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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

时间: 金浪 出资协议

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篇1)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为寻求合作发展,甲乙丙丁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设立的公司名称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

甲乙丙丁各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以所设立新公司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兼营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丁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甲乙丙丁四方投入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第五条 出资证明

公司应对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出资证明只是本公司的股份确认证明,不能做任何其他用途)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第六条 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必须在现有股东内部转让,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他方。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七条 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一名。(均有本公司现有股东担任)

2、公司设总经理____名,副总经理____名,均由股东会聘任。

第八条 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4、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 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条 费用承担

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二条 声明和保证

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方各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互利共羸,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共同经营___________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二、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1、合伙组织名称:____________

2、合伙经营项目:____________

三、合伙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乙方出资。

1、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合伙终止后,甲乙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2、甲乙双方以合伙组织名称________有限公司,向________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取得___________经营业务。

五、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以甲乙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甲乙合伙人同意。

七、合伙负责人及甲乙双方的权利:

1、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九、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合伙人:________签字盖章

合伙人: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篇3)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2、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3、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4、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5、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实现和谐共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出资成立“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合作经营,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目的

双方通过合作,成立以制造、修理、销售矿用防爆电器为主的企业,实现共赢发展的目的。

二、新公司概况

双方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公司地址在_______________工业园区内,新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设备等向_______________工业园区租赁,租赁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

三、新公司注册资本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51%;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四、出资形式

甲乙双方均采取货币形式出资,双方应于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将各自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公司临时账户,并由验资机构出具相关验资证明。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应付金额1%的违约金,并限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及市场范围

公司主要制造、修理、销售矿用防爆电器及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公司初期的主要产品为:矿用隔爆型真空馈电开关、矿用隔爆兼本安电磁启动器、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保护箱、矿用隔爆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矿用隔爆兼本安组合开关、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软起动器等。

预计新公司第一经营年内产值为_________万元,第二年达到_________万元。根据新公司的研发制造能力及市场需求状况,品种逐年增多,产值逐年增加,效益逐年提高。

六、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范围:

1、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办理注册公司及其他组建事宜。

2、协助新公司处理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设备等租赁事项。

3、按照第三、四条的规定,缴纳投资资金。

4、处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的责任范围:

1、向新公司提供成套最新的产品设计、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保证新公司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技术要求,并协助新公司办理产品煤安证等相关证件;提供可靠的技术帮助,进行人员培训,新公司生产初期乙方委派至少三名技术员和五名操作工人到现场协作生产及技术培训。

2、按照第三、四条的规定,缴纳投资资金。

3、处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七、员工录用

新公司所需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合同法》要求,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八、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高效的公司化运作管理。

2、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五人,其中,甲方提名三人,乙方提名二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总经理、总工程师由乙方委派。董事长通过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宜,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4、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三人,其中,甲方提名一人,乙方提名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一名,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甲方委派的监事通过监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监督公司财务、经营状况。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有权要求其予以及时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监事会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新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度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列席董事会会议。

(9)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财务与会计

1、新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组织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新公司按月向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报送财务报表。

3、新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剩余部分的处置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十、保证与承诺

1、双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新公司的设立活动,任何一方不得以发起设立新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双方保证及时提供为办理新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诺对本次合作中存在的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故意隐瞒等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提供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保证生产的产品取得相关管理部门认证证书,使所生产产品具备核心竞争力参与市场竞争。

4、双方保证其本次设立公司出资的合法性,并保证签署本出资协议时该投资行为已获得所需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同意、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十一、终止和清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条款执行新公司的终止和清算事宜。

十二、不可抗力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而无法执行合同条款。受阻的一方应通过传真和电传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说明无法实施合同或推迟执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的原因。根据事件对执行合同的影响,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减免责任,或推迟执行合同。

十三、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年。

十四、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如不因任一方的责任造成公司不能设立的,由双方分担。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传真、邮寄或当面送交方式传递。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甲方通知或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知或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1、协议修改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单方所作的修改、添加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协议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或不遵守本协议内容。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乙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备上述情形,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七、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本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篇5)

甲方: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电话: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以(填入探矿权名称)探矿权(以下简称“合作矿权”)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作为合作条件,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勘查矿产资源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1.1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公司”)。

1.2公司住所地:(正式住所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二条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

2.1公司的宗旨为:。

2.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3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形式

3.1公司系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4.1出资人享有以下权利:

4.1.1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1.2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4.1.3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4.1.4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4.1.5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1.6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1.7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出资;

4.1.8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9公司依法终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4.1.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4.2出资人负有以下义务和责任:

4.2.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4.2.2忠诚于设立中的公司,勤勉尽责地完成公司筹办事务;

4.2.3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2.4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2.5有义务参加股东会;

4.2.6公司所发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4.2.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2.8公司不能设立时,为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责任;

4.2.9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

5.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立约双方分别以(现金/实物/专利/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形式出资构成。

5.2甲方以合作矿权作价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合作矿权情况如下:

5.2.1合作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编号为:(填入编号),审批发证机关为:(填入审批发证机关的名称)(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勘查许可证的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

5.2.2合作矿权系甲方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获得的:

