后生效。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不少于分包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内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年月日止。

2、工期延误

2.1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2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扣减乙方的结算价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奖励。

六、质量与检验

1、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规格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主体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砼墙板达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本项分包工程具体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名称、编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__)、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__)、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__)等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双方就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自动终止。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附件: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自有挖机台,乙方愿承租使用。

一、承租费挖方元/月或元/小时,破碎元/月或元/小时。(甲方不提供税票)

二、挖机油料由乙方提供(包月)。

三、甲方挖机三天保养及维修一次,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

四、挖机工作每天不超过8小时,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8小时,租赁费不变;如每天作业工时超出8小时以上的`部分,乙方按每小时元的标准再支付甲方的超时作业款。

五、挖机自进场之日起至月底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六、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颁布的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安全维护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

__天。

四、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元整

五、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使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2.本工程适用的地方标准、规程必须符合湖南省标准规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所列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七、工程计价

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价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省修缮定额》、《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标准》、《省安装工程消耗标准》及工程消耗标准动态调整统一解释进行编制。

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价号文件综合工资单价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建设造价》预算价,信息价及市场价格执行。

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单为准。

八、工期

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

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找出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时降雨mm或mm以上(以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小时以上。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完工后,甲方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

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工程保修金留结算总价的%,自工程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天内全额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违约责任

违约方案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案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承建的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等而被政府处理,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7

甲方:__

乙方: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条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定把x县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县__工程

二、工程地点:__县__镇x村委会__村。

三、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壹栋约__㎡。

四、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土建水电工程按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及设计说明。酒店装修另合同签署。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价暂定__万元。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一、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标准。土建、水电安装按20__年《__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价,下浮6%后结算给乙方。

二、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__县造价信息进行调价。__县没有列入的材料则按__市相应当期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信息价没有的,双方按市场价友好协商确定,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结算。

三、工期:

一、本工程有效工期为x天。

二、开工时间:20__年x月x日前(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三、竣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日计算)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一、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质量标准规范,等级为合格。

二、乙方每完成一个分项,必须及时报请甲方代表、监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意见整理签字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位验收,否则按已验收合格,在乙方进行施工后甲方必须给以签字认可。

四、材料必须保质保量。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规定要求复检的材料必须到质检站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款:从基础土方开挖垫资到±00地面(现浇完毕)

二、在乙方垫资到位时,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付工程进度款的80%给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层,结付一次进度款,以此类推。

三、在乙方负责垫资期间内如因乙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x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资料合格后及结算单报请甲方审核,甲方必须在接到申报资料x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如有争议,可共同委托相关造价事务所审核。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除留质保金x%外,x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五、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须按拖欠款金额总数的`3‰赔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六、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须转账到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__的帐户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

一、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做好交付前的细节整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工程保管等相关工作。自检合格后书面申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确认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交付,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资料及书面申报书x天内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场进行竣工验收、签证,否则,视为以验收合格。

三、在双方未验收签证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双方权责

一、甲方必须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确保各项保护用品不受损失,并保证在乙方进场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二、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好施工噪音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手续。

四、提供标准的水准点和详细的坐标控制点,并在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五、甲方在支付工程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七、防水材料、铝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须按图纸设计规定,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八、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

一、本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须协调建设方处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员进行无理取闹和阻碍施工而造成项目停工时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二、乙方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无故停工,如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签字生效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保金叁拾万元整。此款在乙方垫资期满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四、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时即时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石翁镇财政所院内新建房屋一栋,建筑面积165,甲方将该工程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有关具体事宜经双方商定后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楼房一共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65㎡,层高3.6米,建筑总高度7.2米。

二、承包形式

甲方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乙方,所有泥工、付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木工、架子工及所有架子树拆完归堆,场地清理一并在内。所有施工工具、施工机械、模板、支撑及配套、元丁、元丝、脚手架及配套元丝、马钉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水、电。

三、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所规定的安全标准操作施工,切实把好用电、用水、机械操作等安全责任关。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内容

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基础工程、正负零以上的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外墙工程(打底抹光)、内墙打底抹光、楼面捣制、平屋面随捣随光,地面捣制及所有材料的搬运,清理落水灰、施工现场清理等一并在内。

五、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规模施工,决不允许偷工减料与浪费材料,如发现上述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未按甲方图纸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在合同解除前,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

六、承包单价

按国家建筑工程标准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八百五十元(小写元整),合计十四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七、付款方式

该工程于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完工,工程款的结算: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一年保修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八、本合同一式共同维护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19

工程承包人:劳务承包人: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工程承包人:劳务承包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与工程承包人所在公司(山东公司)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本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1.

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1.4、劳务承包内容:1.5、辅助材料及工具:

二、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进度

三、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确保验收达到优良。每层达不到优良,结算时扣结算总值的10%。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损失有劳务承包人承担。

四、标准规范执行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亦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4.1、二标五规范及康居标准

4.2、省市施工工艺标准及各项规程

4.3、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4.4、发包人、监理管理办法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程承包人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要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2工程承包人提供工具房间,作为劳务承包人办公及小型工具存放之用。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5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5.6负责与发包人(即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7负责劳务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5.8负责提供本合同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

六、劳务承包人义务

6.1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在数量上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员工队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6.2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至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完结。

6.3负责向项目部提供在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39;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并负责使用、发放和完工后交回。

6.4负责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10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等供应计划,并负责验收(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保管、使用、维护。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在使用完后负责向工程承包人交回。需要劳务承包人进行装卸的,劳务承包人必须及时执行(费用另行约定)。

6.5对经验收的材料与机具应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

6.6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生活区的管理,并负责自身责____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7负责对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6.8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6.9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应承担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上特殊行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作业。

七、劳务承包人的工作职责

7.1、质量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并按照总包合同的保修时间对工程保修。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管理,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听从指挥、搞好协调,积极配合工作,对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必须无条件执行。严禁与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发生争执,严禁与管理人员争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根据工程进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调配组织。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自检交检互检的三检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按施工图、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7.2、安全劳务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承包人现场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

建筑的工程合同篇20

甲方:

乙方: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2、南省大通湖区深湘木业扩建工程的主车间的钢结构部分(钢屋架、屋面、防水)转包给乙方。

3、 乙方必须按时保质达到合格争创优良工程。 甲方转包个乙方的工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含二期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合同价款 元/平方计算(包工包料)。

4、 方式:按照甲方与深湘木业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拨款方式拨付。 乙方必须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如果甲方不能在60个工作日内开工,必须一次性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9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