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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解除合同书

时间: 新华 合同文本

二、非本人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单位要求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项、(2)第2款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第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6、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项终止劳动合同。

三、其他原因(用文字说明):

职工基本情况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代码

个人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劳动保障局审核情况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简历:____________________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解除合同书篇2

因原租赁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如果出租人未将次承租人作为被告的,考虑到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原则上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次承租人人数过多,且各方的利益也不同,则不宜追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可根据情况需要,由当事人另行诉讼。

次承租人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并赔偿装修等添附损失的,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般无须追加出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

租赁房屋与其添附物,属于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物,对原物虽然尚能分明,但无法分离或者分离后会大大降低新物的价值。民法理论认为,不动产所有人可以取得添附于不动产的动产所有权。

动产与不动产附合,一般以不动产为主物,由不动产所有人取得附合其上的从物的所有权。对于不动产所有人取得添附物后,动产所有人能享有何种权利的问题,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816条规定,动产因附合而为不动产之重要成分者,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动产所有权。但原动产所有人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其动产的价值相当的补偿。

德国民法典第946条规定:"动产与土地附合成为土地之同一体的构成部分者,土地所有权扩充到该动产。"但应补偿动产所有人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就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从以上规定看出,各国法律对添附物的处理都较为笼统,我国《合同法》将其区分为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两种情况,但该规定还是比较原则、简单,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而且仅仅规定了是否可以进行添附或者装修,而没有规定对于添附物如何处理。

个人解除合同书篇3

第一部分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二部分

生病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则支付赔偿金(每服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部分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部分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个人解除合同书篇4

致先生/女士:

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网点租赁合同》,约定贵方承租我方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合同第三条约定:“贵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交清20__-20__年度房屋租金人民币元(大元整)。如不能如期交纳租金,按违反合同处理。”同时,该条款还约定贵方向我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通讯、物业费、房屋税、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贵方如不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由贵方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第八条约定:贵方逾期支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按照合同全部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约定:贵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5日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由贵方承担。同时贵方应保证在15日内将放臵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清出,否则视为贵方自愿放弃所有物品。

上述租赁合同签订后,贵方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履行义务,存在众多违约行为。一方面,贵方未按照合同之约定于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交清20__-20__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况下仍拒绝及时支付租金。截至目前,贵方仅租金仅支付至年月日,且向我方明确表示拒绝继续履行依约支付租金的义务。另一方面,贵方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及时缴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在经过我方多次催告的情况下仍拒绝支付上述费用。贵方的上述行为依然构成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鉴于贵方违约的上述事实,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贵我双方签订的上述《网点租赁合同》之约定,我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现依法通知贵方:

一、自本通知送达贵方之日起,贵我之间于年月日签订的《网点租赁合同》正式解除。

二、请贵方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15日内(最迟在年月日时前)搬出标的房屋,撤出属贵方的物品,并将房屋及原附属设备、设施归还给我方。逾期不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标的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我方保留向贵方追偿的权利。

三、贵方在腾房过程中仅搬走其自行投资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独立的添附物,对于已经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进行拆移、或拆移将对标的房屋造成破坏的添附物,贵方应同意放弃,并承诺不破坏其完好性,无偿交给我方。如贵方在腾房过程中给标的房屋造成损失的,我方将保留向贵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四、我方保留向贵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同时我方也保留继续向贵方主张剩余租金及贵方拖欠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的追偿权等相关权利。

五、若贵方未按照本通知只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标的房屋,我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必要方式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贵方承担我方相应的损失。

六、本解除合同通知书一式贰份,邮寄给贵方壹份,我方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个人解除合同书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年月日共同签订的《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等物品,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元(大写:)。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本条约定的可移动物品具体是指:桌椅、电脑、家俱等物品。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解除合同书篇6

尊敬的 先生/女士:

因您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了 号《预购房屋协议》,购买我公司开发建设的 项目 栋 单元 号房,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我司自 年 月 日已对您进行催告,要求您在 年 月 日前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您仍未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鉴于您的违约行为,现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送达您之日起,解除我公司与您签署的《认购协议》;

二、由于您的违约行为,您已交纳的.定金(贰万元)不予退还。

如有未尽疑问,请您和我公司的销售顾问 联系。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六安市瑞沅新建置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个人解除合同书篇7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劳动者)签订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_年的劳动合同.

其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本单位工作年限____________年。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转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一份交职工,一份放职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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