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观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只要处处留心,你总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
名著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篇2
《红楼梦》
自有红楼以来,论者多多,大都对宝黛爱情称颂有加,对宝钗小姐也偶有赞词,独对王熙凤女士视若“最毒妇人心”的典型带表,小子专喜打抱不平,且言上两句。这王熙凤实在是优点多多。
第一:孝敬长辈
象贾府这样的人家是不愁吃不愁穿的,老人也不需要儿孙端茶送水的,所以,孝敬主要的表现就是尽量让老人活得开心一点。老太太在一群儿孙中最喜欢的就是宝玉了,可宝二爷从来就没让她老人家舒心过,正经书是从来不好好念的,三天两头的要摔玉,偶而还“害人”跳跳井,您说,摊上这么个活宝,老太太能开心吗?别的姐妹,也没看见谁有空把老太太逗乐了。倒是凤姐,最能明白老太太的心意,有事没事就能把她逗笑了,凤姐是“财迷”,陪老太太玩牌时总是故意输钱,目的无非是让她开心而已。凤姐有一回过生日,她那个混帐男人居然要拿出剑来追着她砍,您说,她心里多窝火呀!可是,在老太太出面调解后,她也就不吵不闹了。所以,至少比起宝玉以及他的那几个姐妹,凤姐算很孝敬长辈的了。
第二:恪守妇道,嫉恶如仇
凤姐的老公贾琏有个族弟,名叫贾瑞,这人更加混帐。按说贾瑞的爷爷还是教书先生,他本人也读了不少书,可他居然打起了他嫂子---凤姐的主意。这要换了一般的人,说声“no”也就完了,可凤姐是谁呀?她眼里可容不下沙子,对这种狼心狗肺的东东不给点颜色瞧瞧,说不过去呀!报告上级?不行,怎么能让老人操心呢?自己来吧。于是,贾瑞上套,就在大冬天冻了一夜,活该!按说这事就完了吧,可贾瑞大概是冻糊涂了,色心不死,接着来。凤姐可不是好惹的,你还不死心啊?苦头没吃够!于是这回,贾蓉贾蔷一人收了他五十两银子。从此,贾瑞再也不敢往荣国府跑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于婚姻是忠诚的,而且她不象一般的女人那样,她能够用自已的力量去惩罚恶人,比只会哭哭啼啼找妇联的人强得多了。
有一次,凤姐的公公---老流氓贾赦看上了老太太的丫环鸳鸯,可他自己又不敢说,于是托她的婆婆邢夫人找到凤姐,希望她去找老太太说。前文说过,凤姐很孝顺啊,自然不能指着贾赦的鼻子大骂:“你这个臭流氓!”可是,她又那么的嫉恶如仇,自然也不能帮他的忙啊!于是,凤姐就展开她的聪明才智,三十六计,躲为上计。最后邢夫人在老太太那碰了一鼻子灰。百善孝为先,老流氓的行为又确实让人不齿,凤姐该怎么做?能有比躲开更好的办法吗?不失孝道,不为非作歹,凤姐,难能可贵呀!
第三:友爱弟妹
有一次,宝玉和那一群姐妹们要开什么诗社,没银子,找管家婆---凤姐拿银子,按理说,荣国府的日子早就过得紧巴巴的了,凤姐不给,也说得过去啊!“再苦也不能苦孩子们”的道理凤姐还是懂得的,二话不说,银子摆上。还有一次,贾环和丫头赌钱输了赖帐,凤姐见到了,把他骂了一顿,出钱替他了帐。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弟弟妹妹也是很好的,这样的嫂嫂,没话说。
第四:持家有方
宁国府贾蓉之妻秦可卿去世后,尤氏有病,不能料理丧事,于是凤姐临时转会宁国府,转会期一个月。王总教练上任伊始,一顿板子打了一个老队员先立威,不这样做没人听啊!凤姐的坏名声,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些事得来的吧!可是,这里有矛盾了,手狠,得罪人,手软,难治家。怎么办?没有规沮不成方圆,我先立法,依法可也,不依则罚。凤姐的行为,可与包青天相比了。(抱头,躲,没砸着)同样的不怕得罪人,同样的执法如山。这是别人病了,她代劳,比别人做得好。后来有一回她病了,嘿,她一个人的活要三个人(李纨,探春,宝钗)来干,由此可见,她持家确有一套。
凤姐的坏名声,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尤二姐之死。各位请想想,你们的那个他(她)有了另一个人,你会怎么办?哭,闹,是一般的,杀人不至于,愚意度之,杀人之心怕不止一个人会有吧!凤姐也是一个女人,自然也不例外。她视尤二姐为眼中钉,肉中刺完全可以理解,把她放到眼皮底下,对她有些虐待的行为也不算什么吧。(错的可是尤二姐呀,谁让她做二奶的)至于尤二姐自己不堪忍受吞金了,那是她自己干的呀!凤姐又没有杀人!!!
