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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总承包合同

时间: 新华 承包合同

合同可以约束双方的行为,确保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保护商业交易的安全。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个人总承包合同,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个人总承包合同。

个人总承包合同篇1

甲方:乙方: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 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 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3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70%,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10%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个人总承包合同篇2

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又要为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EPC工程总承包方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一、合理签订合同,提供支持文件

(一)合理分解设计、采购和安装合同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从事EPC工程总承包时,由于合同区分为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不可避免地遇到混合销售的情形。

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增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务收入征收营业税:第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第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增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针对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长期从事EPC总承包项目,应办理相关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这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工作中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分别适用营业税或增值税中5%、17%和3%税率的不同情况,在同甲方签订总包合同时,企业原则上应将合同额向适用低税率的设计和建筑安装部分倾斜。但是,在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能够抵扣的情况下,客户也希望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设备采购部分价格尽量提高,以便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这需要企业同甲方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并区分不同项目签订合同。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1]20__年初,甲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台连铸机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为100万元,设备部分为18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100万元。假设甲公司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项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为3%。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另外假设该项目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了相关结算手续c甲公司外购材料设备成本为1300万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合同条款下.甲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计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一: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1.17×17%:261.54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17%:221.00万元

实际应交增值税=261.54-221.00=4054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100×5%:5.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100×3%:3.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5.00+3.00:8.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40.54+8)×7%:3.40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40.54+8)×3%:1.46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40+1.46:4.86万元

方案一中,甲公司应承担的税费合计为53.40(40.54+8+4.86)万元。

假设甲公司通过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变更为设计部分为200万元,设备部分为16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2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甲公司承担税负测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二: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1.17×17%:232.48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17%=221.00万元(注:增值税进项金额不变的原因是外购材料设备金额是相对不变的)

实际应交增值税=232.48-221.00=11.48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200×5%:10.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200x3%;6.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10.00+6.00=16.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1.48+16)×7%:1.92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11.48+16)x3%:0.82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92+0.82:2.74万元

方案二中,甲公司应承担的税费合计为30.22(11.48+16+2.74)万元。方案二较方案一而言,少承担税费23.18(53.40-30.22)万元。

由此可见,在外购材料设备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减少总承包合同中材料设备部分合同额,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签订建筑安装分包合同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同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应扣缴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建筑业务劳务收入的营业税。

在实际工作中,EPC总承包商可能将部分建筑安装工程予以分包或转包,在缴纳营业税时,仅按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款扣除分包或转包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举例如下:

[例2]乙公司20__年度承建一钢厂连铸机生产线,其中建筑安装部分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乙公司将其中部分土建安装部分分包给某工程公司.假设该钢厂当地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暂不考虑其他税费。该工程于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则乙公司实际承担的税费计算如下:1营业税=(300-200)×3%=3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3×(7%+3%)=0.3万元。该项业务合计承担相关税费3.3万元。

如果乙公司未分包,则实际承担税费为:300×3%×(1+7%+3%):9.9万元。与上述分包后相比,多承担税费6.6(9.9-3.3)万元。

二、利用技术开发,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另外,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基于此,EPC总承包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客户针对工程项目中重点难点技术进行立项和开发。举例如下:

[例3]丙公司中标一钢厂连铸机生产线,鉴于在工程中需要攻克漏钢预报的一项高新技术,丙公司向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立项并获得批准,预算费用为200万元。20__年度,丙公司为该研究开发项目投入150万元。假设丙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那么,20__年度丙公司因此项业务可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为:150×50%×15%=11.25万元

三、进行技术转让,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__年4月24日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212号),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的五项条件和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以及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

由于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往往占有一定比例的金额。故此,对于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企业可以采取转让技术的方式与甲方签订独立的合同,并将此金额从项目总合同中予以扣除,以此达到享受所得税优惠的目的。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4]20__年度,丁公司累计向客户转让技术所得800万元,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相关成本和税费200万元。同时,丁公司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科学技术厅和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理了相关认定手续和备案手续。假设丁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__年4月,丁公司办理20__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实际应缴纳所得税金额计算如下:

