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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

时间: 新华 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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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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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现甲方将X系统将软件委托乙方开发,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发内容

1.标的名称:X系统开发

2.标的开发内容:

3.标的开发周期: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2个月, 完成项目开发。

二、交付

乙方完成标的开发后,交付内容应包括如下:

1) 数据库设计文档

2) SourceCode

3) 系统部署操作手册

三、验收

1.甲方按照功能需求和验收标准,对乙方的开发成果及时进行验收;

2.验收期限:自开发成果全部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进行软件最终验收,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出具工程验收确认单证明验收通过;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乙方应立即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此延迟完成开发工作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开发费与付款

1.总标的开发费:人民币伍万伍仟伍佰(55,500)元整;

2.付款进度:

1)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标的开发费的60%,即人民币叁万叁仟叁佰(33,300)元整;

2) 系统开发结束,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22,200)元整, 乙方提交所有资料;

3. 项目开发和维护期间如需乙方前往异地城市(非上海市)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或系统调试,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X系统所涉及具体技术、功能需求明细和开发所需的原始样本数据,并对乙方提交的成果物及时进行验收测试与评审,验收通过后签收验收合格报告。

2. 根据开发需要,甲方视具体情况安排与乙方进行技术交流和培训,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技术资料。

3.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档、数据来源合法、并且甲方所有提供给乙方使用文档、数据不会受到第三方索赔,如果有此情况发生,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应从合同签署之日起,按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开发费用,如甲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延误超过30日或拒绝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保证配合甲方按照X系统项目进度要求同步提供相应的环境布署、业务联调、发布测试等开发及技术支持工作,在开发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进度和结论点。

2.乙方有责任与甲方进行技术沟通和协调,为甲方技术人员培训和联合开发提供指导和帮助。

3.乙方在技术维护阶段负责包括运行环境布署、原有功能存在的BUG修复及其新版本的更新升级等,但不包括新功能开发,如有新需求另行协商;

4.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相关软件或数据来源合法、 并且乙方所有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软件或数据不会受到第三方索赔,如果有此情况发生,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5.如乙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延误开发进度超过5日,甲方将向乙方发出通知整改函,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若涉及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将向乙方提出索赔。

七、知识产权

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X系统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具备应用权、受益权。乙方应主动积极配合甲方向政府部门申请相关权益。

2. 双方保证,对于各自提供给对方的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软件、硬件等资源拥有合法的来源,不涉及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

3.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证,而给另一方招致任何损失、索赔或法律责任时,另一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损害赔偿。

4. 乙方保留本协议涉及软件、数据库的使用权及修改权。

八、保密

1. 协议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数据、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基于本协议所提供对方之数据﹑软件、业务资料及其它一切文件﹑档案﹑电子邮件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运用于与本合作协议无关之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为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九、协议其他

1.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合作方式为委托开发,自项目启动日(合同签署日)起始生效 。

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权益受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本协议未尽事宜,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该争议将提请提出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以补充协议形式双方签署生效;

4.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框架内应尽各自义务和权利。如有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外力影响或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告本协议的对方,终止合作;

5.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合作期间应尽各自义务和权利。如有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履行部分条款的,应取得本协议的各方同意和确认,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违约的一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开发合同篇2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

2.

3. 技术目标: 技术内容: 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 技术资料清单:情况和资料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甲方按实际需要处理,乙方存档 。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元整 。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

(2) ;

(3) 开发完成安装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剩余款项, ;

(4) 由 _单位付款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

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该技术风险按 双方协商解决的方式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门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库结构、源程序等 。

1.涉密人员范围:

2.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容,如IP地址、各级各类帐号、口令 。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当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交付所开发系统应用、技术文档资料等 。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 承担全部责任 。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专利权为双方共有,利

益归双方共有 。

第十三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四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五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双 (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统安装、设置、操作等 。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2 条约定,应当 根据情况协商解决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8 条约定,应当 协商确定甲方利益损失,由乙方赔偿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

其权利归属,由 双 (甲、乙、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按双方按改进所投入的人员及相关费用协商解决 。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文件或电子文档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业务需求报告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项目可行性报告 ;

3.技术标准和规范: _x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规范 ;

4.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项目详细设计等 ;

