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的材料采购合同7篇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最简单的材料采购合同(篇2)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品牌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 1处理意见。
第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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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最简单的材料采购合同(篇3)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五金产品,螺栓、焊条、线盒、插座、胶带、电线等。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
三、交货方式及地点:由供方负责送货到工程所在地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由检验人员验收点数计算为准。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以不损坏货物为准,包装不回收。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及供应办法: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相关技术说明资料送项目部2份。
七、结算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结款方式为:当月结清。
2、质保金留总货款的5%
3、合同价款不包括税金。
八、廉政条款:合作双方本着互赢互利的目的,降低成本、共同发展。要求所有合作单位紧密遵守合同要约,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我公司将按照合同付款程序及时给予拨款。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 先进行协商不成,可向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十1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提供的材料,若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供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与国家标准出现差异,需方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检测,退回产品,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
2,施工完后,供方提供的材料若出现材料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损坏或需方的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
3,所购管材、管件均指定为联塑品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简单的材料采购合同(篇4)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需方):
乙方(卖方/供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af[_]0001)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元。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最简单的材料采购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二、产品规格及价格:
三、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四、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货物须贴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处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卸货后__日内付款。
六、交货时间和地点:
_年__月___日前乙方将货物送至——。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职责。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供给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供给的产品,必须贴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如乙方供给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贴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供给贴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职责。
3、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4、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职责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八、异常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字日期:_年__月__日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最简单的材料采购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钢材采购、供应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采购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二 合同范围
1、合同内容:
2、合同标的物:(表中数量仅供参考,结算时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注:1、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验收手续结算依据。
2、乙方保证合同签订后
3、单价包括:材料费、生产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税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该单价为固定单价,钢材价格在供货其间不做任何调整。
三 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钢材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和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的交货验收单以及甲方财务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后 日内支付合格货物 %的货款,剩余 %待 天内无发生质量问题和补货完成办理结算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剩余价款。
四 交货方法、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时间供应甲方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产品,并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以及卸入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决绝接受货物。由此引起货物的损毁、丢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交货方式:甲方指定 杨铁振 负责签字验收并加盖项目公章,甲方如要求变更验收签字人,应在交货前通知乙方,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货单,甲方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交货日期,以物资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五 产品质量和验收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线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T701-1997,螺纹钢材质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998。同时要符合甲方依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提出的特别要求,确保进场产品质量合格率100%,乙方在向甲方交付产品时,应向甲方提供质量检验部门出具产品材质证明书(甲方有权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检测)。材质证明书内容要和现场进货单及标牌所标明内容相一致。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书及产品检验报告的各项标准。
3、完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及封存的样品验收标准。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并接受检查结果。甲方负责验收人在送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依据及结算依据。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不接收乙方的委托付款。乙方必须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
5、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货物交付时间和数量,但应当于原定交付日前 2 日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执行新的交付时间或供货量。
6、产品到现场后,由甲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验收,数量以甲方验收手续清单为准。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
2、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3、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的钢材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等满足甲方竣工资料所必须的文件。乙方所提供的验证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随货同行。
4、对数量、规格、品牌、产地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补足或换货或退货。
5、乙方保证其产品不侵害第三方关于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6、乙方决定合适的运输方式,钢材的装卸、运输、过磅由乙方负责。
7、货物在装货、运输、到场卸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8、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之前的一切风险。
10、货物交付甲方 工程完工前 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由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
12、乙方接到甲方对于供货时间调整或者数量的通知后,应按照调整后的时间数量交付货物,不得依次为借口提前或延迟交货,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乙方对出入甲方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己方或者是他方人员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5、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或其他单位的物资材料,如有发生,按照所携带物资市场购买价的二倍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八 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经甲方催告,乙方以明示或默示拒绝更正的;
1.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7 日的;
1.3乙方提供产品因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者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被第三方起诉的。
2、乙方未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时间供应甲方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钢材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入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该批次货款的 2 %做为迟延违约金。
4、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如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权利义务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的 20 %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 其他约定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交付该批次货款的 5 %做为迟延违约金。不得扣发货物来充抵。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 尉氏县人民法院 起诉。
十一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最简单的材料采购合同(篇7)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供货周期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 材料用于 工程项目。