1.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一技术转让成本一相关税费=800-200=600万元

2.实际缴纳所得税金额=(600-500)×50%x25%=12.5万元

如果丁公司并未办理相关技术转让所得的手续,将8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合同收入,其他条件不变,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项应交企业所得税为(800-200)X25%=150万元,两者相差137.50(150-12.5)万元。

四、合理确认收入,节约资金成本

建造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对于合同收入的确认,基本原则是:(1)对于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2)对于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金额确认:第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企业在确认合同收入时,应同时确认相关的税费及附加。

在税法征收管理中,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认定,针对营业税明确如下: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于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针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确如下: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账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由此可知,为了避免企业因提前确认收入而承担相应的现金流出,企业可以在商务合同中规定除了部分预收账款外,其他工程款根据完工进度进行结算并予以收取,以此保证会计计量和税务计征的一致性,尽量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说明的是,该方法仅能调节某个会计期间的应缴税金,当工程项目完工时,会计计量的应缴税金和实际应缴税金必将趋于一致。

五、计提安全生产费用,降低企业税负

20__年6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其中第三条对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在企业提取时,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实际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化支出的,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未就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予以明确。在实务工作中,我们仅根据税法原理来推断。《企业所得税法》涉及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条款主要是第八条,即: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对《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着重强调了企业实际发生且与企业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性活动相关的支出才予扣除。且在第四十五条对专项资金做出了专门规定,指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由此可见,对于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既不属于扣除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也不属于与企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只有在且有实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才能予以扣除。据此,EPC总承包商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后应足额使用或将其支付给建筑安装分包商,以避免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作纳税调整。开展税务筹划时,需要经常关注税法及相关法规的最新变化。同时也应从企业整体利益考虑,做到统筹规划,不可仅仅为了减轻部分税负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还应比较税务筹划的成本及因税务筹划带来的节税收益,综合多种因素后再行实施。

个人总承包合同篇3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本工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规范。

2、本工程按现行《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达到合格等级。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总承包合同篇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_。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天数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____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算至验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b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c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主钢构进场之日起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的进度款;

2、纲结构主体完工之日起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的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的进度款;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工程合同总价款的银行保函作为保修金,发包人于________年内返还承包人;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提供施工用水、电;

3、发包人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

4、承包人于接到审查合格图纸____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场

5、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钢材,彩板的质量保证书;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____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_,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共_页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总承包合同篇5

工程承包意向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民族文化森林公园

2、工程地点:海南省

3、施工范围:土建安装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甲方合理、规范条件下的指定工期

二、双方的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签订本工程承包意向书:

1、甲方暂同意将民族文化森林公园土建安装工程拟承包给乙方施工。

2、甲方提出的承包要求:

(1)乙方进场施工前需向甲方交纳如期开工完工保证金50万元,其他保证金按政府规定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承诺土建工程垫资建设完成。

(3)在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后,乙方必须保证按质按量按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才能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按《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及《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结算.

(5)乙方必须满足并对甲方以上要求作出承诺后,才能进行投标,中标后签订正式工程施工合同。

三、本意向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个人总承包合同篇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主要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自然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6、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___。

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____%;总承包价的_______%做质保金,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开展项目工作,保证工程交付给乙方时是符合施工条件的;

(2)按约定提供图纸、图套,完成技术交底;

(3)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与乙方一起协商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

(5)工程竣工时,及时验收;

(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完成施工工程,保证质量经得起检验,如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则由乙方承担返工需要的一切费用;

(2)服从甲方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管理,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安排具有资质的工人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4)主体工程不得再分包,必须自己完成;

四、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2、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3、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

6、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乙方所承担的本合同工程项目完工后_____天内,乙方应按照监理、业主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__________份,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不提交竣工资料不予竣工决算。

8、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相应的质量责任。

五、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承担违约金。

七、解决争议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壹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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