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
2、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落地,建立务实高效的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
3、全面负责水果生态旅游农庄的生产管理、种植技术管理、营销管理工作,确保水果生态旅游农庄的整体规划功能全面如期开放经营,并对经营管理指标达成情况负责;
4、督促落实果园的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如期完成,并严格控制生产成本;
5、督促落实果园技术管理方案,确保果树的.成活率及产量达成管理目标;
6、负责组织农庄水果采摘、休闲观光等旅游项目的策划、开发、运营、招商、营销工作,实现年度销售目标;
1、农学、生态农业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50岁以下;
2、水果种植管理经验5年以上,200亩以上农业生态观光旅游庄园总经理管理3年以上;
3、能按照公司整体规划发展方向,拟定种植管理、营销管理方案;
4、对水果种植技术及水果种植生产经营管理有全面和深入的认识,有明确、清晰的工作思路,熟悉樱桃、蓝莓、枇杷、柑桔等水果种植管理的优先;
5、具备极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和沟通影响能力。
6、具有较强的行业前瞻能力、系统思考、规划组织能力和推动变革的能力。
7、接受过企业管理的相关培训,具备较系统的企业管理知识。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2
1.负责菊芋(洋姜)种植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菊芋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
3.负责菊芋种植生长期长势跟踪、记录,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和管理档案;
4.负责菊苣等新品种的试种与推广;
5.公司临时安排的&39;其他工作任务。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3
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公司的整体经营和管理工作;
2、完成公司产业规划的战略要求和经营目标;
3、根据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管理各职能部门,制定并监督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4、定期了解经营管理信息,主持制定改进措施;
5、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
6、探索农业公司的&39;盈利模式,开发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新型产品;
7、负责与地方政府、周边关系的建立、沟通、协调工作,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9、规范各项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安全正常运营;
10、其他现代农业总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35—45岁,10年以上工作经验;
2、熟悉农村环境、市场及本地化人才,有大型企业团队管理经验优先;
3、对农业国家政策,水产及大田作物种植、养殖、市场、技术均有一定经验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4
种植基地经理领先生物领先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领先生物职责描述:
1、园区生产种植规划制定与实施;
2、园区生产种植技术与管理;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硕士以上学历,农学相关专业;
2、具有园区管理与种植经验。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5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四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七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九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十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十一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十二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三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采取修建化粪池、沼气池等措施,循环利用畜禽粪尿,防止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生产经营收益情况。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等账簿,完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努力开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管理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账、表、据、簿,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不得作虚假记载。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根据县级农经管理部门制度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扶持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办法规定,落实好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合理利用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其他农户增收。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完备基本信息,可向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三十九条国家和省出台有关家庭农场发展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6
岗位职责:
1、负责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项目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开发及运作;其中包含农业板块的整体开发模式、运营思路、项目规划、运营管理和地产板块开发;
2、指导具体项目的生产、技术、产品开发、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等全流程工作;
3、参与农业种植、文旅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4、创建项目公司运营体系、管理体系与员工团队,带领团队全方位开展工作。
任职资格:
1、42岁以内,本科学历,农林类专业背景者佳;
2、操盘过较成功或有行业内有影响力得农业公司、项目或品牌,熟悉田园综合体的全流程工作;
3、精通现代农业项目的开发模式、投资、生产、运营、销售等,具备资深的行业背景;
4、对农林种植、蔬菜瓜果、水产、养殖、各类经济作物等熟悉,熟悉土地流转方式;
5、能适应出差或中短期驻外,工作责任心强、抗压能力强。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7
有机蔬菜技术主管:
杭州骏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骏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骏彩1、负责开心农场有机蔬菜选种、种植排期。
2、负责农场种植技术(包括改土、施肥、浇水、洒药等)指导、品质把关、产量控制等。
3、负责农场种植的色彩搭配,让其具备较强的观赏性。
任职要求:
1、园艺/园林/农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备3年以上大型蔬菜基地生产经验或蔬菜花园种植经验者优先。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8
职位描述:
1、全面负责公司苗木技术的实用性研究和培训指导与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苗木技术持续发展规划;
3、督导苗木基地技术工作开展,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技术支持;
任职资格:
1、35-45岁左右,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苗木繁育/林木育种/植物保护/森林保护/园林/园艺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苗木技术工作经验,两年以上苗木技术总监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苗木病虫害防治和苗木管理;
3、工作责任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强,领导力和影响力佳,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4、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9
1、负责根据顾客的`具体情况,全面完成检查、诊断、治疗与服务工作;
2、负责根据顾客需求和特质,向顾客提供专业性建议和治疗方案,为顾客提供专业咨询,解除顾客疑虑;
3、对咨询师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4、对医疗纠纷(事故)进行前期处理,完成评估并提出专家处理建议;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本科以上学历,口腔医学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5年以上公立医院口腔科或大型口腔门诊医院工作经验,种植经验丰富。
3、良好的职业形象及沟通能力。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10
职责描述:
1.负责柑橘种植生产管理:柑橘生产、病虫害防治、以及肥水一体化等;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种植技术管理、技术规程标准和技术方案;
3.进行柑橘种植计划(主要是育苗)、工作统筹,带领植保团队(当地农民工和第三方外包)完成基地的柑橘种植任务及技术管理;
4.热爱农业行业,肯学习,高度认可公司的企业文化以及理念;
5.负责果园数据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并记录果园管理日志
任职要求:
1.热爱都市田园生活,大专及以上学历,植物学、植保专业或水果栽培等相关专业优先;
2.掌握柑橘种植技术,病虫防治技术,水果采摘、保存技术,以及土地调型作畦技术;
3.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较强的学习和运用新技术的能力;
4.为人勤奋踏实,能沉下心来做事,负责任,能够长期适应果园工作的身体素质。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11
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制定及执行花卉的种植、养护工作;
2、对花卉、苗木、盆栽的种植养护提供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3、整理编制花卉种植、养护中各项技术资料,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督促;
4、负责对公司园区花卉、苗木种植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制定及认真执行种植养护计划。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林学、农学、园林、园艺等相关专业;
2、有农业观光园、旅游景区花卉、果树种植的技术管理、养护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熟悉四季花卉开花的品种及果树病虫害防治措施;
4、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敬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12
1.负责蔬菜种植基地的整体生产规划与阶段性计划的制定,负责蔬菜产品的新、优品种筛选,品种组合规划及基地内瓜果蔬菜种植技术改进或创新;
2.组织实施生产计划,现场对蔬菜等的生产过程进行管控,并实施技术指导,科学控制农投物资的使用时间、品种、数量,确保作物生产的高效、稳定,达成经营目标;
3.对工人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管,严格作业标准,规范作业流程,抓工效,合理控制生产成本;
4.负责记录日常生产管理过程,分阶段汇总总结,核算成本,负责或参与生产技术规程的编制,完善技术管理相关档案资料;