5.其他: 操作说明、系统安装光盘等 。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技术开发合同篇3

鉴于: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技术秘密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开发方):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1.委托开发合同

2.合作开发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       在       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用简明、规范的专业术语概括技术特征):

第五条 技术内容

5.1 技术主要组成部分:

5.2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5.3 技术开发手段:

5.4 技术目标(包括技术指标和参数):

第六条 研究开发计划

6.1 阶段进度:

6.2 总体计划:

第七条 转委托

7.1 开发方/合作双方是否可以将部分开发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

7.2 转委托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八条 保密要求

8.1 保密范围:

8.2 保密期限:

第九条 权利保障

签约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具有权力的自主性和真实性,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风险承担

10.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现有技术水平和客观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造成的损失,其风险责任按如下约定承担:

10.2 风险责任确认方式:

10.3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

10.4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规定情形之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一条 技术成果权益的归属和分享

11.1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   方所有;

11.2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秘密成果有关权益约定如下:

1.使用权归属: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2.转让权归属: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3.使用、转让所产生利益的分配办法:

11.3 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十二条 成果验收

12.1 技术成果交付载体、数量:

12.2 技术成果交付时间、地点:

12.3 技术成果验收标准、方式:

第十三条 相关技术服务

13.1 签约方确认,履行本合同是否需要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1)是

(2)否

13.2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

第十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4.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       。

其中:(1)技术开发经费为    元;

(2)购置相关设备等费用为    元;

(3)相关技术服务费为   元。

14.2 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费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总付,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3)其他约定方式如下:

14.3 合作开发合同签约各方确认按以下比例承担费用:

(1)技术开发费:

甲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乙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2)设备等其他费用:

甲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乙方    元,支付时间和方式:

(3)相关技术服务费的约定:

第十五条 费用结算办法

15.1 费用使用方式:

(1)包干使用

(2)按实际支出使用

15.2 实际支出后的结余费用,签约方按如下约定处理:

15.3 开发过程中购置的相关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按如下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    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   %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

(4)其他计算方式:

16.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8.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签约方可在    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标的的技术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已由他人以公开,使本合同的履行已经没有意义或没有必要;

(2)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3)其他约定情形:

18.2 合同解除后,由于履行合同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19.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9.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第二十一条 补充约定

21.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到    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认定登记事项

印花税粘贴处

登记编号:---

认定意见:

登记员(签字):

登记机关(盖章):

认定时间:

技术开发合同篇4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委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整体部署要求,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___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完成《___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与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系统对接;

2、技术内容:开发《___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概要功能见下表: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前期规划:业务需求调研、业务需求分析、确定主体功能及数据来源、数据计算及输出方式;

2.项目开发设计:系统设计、页面制作、程序编码、集成测试及试运行。

3.项目验收:以双方开发项目要求为标准,乙方交付使用之后,十天内甲方组织验收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如甲方未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任何意见,则交付使用之后十五天内视为验收通过,并办理完验收手续。验收后,乙方提供系统的相关文档:《系统用户手册》

第三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软件开发费:

2.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自行支配 的方式使用。

3.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五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整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发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 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所有员工

3. 保密期限: 合同执行期内

4. 泄密责任: 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 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所有员工

3. 保密期限: 合同执行期内

4. 泄密责任: 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第六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上门安装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系统开发完成后于甲方机构所在地交付。

3.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独自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知识产权归属确定如下:

1. 本项目的软件产品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2. 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复制、传播和更改;

3. 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反向项目、反编译或反汇编;

4. 甲方不得出租、租赁或出借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给第三方开展相同服务;

5. 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和版权相关的权利均为乙方所有。

第八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系统的维护、由于用户少量需求的增加而对系统内容做较小改动、系统BUG修改、系统功能版本升级。

2.地点和方式:现场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远程联网维护。

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免费保证期为壹年,《项目验收报告》确认签字起计算。在合同保证期内,方式均为免费。本合同服务项目保证期以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技术开发合同篇5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本合同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受托方接受委托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并按约定提交研究开发成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单位全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单位全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第二条 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

(一)技术目标:

(二)技术内容:

(三)技术方法和路线:

(四)技术经济指标:

(五)知识产权目标: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进度与目标 受托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2.按年度写出各年度安排,跨年度的内容分年度写;受托方应包括协作单位 3.除备注外的各栏目应全部填报。