尊敬长辈,爱护弟妹,嫉恶如仇,持家有方,不搞婚外恋,这就是王熙凤。
姐姐妹妹们,不要学什么宝姐姐,林妹妹,学学凤姐姐就对了。
哥哥弟弟们,不要追什么宝姐姐,林妹妹,追追凤姐姐就对了。
名著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篇3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埃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名著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篇4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并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好处。从这个好处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应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应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礼貌”的安慰中,鼓吹中国礼貌“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我能够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十分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述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个性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期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著。
鲁迅先生在荆天棘地的艰苦环境里运用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战斗,为我们留下了《呐喊》和《彷徨》两个集子(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除外)。《呐喊》收集了从1918年到1922年创作的小说14篇,于1923年8月出版。《彷徨》收集了从1924年至1925年创作的小说11篇,于1926年8月出版。
《阿Q正传》享有世界声誉,当它一收笔,便被介绍到美、法、日、俄等十多个国家,至今已有四十种不一样文字的译本。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名著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篇5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大概是我自我头脑异常笨的缘故吧,不像有些人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一眼就能挖掘出它的现实意义来,并让它创造出价值,带来丰厚的社会财富(其实就是他自我的财富),同时也宣传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大厦的建设垒了n块砖,加了m片瓦。我实在是十分佩服这些高明人士的头脑和眼光的。
也许是因为我以往读了几本古书,中了旧思想的毒,思想比较保守,属于呆子一类,故从来只明白有为圣人立祠(如武侯祠——武侯可能是“智圣”),为鬼神立庙(如文昌庙、药王庙等),而从不知竟会有人为阿Q这样的不知名氏不知行状更无丰功伟绩且曾被拉到十字路口枪毙示众的最不起眼的小人物建祠立庙的。然而,在我国的灵秀山水地绍兴,却有一家“土谷祠”专门为阿Q建立起来了。土谷祠是鲁迅小说里阿Q住过的地方,是在未庄的。它何以会出此刻绍兴,我不得而知,也许这是分店或者连锁店吧。但我又太孤陋寡闻了,没听说过哪里还有一家土谷祠,这到此刻为止应当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也许未庄就是绍兴,绍兴就是未庄吧,但我又不懂考古,也没有考证过。究竟土谷祠为什么会开在绍兴,那就只好等渊博的学者们来考证考证了。总之,此刻绍兴就是有这样一家土谷祠。
那么土谷祠里供奉的是什么呢?我没去过,不大清楚,大概就是社神谷神吧,好保佑当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而,我们精明的商家,好像还没这么博爱,眷顾到上至神只,下及黎民。但里面又不供奉阿Q,因为他不是圣人,他们为阿Q立这一家土谷祠,只是因为这是阿Q以往“下榻”的地方。就这问题我想来想去,最终总算想通了:所谓的“土谷”者,土地和稻谷者也。而此刻保佑土地和稻谷之神,就是钱爷爷、孔方兄,亦即财神爷。试想那土谷祠的老板、庙祝,不就是在这万能之神的保佑之下获得建屋买房的土地和吃饱肚子的稻谷吗?至于阿Q和鲁迅,只可是是财神爷香案上的香炉罢了,就专门等待那些热爱鲁迅、热爱文化、热爱旅游的“香客”们前来上一炷香。想通了这些,我就更是对那些老板和庙祝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们既保佑了自我的土谷,也给当地带来了土谷,并且让“香客”们获得了无价的精神享受,就像是善男信女们礼拜祷告完毕之后的精神上的舒坦一样。他们建立了这土谷祠,真是利己利人,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真真足可为圣人矣!
上头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从“耳听为虚”的东西上引发的。绍兴土谷祠的情景,我只是从那些写得绘声绘色的旅游指南中的介绍和游人的叙述中得知的,自我并未去过,看什么时候去瞻仰瞻仰吧。然而,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却是“眼见为实”的。阿Q有一些名言,那就是“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或者是“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阿Q先前是不是很阔,他的儿子(不明白他有没有儿子)会不会更阔,我不得而知,我只明白阿Q的现状很糟,这从小说中就能看出来,不用多说。阿Q的这些名言我好像不只是在小说里看过,仿佛在现实的世界里也能经常看到、听到过。也许是人们引用了阿Q的名言,并发扬了阿Q的精神吧。有时候,我很觉得咱们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很像阿Q对未庄人的态度,很落实了他名言里的精神。每当我们提起——尤其是在外国人面前提起——我们祖先的丰功伟绩和他们所创造的灿烂的华夏礼貌,我们都总会禁不住油然而生起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因为我们的祖先繁荣起来之时,外国“诸夷”还处在蛮荒落后的时代——这种遥遥领先于外国的局面,从秦汉一向持续到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康乾盛世”。所以,此刻我们能很自豪地在老外面前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鉴于友好和礼