1.2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产品清单”。
1.3 供货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产品质量(技术指标)
本合同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且须符合封存在甲方的样品要求:
2.1 国家标准;
2.2 无国家标准,按照部颁标准;
2.3 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按照企业标准;
2.4 无上述标准,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标准或甲方特殊要求的,按照双方商定的标准,这一标准为: 。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保险
3.1 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或通用标准,并且以足够能保护产品之目的。
3.2 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相关规定处理。
3.3 产品应办理以下保险:□运输;□质量;□其他 。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期限
4.1 产品验收方法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进行:
4.1.1 随机抽查:对数量、外观、质量、性能的检验,合格证等随附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的检验。
4.1.2 逐一检查:对产品数量、质量、性能检验、随附资料、外观及包装完整性全部进行检查。
4.2 验收标准: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4.3 检验期限:乙方供应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检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组织乙方、监理单位共同验收。甲方在检验过程中,如果对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包装、数量、质量不合规定的,应在验收期满后 1 日内提出,同时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部分的产品款项。若该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与其他乙方提供的合格产品系配套使用产品,则对该等合格产品甲方亦无需付款,甲方有权将该不合格产品连同配套使用产品退回乙方,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的解决方案。
第五条 交付和运输
5.1 交货方式
5.1.1 本合同产品按照 (一次性交货/分批交货)的方式进行。
5.2 交付界定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进行:
5.2.1 自甲方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之日,视为交付。
5.2.2 自产品投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为交付。
5.2.3 。
5.3 交货要求:
5.3.1 乙方按甲方发出的供货书面通知书上载明的供货期限和数量等要求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且在发货前先书面通知甲方。
5.3.2 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书后要求延期交货的,乙方应予执行且甲方无须承担额外乙方保管费用。
5.3.3 如果乙方在供货周期内遇到妨碍按时交货情形时,应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拖延的原因、可以履行的时间、以及乙方采取的措施。
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并核实后,向乙方发出书面回复,并回复是否变更交货时间、继续履行、收取违约金、赔偿金、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等要求。
5.4 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第六条 合同价款和结算
6.1 本合同 (暂/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
6.2 本合同最终价款根据实际发生的甲方采购量和综合单价结算。综合单价,是指乙方包供货、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利润税金、包售后服务等一切为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需费用的单价。
6.3 合同价款为暂定的,甲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书,最终以甲乙双方实际签收的送(收)货单为结算凭证结算。
第七条 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付款,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
7.1.1 每批次供货结束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至当批供货对应价款的 70 %。
7.1.2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价经甲方审定后,甲方付款至结算总价的 95 %。
7.1.4 剩余结算价款的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经甲方确认产品无质量问题的,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7.2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款结算总价的95%时,乙方须提供全额发票。乙方未提供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补交。即使乙方在该期限内补交的,乙方也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即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产品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果补交时产品价格上涨的,则每逾期交付一日,乙方应当支付延期交货部分产品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任何批次产品逾期超过7个日历日的,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不再交付该批货物,即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承担该批产品货款20%的违约金。本款规定之违约金,不影响甲方按照本合同的其他规定主张其他违约金和赔偿金权利的行使。
8.2 如果乙方依据本合同8.1 款和8.6款补交时价格上涨,则结算时仍然按照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单价为准,如果补交时价格下降,则结算时按照补交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8.3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擅自随意更改价格。如果任何一方需要做价格调整,均需提前七个日历天向对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
8.4 乙方任意批次的货物迟延交货超过甲方通知的补交期限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如果补交时价格上涨,则违约金依照补交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如果补交时价格下降,则违约金按照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单价为准。本款规定之违约金,不影响甲方按照本合同的其他规定主张其他违约金和赔偿金权利的行使。
8.5 乙方交付的产品品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对该等产品的价格进行协商,按质论价,但最终确定的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该种产品的综合单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 个日历日内负责维修、换货,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甲方规定的期限内维修、换货完毕,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该批货物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8.6 产品虽经甲方验收合格,但甲方在使用过程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无偿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更换的,甲方可自行设法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承担与该费用等额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第三方求偿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以及律师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8.7 产品包装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 个日历日内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返修或重新包装完毕,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该批货物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如果甲方未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则乙方应当按照该批货物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
8.8 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或者乙方的其他过错同时造成工程延误的,甲方可同时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9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若发生该等情况,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对第三方的赔偿、律师费等,乙方应当全额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10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结算价款30%作为违约金。
8.11 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随时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8.12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双方为执行本合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声明为可公开资料,则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双方的法律顾问、财务、审计及其他顾问、双方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双方均有权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讯联络、送达
10.1 本合同需要双方确认的内容,由专人负责:
(1)甲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负责人变更,应当迟至变更后三日内有效告知对方。
10.2 在本合同执行中需要双方认可的资料、通知和违约情况均以书面形式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正常发出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国内EMS特快专递方式的发出之日、或挂号信发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并足以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11.2 乙方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遭受不可抗力的事实情况、造成的后果、为防止损失的扩大采取的措施告知甲方,并附有当地政府有效的证明。双方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甲方亦有权解除合同。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不作为)造成损失扩大,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1.3 任何发生于不可抗力之后的违约行为不得免责。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 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份,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附件有:
(1)附件一 产品清单 ;
(2)附件二 供货通知书(样式) ;
(3)附件三 ;
(4)附件四 。
13.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相同效力。
13.4 本合同保密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13.5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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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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