(1)合作矿权系发证机关以(招标/拍卖/挂牌/协商/申请在先)的方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授予的,甲方(未/已)缴纳探矿权价款;

(2)合作矿权系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通过转让方式,从受让的,并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

5.2.3合作矿权的地理位置为:;勘查区块面积为:平方公里;勘查矿种为:;勘查区块范围坐标为:(具体位置见本协议所附矿区范围图);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合作矿权的勘查程度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5.2.4本协议项下的合作矿权自获得勘查许可证之日起已满年,已经取得储量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

5.3乙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以现金形式出资。

第六条缴付出资

6.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乙方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日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6.2因为甲方将以探矿权出资,由立约双方聘请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作价评估,评估费用(由该出资方承担/列入公司成立费用)。作价评估工作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并提供评估结果。

6.3立约双方全部缴纳对公司出资后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6.4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向矿业权登记机关提交办理合作矿权转让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对于其中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提交给甲方。对于矿业权登记机关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甲方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提供。

6.5甲乙双方应当在矿业权登记机关批准本协议后日内,共同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乙方应足额缴纳出资。在公司依法获得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向矿业权登记机关申报相关材料,办理将合作矿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的手续。

6.6立约双方同意,全部出资在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动用或抽回;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上述出资之使用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方可用于与公司有关的用途。

6.7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期间内,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可能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其出资,并有权向违约方要求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8因设立公司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印花税、律师费、验资费、差旅费、因设立公司依法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缴纳的费用等),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由公司在设立后偿还给甲乙双方。

第七条筹委会

7.1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委会,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委会由名人员组成,分别为,由负责。筹委会的职权如下:

7.1.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的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7.1.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7.1.3催缴出资款;

7.1.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7.1.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约双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7.1.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7.2筹委会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委会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约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7.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委会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甲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8.1截止到本协议签署之日,合作矿权的勘查许可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甲方对合作矿权拥有完整、无瑕疵的权利;合作矿权不存在与其他矿权重叠或交叉的情形;与其他矿权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矿界争议;合作矿权未设定任何抵押权、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涉及诉讼或被司法、行政程序查封、冻结等限制的情况。

8.2甲方已依法缴纳本协议签署之前需要缴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

8.3甲方领取勘查许可证已满两年或已经取得了储量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

8.4甲方已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组织施工,勘查施工作业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各类实物工作量已完成70%以上并提交了真实、完整的`勘查报告。

8.5在本协议签署之前,甲方已完成了法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8.6甲方不存在无故停工6个月以上的情况;不存在私自开采、非法承包、出租、转让、与他人合作开采等违法行为。

8.7甲方已按照有关规定汇交矿产勘查成果资料,不存在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行为。

8.8甲方已依法办理了勘查用地报批手续;甲方与土地所有人签署的土地使用合同真实、合法、有效;截至到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土地使用合同约定的情形,土地使用合同没有被土地所有人依法终止或解除的风险。

8.9合作矿权的转让不存在可能无法获得矿业权登记机关批准的其他情形。

8.10合作矿权转移变更至公司名下后,不存在矿业权登记机关可能基于合作矿权转让前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或行为而吊销合作矿权的情形。

8.11甲方已完成了将合作矿权转移变更至公司名下所需的一切授权、批准(除矿业权审批机关的批准外)、备案等程序;甲方签署本协议,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署的协议。

8.1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至合作矿权转移变更至公司名下之前,甲方仍将继续依法履行矿业权人的各项义务,以确保合作矿权的合法、有效存续,并确保合作矿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转让条件。

第九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合作矿权的年检和延续登记

9.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合作矿权的年检和延续登记手续仍然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但乙方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办理年检和延续登记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依法办理合作矿权的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并致使合作矿权灭失或无法办理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任何一方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实际情况有任何出入或违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的,则该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10.2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矿业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审批手续的,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要求甲方承担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的赔偿责任。

10.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依法办理合作矿权的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并致使合作矿权灭失或无法办理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要求甲方承担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的赔偿责任。

10.4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履行矿业权人的各项法定义务,致使合作矿权灭失、被吊销,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转让条件,从而使得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要求甲方承担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的赔偿责任。

10.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公司缴纳出资,并导致公司无法设立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承担赔偿责任。

10.6公司设立后,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无法办理将合作矿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的赔偿责任。

10.7公司不能设立时,立约双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10.8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能获得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时的处理

11.1非因可归责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本协议签署后日内,本协议项下合作矿权的转让申请未能获得矿业权登记机关批准的,本协议终止履行。

11.2因可归责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原因,合作矿权的转让申请向矿业权登记机关提交后,在本协议签署后的日内,未能得到矿业权登记机关的批准的,本协议终止履行,有责任的该方应当在本协议终止履行后日内,按照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一次性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二条通知

12.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十天后即视为收讫。

12.2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协议的彻底性和完整性

13.1本协议及其附件是缔约双方对合作的最后谅解和一致,其效力高于所有缔约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代表在签署日以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所达成的合同、承诺、安排、谅解、陈述和保证等。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4.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4.2.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2.2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5.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需要审批的协议内容自合作矿权的转让获得矿业权登记机关批准后生效,无赖于审批的内容自协议成立时生效。

15.4本协议一式份,每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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