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销售合同协议书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具有如下意义:
1、软件产品:指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
2、代理销售:指软件权利受让者被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知识产权: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权利人所享有的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权。
4、技术支持:应软件用户的要求,为用户解决软件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问题;应乙方要求,为乙方培训销售、技术人员,使上述人员掌握技术支持、销售等服务中所需要的技术知识。
5、售后服务:指为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产品退、换货服务和软件维护、升级等其它服务;
6、补充协议及附件: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或从合同等,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授权销售代理的产品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作为权利人合法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为: 软件,软件版本: 。
三、合同期限及授权销售地区
1、本合同期限为20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授权乙方为上述产品的独家总销售代理商,销售区域为全国。
四、关于甲方
甲方是独立法人,拥有 软件的完全知识产权。甲方向乙方出具公司相关资料。
五、关于乙方
1、乙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司。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文件资料。
2、乙方具有完成日常业务所需的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及基本的实施维护能力,从应用技术角度了解和熟悉 软件的安装、使用以及常见问题的解决。
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性能可靠的 软件产品。
2、甲方支持乙方开展 软件产品的市场宣传和销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工作以及乙方在产品销售中所需的支持工作。
4、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对 软件产品的产品策略、市场策略和价格策略作必要的调整。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若乙方确实违反合同规定,破坏秩序,甲方有权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权销售代理商权利的处罚决定。
6、甲方保证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真实性,并对客户软件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进行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终身维护。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在公司网站上显著位置宣传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户说明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客户提供产品维护、升级和在线疑难解答。
8、甲方致力为乙方提供最佳经营环境并承诺自身不涉足授权销售区域的经销和零售,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应建立第二家经销代理商。
9、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销售区域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不得擅自向经销区域内的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在提前将有关销售合同副本寄给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货,并应在收到货款后三日内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 %的佣金。
(二)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供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乙方在取得甲方的软件产品销售授权后,即可在授权指定的时间和地区范围内作为甲方的软件总销售代理商开展业务工作及渠道开发。乙方可在所辖地区发展地区分代理商,乙方应对该分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在广告和信函上表明其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
3、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十万)。
4、乙方可以免费得到甲方软件的宣传资料、销售及技术服务资料。
5、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不得销售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乙方在向用户提供产品的时候,须保证一份甲方产品只提供给一个用户,并保证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产品提供给任何想利用甲方产品牟利或进行分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违法销售或分发甲方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亦不能生产或销售与甲方产品具有竞争性的软件产品。
6、乙方在销售及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乙方负责软件的销售推广、软件安装和调试工作,以诚恳热情的态度对待客户,注意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产品使用问题和意见,其中属于技术程序原因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7、乙方在销售软件过程中,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即 元/套。如确需变动,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8、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最终客户资料(包括最终客户的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使用日期等内容),否则,甲方不负责其售后服务、系统升级或技术支持工作。
9、乙方应诚信守法经营,对自己的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七、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应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销售、市场、库存、价格、代理规则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八、价格、返利政策
1、《 》软件的公开价格为: 元/套。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销售价格为公开价格的 折,即 元/套。
2、返利政策: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至 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至 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 套以上,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 %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没有达到 套,则甲方将不提供返利给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九、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天元科技软件产品订货单”(附件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公司公章,传真给甲方市场部。
2、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在款到后 日内将货物发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尽快安排发货。
3、货物运输方式和货物到达地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为准。
4、甲方承担乙方所订软件产品的运费。
十、产品退换
1、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软件不能正常运行使用,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包装损坏,甲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一、财务结算
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软件销售价格,但该价格不得低于产品底价。
2、软件实际销售价格高于产品底价部分的金额作为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
十二、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另外,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也可以解除,但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因合同一方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另一方经书面告知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合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无继续履行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或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双方仍应履行未完毕之合同义务,并安排售出产品的售后服务事项。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未经通知乙方并支付佣金,则属于违约行为, 应向乙方支付二十倍于该销售金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以赔偿乙方商业宣传推广费用。
