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有有效期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合同税在哪交
去地税局缴纳房屋租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确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租赁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出租房屋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是一种继续性的合同,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就是对租赁物持续的占有和使用,因而租赁合同的解除只能向后发生效力。
2、租赁合同解除指
租赁合同有效成立后,当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仅向将来消灭的法律制度。
3、租赁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
是租赁合同的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
4、合同解除制度
是要解决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问题,尚未成立的合同,当然不发生解除的问题,故无法提出解除。
已经成立尚未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发生效力,通常不发生违约等问题,有效成立但已归于消灭的,没有解除的余地。
5、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的经济利益
也涉及承租人的生活和经营,一旦成立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
只有法定条件具备或双方协议一致时,享有解除权的合同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6、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
合同解除效力对于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自然无法适用,租赁合同解除的效果仅向将来发生。
如果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有违约行为,则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而对方当事人未对应履行,则履行了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