貌,我们省略了“你算是什么东西”,但有冲突时,这不客气的话仍然是不会省略的)。所以,我们老是炫耀我们祖先的“四大发明”。然而,此刻,我们却总是对外国人——不管是哪一国的——青眼有加,几乎到了谄媚讨好的地步了;而对本国的同胞,却动辄白眼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就像阿Q对小D和王胡。也许他们都学过阮籍发明的特殊眼球运动,或者这早就成了一种遗传功能了。
可是,尽管我们习惯了炫耀过去,陶醉于n年前的繁荣昌盛,习惯于今日对外国人点头哈腰,但我们毕竟还是自强不息的,这看我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势头就明白了——如果连这点也没有,那距离亡国就不远了。所以,我们有些乐观的预言家便断言:“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或曰:“未来的全球化就是中国化!”我听了这些伟大的预言,感觉好像是听着阿Q在喊:“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既然那些预言是出于那些思维清晰头脑聪明的分析家、预言家之口,我仿佛就没理由不相信了。因为我没有他们那样的清晰的思维、聪明的头脑和敏锐并且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并且我看着国家确实是一天比一天强大起来,这仿佛也就印证了那些伟大的预言了。是的,我们的儿子会阔得多!然而,这又像是以前有些同样伟大的预言家看着这世界一天比一天坏,就预言1999年某一日(忘了是哪一日了)是世界末日一样,那时也确实有很多人相信的。但我是从上世纪走过来的,也经历了1999年的那一天。而我到此刻居然还没有死,世界居然也还在。
话说了这么多,不知有没有扫了各位游客的雅兴;或者妨碍别人眯缝着眼睛享受几百年前的繁荣盛世和梦想着几十年后一统天下的大同世界;或者打扰了诸君做眼球运动。所以我还是尽快闭嘴吧,否则要该枪毙的就不是阿Q,而是我了——而我是明白我死了之后是没有机会在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女)的。并且我也要学得聪明一点了,与人们一齐高唱:“土谷祠不倒,阿Q万岁!”;也只能与人们一齐陶醉于我们祖先的繁荣盛世,并神往于那些伟大的预言了。
可是,我只想说:“鲁迅精神万岁!
名著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篇6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名著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篇7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应该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名著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篇8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的形象。
这部小说主要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的英雄事迹。如《火并王伦》《大破连环马》等。在这众多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头领,人称呼保义,及时雨,孝义三郎的宋江。他被晁盖义士救上梁山后,对晁盖忠心耿耿。晁盖西去后他担任临时大头领。他代领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消灭了许多的恶势力。在《五虎上将打童贯》一集中。他很有威严地说:“我梁山五虎何在?”吓得敌军抱头鼠窜。最后梁山好汉推选他为当之无愧的大头领。
读完《水浒传》,我的脑海中只剩下两个字,一个是“忠”,而另一个则是“义”。书中,杨志逼着吴用问这两个字的意思,吴用毫不犹豫的答道:“忠:对上绝无二心。义:对友绝无二心。”杨志把刀架在宋江的脖子上,大声喝道:“这你应当如何去做?”吴用掏出一把刀斩钉截铁地说:“吴用愿意以命相换!”说着便刺向自己。吴用这一壮举,是对“义”最好的诠释。看到这里,让我记起了那件事:一天我和好朋友,一块踢球。因为顽皮,球砸破别人家的玻璃,当时我害怕极了,看到气势汹汹的房主,我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在房主的逼问下,我的好朋友站了出来,替我承认了错误。我害羞地低下了头,心想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每次读起《水浒传》,总是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一次又一次地打动了我,感染着我。我爱《水浒传》,我爱读书!
名著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篇9
生活中,真的会有很多不经意的人,不经意的事和物。这些平凡的人,事、物,在我读到《珠贝》前,都是那么不起眼。《珠贝》这首诗写了珠贝的一生。置身在大海深处的它,多么渺小,却又是那么坚忍不拔,伟大。它死了,却把一生的光华给了珍珠。
珠贝,是一样多么平凡,不起眼的”陪衬物”。谁又知道,它的从前是那么地艰苦,它的一生却不为自己,只为培养出不属于自己的珍珠。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啊!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陪衬特”。人们喜爱美丽的烟火,但如果没有黑夜的陪衬,再美丽的烟火,也很难看见;人们喜欢新鲜的花朵,但如果没有绿叶的陪衬,再鲜艳的花朵,也会以变得单调无味;人们常赞扬荷花,但荷花没有它那难看的根部,它也不能美丽绽放……这么多“不经意”的“陪衬物”,它们却是如此重要,缺一不可。
这也让我想到一些事,一些人。看着校园里的美丽景色,谁会想到这是园丁的辛劳?看着台前表演者的风光,谁想到,台后制作人员对表演设计的辛苦?看着一个个海外学者的归来,谁能联想到它们最初的启蒙老师和父母给他们的道德指引所付出的艰辛和心血?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台上人的光鲜,多少人注意过幕后人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
“怀着纯洁的爱,置身在海的深处,浪里冲,沙里滚,忍受磨砺的痛苦。”珠贝,是那样渺小,却始终怀着一颗纯洁的爱心,即使受尽磨砺也不夸耀自己。
“为思念一颗星宿,将无尽的柔情吐尽;一生一世矢志不渝,死后才一展灿烂的肺腑!”多少人死后,人们才知道,他们的一生,多么灿烂。他们如珠贝一般,把一生中最美的阳光,献给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