2、甲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即发展其它销售代理商,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进行销售或分发,愿按违约销售或分发的份数,以二十倍于所销售或分发的软件市场零售价的金额赔偿给甲方。
4、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五十万元的经济索赔。
5、无本合同或法律规定之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6、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需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7、因一方履约不当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合同或因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解释与适用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
1、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等事宜,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产品订购单等双方业务往来形成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共 页,合同页面右侧加盖骑缝章。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货物销售合同协议书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
1
2
3
4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上海区域内客户,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合计元给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合计元给甲方。
2、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
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甲方:
乙方: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同章:
合同章:
签订人:
签订人:
日期:
日期:
货物销售合同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 甲方愿将自有品牌——__服饰委托乙方在其所属的门店代为销售。
2、 在寄卖期间甲方将每两星期对乙方寄卖产品进行清点结算,结算方式为卖一结一,当场结清。
3、 在寄卖期间乙方严格对甲方寄卖产品进行验收交接,并有责任管理好所寄卖的商品。如有遗失,乙方应按结算价格赔偿。如遇损坏酌情协商处理。
4、 在寄卖期间乙方有权对已通过上柜销售一至二周的寄卖产品提出部分退货。
5、 在寄卖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乙方销售需要,对乙方提出补货品种、规格、数量经确认后7天内(包括7天)送达。期间如非不可抗力造成延缓交货期,甲方对乙方做出补偿。
6、 在寄卖期间乙方应对销售信息无偿地及时反馈给甲方,以利于甲方做出相应生产和设计调整。如提议对价格作变动,必须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由甲方设定(包括结算价)
7、 在寄卖期间如遇顾客改制定制等工艺上的要求可及时与甲方联系,在甲方确认后即可操作,费用参照甲方“改制定制加工收费标准”。
8、 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寄卖关系,需提前三天(72小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积极配合作好清点、结算工作,任何一方不得拖延、推委。
9、 由于双方初次接触,故首次供货时乙方须付象征意义保证金3000元,在合作二个月后可抵作结算款使用。如在二个月中双方不再合作此款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10、 以上条款如有变更,双方均可协商一致后增减。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协议书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价格:
详见正式的采购订单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依甲方产品承认书为标准。
三、供货方式:
1、分批供货:
2、订单取消: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乙方公司
2、交货方式:甲方委托货运公司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急料需甲方空运或快递,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因甲方交期延误需要空运或快递的,则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产品的价格调整:
六、产品的验收:
1、乙方收货后,当场清点来货件数,验收无误后出具收货单据。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在一周内完成。
质量异议期
2、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的要求。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
2、付款条件:
(1) 付款频次、时点及对账安排。
(2) 若乙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支付总货款%的违约金。
(3) 乙方同意以地处于 房产抵押给甲方,为本合同及补充文件项下甲方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2、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登记中心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货物销售合同协议书篇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省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货物销售合同协议书篇6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
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货物销售合同协议书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经营之系列化妆品网店销售代发合作销售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保证
1、原装正品保证:甲方向乙方保证,提供之所有产品均为原装进口产品,所有产品均在保质期内,符合化妆品的各项标准。
2、后援支持: 甲方为乙方提供后源支持,配合乙方订单需求,依乙方提供之客户具体地址将货物寄送(依事先约定以快递或物流方式送达)。
3、质量保证:如乙方或客户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属实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4、资料: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店销售产品所需之相关资料(产品资料图片说明等数据包,授权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网络产品图片资料)便于乙方产品销售。
二、网店加盟条件:
1. 乙方必须有网店,对网络销售有自主学习能力并对化妆品有一定了解。
2. 乙方与甲方合作时需同意以下条款:
为便于乙方了解甲方产品品质及便于乙方推广销售需要,乙方需要依批发价在本公司先批发300元或以上化妆品(乙方可任选产品),若乙方年销售总额达到1万以上,则甲方退回300元产品款,原产品当为赠送品赠送给各位网店 。
3..若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则提供乙方网上报价资料及数据包。
三、交易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件代发之服务,在代发之前,乙方将款项通过支付宝或银行支付给甲方。乙方在支付款项时,要和甲方确认货源状况。
2.针对运输费用,原则上由客户支付(除特殊活动外),依实际票据为准。
3.针对包装费,原则上每个单箱收费1.5元,若月销售2500元以上,则可以退回包装费。
4.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地进行发货,并提供单号。
四、特别条款
1.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销售推广商,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声誉,不得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以其它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公司同类产品搀杂冒充甲方的产品出售。甲方会随时查核,若有发现乙方有假冒甲方产品现象,甲方有权扣发乙方货物/货款,乙方需赔偿甲方10万元损失。
2. 乙方负责培训终端客户按正确的使用方法去使用产品,如未按正确方法操作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随意回答或隐瞒问题误导客户,由此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销售回报
1.根据乙方加盟网店销售业绩不同,甲方给予不同月利润分享比例。
2.若年销售目标达到5万以上,批发价再降5%以上。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定之日起即行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需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坪洲宝捷安经贸中心10楼1007 身份证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名: 施乃刚 电话(重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