5.负责生产现场农机设备、劳动工具的管理,以及现场环境整治;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1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末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人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卜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屯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14
第一条为确保本农场健康、持续、规范运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壮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依照《宁夏家庭农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农场由等2人发起,于20年11月15日召开设立大会。本场名称:市兴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成员出资总额260万元。
本场法定代表人:
本农场住所:市树新林场树新分场,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场以引进新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员收入为宗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作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扩大再生产资金。
第四条本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商品化处理、初级加工、贮藏冷藏、运输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生猪养殖、销售。
第五条经家庭成员或发起人大会讨论通过,本农场投资兴办与本场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场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六条本场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本场为家庭或个人独资经营,主要劳动力或为家庭成员或为雇工。
第八条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皆确认为本场成员或员工。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农业(农民)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可确认为本场的荣誉成员或员工。
如有需要,本场可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本场成员或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本场的技术及经营管理培训;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场盈余;
(四)查阅本场章程、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场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场;
(八)拥有本场设立的个人账户。
第十条本场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一条本场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场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场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本场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
(三)维护本场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场成员共有财产;
(四)不从事损害本场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场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被本场除名的。
第十三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家庭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中止本场成员资格: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场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第十四条成员大会是本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场长;
(三)决定成员退场、继承、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审议本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七)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九)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第十五条本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场长提议,可随时召开成员大会。
第十六条本场设场长(经理)一名,为本场的法定代表人。场长(经理)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场长(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
(二)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场副场长、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三)组织实施成员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四)代表本场签订合同等。
第十七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制定的家庭农场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十八条本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
本场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第十九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场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本场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家庭成员筹资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二十一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二十二条本场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文化学习、福利事业和生活改善。
第二十三条本场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场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场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四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可记入每个成员个人账户或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入账,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周转资金。
第二十五条本场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场的债务用本场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第二十六条本场与他场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存续。
第二十七条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场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本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场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二)本场分立或者与其他场(合作社、公司)合并后需要解散;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场无法继续经营;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五)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场因前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解散清算和债务清偿。逾期未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组织清算清偿。
第三十条本场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公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周边农户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三十一条本场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直接召开成员大会宣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发布。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提出,场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本场负责解释。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15
种植技术员北京中农富通园艺有限公司北京中农富通园艺有限公司,中农富通园艺,中农富通岗位职责:
1.制定花卉、南方果树、大田农作物种植养护计划,病虫害防治,编写技术规程;
2.果树修剪、生长期、结果期温、光、水、肥的管理;
3.制定大田作物周年管理计划,熟悉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长习性,病虫害防治;
4.制定中草药作物周年管理计划,病虫害防治等。
1.园艺、果树学、农学、中草药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1年以上花卉生产管理,果树管理,大田作物管理或中草药种植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有花卉营销、果树、作物病虫害防治经验者优先;
4.吃苦耐劳,具有钻研精神。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16
1.负责菊芋(洋姜)种植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菊芋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
3.负责菊芋种植生长期长势跟踪、记录,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和管理档案;
4.负责菊苣等新品种的试种与推广;
5.公司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17
1、负责项目公司的整体经营和管理工作;
2、完成公司产业规划的战略要求和经营目标;
3、根据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管理各职能部门,制定并监督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4、定期了解经营管理信息,主持制定改进措施;
5、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
6、探索农业公司的盈利模式,开发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新型产品;
7、负责与地方政府、周边关系的建立、沟通、协调工作,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9、规范各项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安全正常运营;
10、其他现代农业总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
1、35―45岁,10年以上工作经验;
2、熟悉农村环境、市场及本地化人才,有大型企业团队管理经验优先;
3、对农业国家政策,水产及大田作物种植、养殖、市场、技术均有一定经验
种植有哪些岗位职责篇18
岗位职责:
1、协助主管落实苗圃工日常生产管理工作安排;
2、负责生产育苗、种苗、配药、打药等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苗木生长状况巡视检查、反馈工作;
4、负责协调安排苗圃维修工作和登记各种生产表格;
5、组织开展苗圃工技能培训(农药机械设备操作、施肥、打药、巡苗、种植操作指导)。.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2、25-40岁,3年以上苗木种植培育工作经验;
3、熟悉南方苗木习性,精通苗木养护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