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读书笔记感想
鲁迅野草的读书笔记篇一
鲁迅先生的文章,大多都是十分深刻的。而散文集《野草》更是透着一股黑暗的深邃。《题辞》一文中有句很著名的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人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情只能亲身体验,无法向旁人诉说。一个是梦,一个是死。当我们自我体验时,觉得无一不可言,觉得每一个都可以大做文章。可是真的话到嘴边,笔在手中,却会苦于找不到丝毫凭据,顿觉无所依傍的空虚。《野草》中的文章之所以无一不透露出颓废黑暗的气息,这正是代表了当时鲁迅先生内心极度痛苦矛盾又无处倾诉的状态。
鲁迅与弟弟周作人决裂,手足失和。这件事对鲁迅的打击实在太大,以至于他在搬出八道湾后,大病数十天,瘦了十来斤。想当年,他哥俩并肩战斗,一块写文章,一块做学问,一块用手中的笔摧枯拉朽地批判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他们都是新文化运动中很有名望的先锋健将。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早期,周作人还比哥哥的名气大些。可是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的一对手足,却终于老死不相往来。
生活真的是很残酷。一时间,国事,家事,私事,将他逼进了绝路。他于是便将这生命无法承受之重,转化为《野草》的二十三篇文章中。
在当时的高压下,许多话是不能直白表达的。于是便有了这些看似优美的文字,以及文字之后深陷的人生黑洞,黑洞之中无限的黑暗与死寂。
《过客》一文,不仅是当时先生心境的真实写照,而且我想,它也能从我们每一个人身上找到影子。老者说,前面的路,是坟。但是女孩却说,那时开着野百合,野蔷薇的花园。显然,老者的话贴近实际,而女孩的话充溢着梦幻。虽然对于时间这条长路来说,我们每个人都只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但是,我们应该走下去,走向老者所说的坟地,女孩所说的花园。那里究竟有没有路呢?不得而知。但是,这个答案在《故乡》中说得明明白白:“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野草》间,似路非路。
鲁迅野草的读书笔记篇二
鲁迅先生也许是中国人说不尽的话题,特别是还有点思想的中国人,只要中国人的丑恶还没有消失,他曾经的猛烈抨击就永远有他无可替代的价值。鲁迅先生出在生与死的边缘,如同一个影子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或者被黑暗吞噬,或者被光明消灭,但是鲁迅就在这样的时候写下了《野草》。
读着《野草》,我失去了自我,我完全沉醉在先生的笔墨中。先生说:“我将大笑,我将歌唱。”于是我便真真地想要仰天大笑,想要放声歌唱。然而“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眼前是淡淡的血痕,先生有着渺茫的悲苦,而我的心却在痛。那是无声的深沉的刺骨的痛,因为这个民族正在滴血,正在受苦,正在堕落,正在等待,正在复苏……我并没有哭,也没有为这个民族默哀,因为叛徒的勇士已经出于人间,天地在他的眼中已经变色。
鲁迅先生不该诞生在那样的年代。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到处都弥漫着血,那是战友的血,敌人的血,无辜者的血,奋起者的血……似乎天地间已交织出了一片淡红的微腥的氤氲,掩去了前途光明的微茫。如果他诞生在别时,他或许就是天马行空、落拓不羁的李白;或许就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依消得人憔悴”的柳永;或许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他可以成为另一种人,不必在紧锁的眉头中透着无法治愈、无法掩饰的忧愁与悲苦。
然而,他还是诞生了,周树人成了独一无二的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将满腔热血荐给了轩辕,献给了这方值得眷恋的华夏大地。中国文人自古以来一直在儒、释、道三家中进退维谷,先生却已摆脱了这层束缚,只是他对这个拥有劣根性的民族爱的太深,读着太透,连自己也卷入了时代的旋涡,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时代需要鲁迅。于是他举起了手中的笔,将矛头对准了反动政府,快意恩仇,唤醒了国人的理智与勇气。
鲁迅先生还是永远地离去了。棺柩埋入黄土时,沉沉的夜色中有着一弯微红的新月。他是看不见了。但他已然给了仁人志士武器与力量,指出了前进的征程。
一个民族即将起来。
先生应该是瞑目的。野草是烧不尽的。当和煦的春风拂过蕉原时,青春的嫩草将破土而出……
鲁迅野草的读书笔记篇三
国庆长假不打算出游,人太多太吵。就宅在家看看书,去河边散步散心。最近正读鲁迅的《野草》。鲁迅的书是有难度和深度的,《野草》当然也不例外,所以读得很累、很慢,但是累并快乐着。边读边作些笔记,细细读来慢慢消化。我相信这个长假会过得充实、快乐。
《野草》是鲁迅内心世界的自我追寻及剖析,有着他个人对人生问题的全部探索。《野草》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
《野草·题辞》作于广州,当时正值国民党在上海发动“四一二”“清党”政变和广州发生“四一五”大屠杀不久,它反映了作者在险恶环境下的悲愤心情。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
“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朽腐更其不幸。”
鲁迅读书笔记感想篇2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师,写的文章不但面上有一种意思,更多的是内在的含意,他写的文章很有味道,让人细细品味,能让人悟出道理,但他字面上不表达,全藏在里面。所以读他的文章能让人提高一个档次。
我读的《狂人日记》便是他的作品之一,故事是这样的:某人的村子里一人被吃了,吃人的那伙人便盯上了他,之后他发现吃人的那伙人中有他的哥哥,他记得他哥哥以往说过人肉多么好吃,最终他发现一些小孩也盯上了他,他便呼喊:必须还有小孩没吃过人肉,救救哪些小孩吧。
我觉得吃人的那伙人就像当时的日本鬼子,一些跟着那伙人的人就是汉奸,那些没被吃的人就是当时的中国人,这篇文章的深处充分表现着当时中国人的软弱和日本鬼子的嚣张,人们人心惶惶就像当时中国上下的情景。这样的文章能让人深受启发,是十分值得我们读的好文章。
鲁迅读书笔记感想篇3
鲁迅药读书笔记
《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那么你读完小说,你懂如何写笔记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鲁迅药,希望你喜欢。
鲁迅药读书笔记篇一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鲁迅药读书笔记篇二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于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于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于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于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于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药?"--"原来这就是药?""这竟然是药!""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
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这又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描写人物简洁有利,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于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比喻、讽刺);"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
鲁迅药读书笔记篇三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鲁迅读书笔记感想篇4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我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样会如此残忍呢!可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能够壮壮胆子。直到最终,鲁迅最终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明白那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我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我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