第四条 经费总额,支付及使用计划

(一)经费总额

单位:万元

注:其它是指国家(科技攻关、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与本目有关的经费以及受托方自筹部分的经费。

(二)委托方经费支付计划

单位:万元

(三)经费使用

受托方经费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注:1.受托方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时,应分别填写。

2.费用性支出:是指按财务规定应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 资本性支出:是指按财务规定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受托方资本性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2.试验装置(中试,侧线)建设必须提交可研报告,仪器设备、软件采购必须提交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单价。

第五条 项目的检查和评估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受托方以科学合理的方式专款专用。委托方有权检查、审计受托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

受托方应对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第(三)款,每半年向委托方书面提供研究开发工作进展报告以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每年9月份向委托方书面提供年度研究开发工作报告以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委托方有权组织项目进展的中期评估或门径检查,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和经济前景以及受托方完成项目能力进行评估。

第六条 项目的分包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分包或委托第三方承担。经同意分包或委托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并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其保密义务不得低于本合同第十条对受托方的要求。受托方的分包合同须报委托方备案。

第七条 成果的交付与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要求,科学、真实地向委托方交付全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研究报告; 检测报告; 应用报告; 工艺包; 样品和样机; 产品质量标准;重复性试验(按委托方要求,委托方可派有关专家对提交的成果进行重复性试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知识产权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包括源程序及其使用说明、第三方测试报告、硬件专家评定报告等);涉及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技术成果,须出具有关主管机构的报告或证明;经费使用的财务决算报告; 审计报告;

按照对项目成果技术与创新贡献大小排序的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名单。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书面资料(一式 份),电子资料 份 时间: 。 地点: 。 (三)项目验收

合同到期后,委托方按 方式(鉴定、评议、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如委托方认为有必要,可以派有关人员对受托方提交的成果进行重复性试验,受托方须予以充分配合。项目具体验收标准包括本合同第二条的要求及其他相关约定。

合同到期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可给予受托方 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 视为不能履行合同,按第十六条第(二)款处理。

第八条 保证和陈述

(一)委托方保证和陈述如下:

1、委托方具备可委托进行技术开发的合法资格,且已经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和国家要求的特许经营许可证(如有必要)。委托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国家所要求的任何授权或批准;

2、委托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

3、委托方按约定进行成果验收,并及时接受经验收合格的研究开发成果;

4、委托方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并完成协作事项。 (二)受托方保证和陈述如下:

1、受托方具备接受委托方委托进行技术开发的合法资格,且已经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和国家要求的特许经营许可证(如有必要)。受托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国家所要求的任何授权或批准;

2、受托方具备足够的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包括相应的人员、工作条件和经验等;

3、受托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前已向委托方详尽告知了前期已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已完成的发明创造等;

4、受托方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的独立性、科学性和真实性,并按照第七条要求,如实向委托方提交全部研究成果的数据、资料和技术秘密等;

5、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委托方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6、应委托方的要求,在项目验收后及时返还所有技术资料,并销毁自己保存的所有技术资料载体;

7、受托方保证交付给委托方的技术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托方保证在项目研究工作前、项目研究过程中及项目验收前,检索、跟踪并分析国内外相关专利;若发现研究内容与第三方知识产权有冲突时,应研究并提出创新、规避及应对的策略,以书面方式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对策,对项目进行调整;项目验收后,如发生第三方指控委托方实施该项技术成果侵权时,受托方保证积极配合委托方解决纠纷。因受托方原因致使委托方遭受损害的,受托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九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与合同变更

(一)技术风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一方发现前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逾期未通知或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一方损失扩大的,另一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技术由他人公开的风险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受托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通知委托方,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逾期未通知或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委托方损失扩大的,受托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技术和市场变化的风险

因技术和市场变化,委托方认为继续开发该项目已无经济价值时,委托方有权随时通知受托方变更或终止合同。从通知终止合同之日起,委托方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经费。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条 保密条款

保密信息是指合同双方雇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因执行本合同而创造、取得和/或开发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及信息、未公开的发明、发现,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题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开发记录、配方、技术报告、检验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数据、试验结果、设计、程序、模型、样机(品)、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数据、参数、工艺规程、操作法、操作记录、检验规程、技术改造成果、结题或鉴定材料、原始记录及管理诀窍等其他相关的信息。

(一)双方同意对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委托方需要商务披露的情况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发表文章、复制等。双方同意并保证,除为履行本合同而必须知悉上述“保密信息”的合同双方雇员和相关人员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合同双方与其雇员或相关人员应有书面保密协议(包括单独签订的保密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等),其保密义务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合同一方雇员及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该合同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

(二)双方同意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向另一方披露的各自的保密信息均不构成或意味着该方将其所拥有的保密信息转让或许可给对方,也不构成向对方授予保密信息或其他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许可或其他授权。

(三)双方同意保密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的20_年。保密期届满,未经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公开保密信息。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所有权

知识产权所有权是指为完成该项目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智慧成果归属于哪一方,包括但不限于拥有或共同拥有的申请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版权及技术秘密等。

(一)合同双方在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前,经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按以下第 任密切配合共同进行专利申请和获得专利授权。

(1)本合同产生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双方共有。中国石化【3】作为相关专利申请的第一申请人,申请专利、维护等相关费用分担的比例为:

中国石化【3】: %;

(中国石化所属独立法人单位1): (中国石化所属独立法人单位2): % (中国石化所属单位以外的受托单位1): % (中国石化所属单位以外的受托单位2):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申请专利,如果一方不按上述规定承担专利申请、维护等相关费用,则视为该方自该年度起自动放弃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的收益权、许可权、质押权等。

(2)本合同产生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全部归委托方所有,申请专利(版权)、维护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二)受托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已向委托方详尽告知了前期已拥

有的知识产权和已完成的发明创造等。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受托方拥有的知识产权仍由受托方所有,若双方合作开发形成的知识产权与受托方之前单独拥有的相关知识产权具有不可分割性,委托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无偿使用合作前受托方拥有与该项目有关知识产权和发明创造的权利,如需有偿使用应提前告知并另签协议。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使用

知识产权使用是指专利(版权)权所有人或专有技术所有人(即本合同的关联方)作为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本合同的非关联方)授予某项权利的使用权/转让某项权利的技术贸易行为。

按第十一条第(一)款(1)约定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受托方单独实施、对外许可、转让、质押、赠予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出资时,应得到委托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行使上述权利,并按第十三条约定分享收益。

按第十一条第(一)款(2)约定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委托方对外许可、转让、质押、赠予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出资时,可自行运作,但应按第十三条约定分享收益。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收益权、申报奖励权

知识产权收益权是指完成该项目或在项目执行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实施、与第三方合作、对第三方实施或部分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技术性收入的权利。知识产权收益权分配可按以下比例确定。

中国石化【3】: %;

(中国石化所属独立法人单位1): %

(中国石化所属独立法人单位2): (中国石化所属单位以外的受托单位1):(中国石化所属单位以外的受托单位2): % 申报奖励权由合同双方根据合同执行中双方的贡献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本合同单独申报。双方应积极合作,共同申报国家级项目或各类奖励。研究开发人员在有关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文件上享有署名权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的后续改进

知识产权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完成后,所有由委托方或受托方开发或获取的对技术形成实质性改进、可用于合同装置生产、可提高合同产品生产水平的新工艺或新技术的生产方法。

(一)合同双方均有权基于合作技术进行后续改进,形成的知识产权归改进方所有,委托方可以无偿使用。也可以另行约定。

(二)受托方在共有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得到委托方书面同意后与第三方合作中形成新的知识产权可以在知识产权补充条款中约定,如果未加约定,则视为按本合同关联方共同拥有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和知识产权侵权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委托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拒付研究开发经费,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尚未支付经费部分的【10%】)。

委托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逾期支付开发经费,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技术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受托方违反第二条、第七条的约定,不能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并另行支付已收取经费【100%】的违约金。受托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受托方须赔偿委托方的全部损失,并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至第一条中的联系人和地址。任何一方变更第一条中的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和传真号码,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双方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提交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B、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C、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处委员会调处。

第二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共 件,明细如下: 附件1:合同基本信息表。

附件2:开题报告。 附件3: 附件4: „„

(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本合同一式 份,委托方执 份,受托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受托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单位合同专用章 单位合同专用章(或独立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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