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有效的竞业协议书
简单有效的竞业协议书【篇1】
员工姓名:
签约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协议各方:
_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甲方,办公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为【 】(以下简称“甲方”);
和
员工【 】,【 】国家之公民,身份证号/护照号为【 】,住所地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乙方系甲方员工,双方已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乙方在工作中有机会获得甲方及其关联方(定义见本协议第一条第1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甲乙双方均认为,未经甲方授权,任何披露、使用、处置保密信息的行为都将不利于甲方的业务开展,并将给甲方造成严重且深远的损害和损失。
基于以上共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甲方关于保护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有关规章制度,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职期间保守甲方保密信息的有关事项,签订本保密协议(“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或者其附件另行给出了不同定义,否则本协议及其附件所提及并采用的概念均按如下定义理解,各条款不再做具体解释:
1. 关联方:
系指与甲方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任何国内或国外的合伙、合资企业、甲方或其他形式的企业和/或实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甲方、直接或间接接受甲方控制、或与甲方直接或间接地共同受控于第三方。
2. 保密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以任何形式记载或保存的(包括口头的和书面的、全部或一部分、原件或副本)甲方或其关联方不公开的或未经公开的信息:
(1) 技术保密信息:
技术方案、技术指标、工程设计、电路设计、配方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改良、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数据库、系统、程序、操作手册、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研究开发文件、技术开发革新成果等;
(2) 经营保密信息:
服务内容、产品信息(不限于产品原材料、产品配方、成份、组装方式等任何与产品相关的信息)、经营手册、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市场计划或预测、不公开的财务信息、价格政策、正与甲方或其关联方进行联络洽谈的商机、产业(行业)不公开信息、营销方案(含计划、经营策略等)、采购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商业合同或备忘录、业务函电、招投标文件、甲方经济状况、工程名称、竞标价格、发包对象、工程成本、扣率、现在和未来的业务计划、供货网络等;
(3) 管理保密信息:
保密方法、会议纪要、未经公开或公告的甲方决议、未经公开的会议讨论意见、培训资料、员工信息、人事档案资料、未经公开的政策调整、工作备忘录、工作报告、甲方及其关联方正在讨论或者谈判的事实、文件及进度状况(包括本协议)、薪资水平、准备提起诉讼的案件、正在诉讼未判决的案件等;
(4)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信息:
专有知识、专用技术、设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
(5) 其他保密信息:
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甲方或其关联方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甲方已采取加锁加密代码等防范措施的信息、在载体上注有保密标志的信息,以及经甲乙双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声明并确认的其他保密信息。
3. 竞争业务:
指(1)甲方或其关联方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2)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所经营的上述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4. 竞争对手:
指除甲方或其关联方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5. 离职通知期
指无论因为甲方或者乙方原因,在双方或一方确定并通知对方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始,至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或终止之日的期间。
6. 权利人:
本协议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对保密信息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甲方、其关联方、甲方客户或者任何甲方对其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
二、保密内容和范围
1. 凡本协议第一条定义部分所述保密事项,均视为本协议项下乙方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内容及范围。
2. 凡乙方受甲方雇佣期间获取或知悉任何涉及第一条定义部分所述之保密事项时,乙方应认识到,除非甲方特别说明该事项不属于保密事项的,乙方应当自觉将该事项视为保密事项。
3. 本协议第一条定义部分所述保密事项包括任何能够反映该事项所含信息的材料及工具,不论其载体为书面、传真、电话记录、电子形式、录音录像形式或任何其他可能的形式。
4. 乙方负有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谨慎义务,乙方不确定或不清楚保密事项不能成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免责理由。乙方在雇佣期间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或信息是否为甲方保密事项时,应当向甲方相关部门询问,并由甲方鉴定其性质。在得到甲方书面答复之前,乙方不可擅自进行下述第三条“保密义务”第1款所述任何行为,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
5. 不论乙方是依其工作便利或者依任何其他方式,乙方受甲方雇佣期间获取或知悉的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保密事项,乙方均具有保密义务。
6. 本协议项下,乙方需遵守的保密事项之范围,不限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接触、获知的保密事项,还应包括乙方自入职以来,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获知的保密事项。
三、保密义务
1.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实施如下行为,无论是通过其个人或其同事、代理、亲属或其他任何形式,也无论代表是其个人还是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
(1) 向不必要知晓保密信息、或无权知晓保密信息、或与保密事项无关的个人或组织直接或间接地披露、泄露、谈论、交流获知的保密信息;
(2) 未能妥善保管与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导致与保密信息无关的个人或组织知晓、接触到该保密信息,或者私自将涉及保密信息项的材料及文件等载体携带出或传递至甲方可控制范围之外;
(3)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因职务获取的保密信息发表、公开,或擅自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印、打印、复制、拷贝等行为;
(4)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向与保密信息无关的个人或组织披露、交付或者提供保存或记载保密信息的材料、工具、密码、代码、或钥匙,或者搜集、盗用与自己工作职责无关的保存或记载保密信息的材料、工具、密码、代码、或钥匙;
(5) 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实体;
(6) 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内(无论是否与甲方具有竞争业务)担任任何职务或者拥有利益,上述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人、管理人员、顾问、销售代表、投资人或代理人、股东等;
(7) 为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咨询建议、财务支持或担保;
(8) 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9) 引诱、游说或者企图引诱、游说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到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有竞争业务的单位任职或参加咨询活动;
(10) 引诱、游说或接近或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任何正在或者将要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有业务往来的个人、组织终止该等业务往来,或者引诱、游说或企图引诱、游说该个人、组织与乙方进行个人交易和业务往来;
(11) 引诱、游说或接近或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任何正在或者将要与甲方或其关联方就业务合作进行谈判的个人、组织终止该等谈判,或引诱、游说或企图引诱、游说该个人、组织与乙方进行个人交易和业务往来;
(12) 发表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其关联方及其各自董事、管理人员的名誉、声誉及利益的言论,或披露此类信息;
(13) 利用职务便利或雇佣期间掌握的保密事项等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商业就会,或与甲方竞争,接受甲方任何客户的订单,或为本人或其他个人、组织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14) 以任何方式引诱、劝诱或说服,或者企图引诱、劝诱或说服,或者以任何方式干扰甲方业务或者试图做出任何前述行为以使(i)甲方的任何现有客户成为与甲方或其关联方具有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实体或个人的客户,或(ii)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任何现有客户或供应商终止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合作;
(15) 从事任何与甲方或其关联方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其他活动。
2.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均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 乙方在职期间若接受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应事先征得甲方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甲方保密信息的内容征求甲方意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使用。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与保密信息相关的各种材料、工具或者工作密码、钥匙,不对外提供和泄露,无论该材料、工具、密码或者钥匙是否因乙方工作原因获得。
(3) 甲方客户对甲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乙方应遵守甲方与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
(4)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搜集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甲方保密信息,并应当自觉回避与自己无关的保密信息。
(5) 乙方如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发现无关人员知晓、接触到保密信息的,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进一步泄密,并及时报告甲方。
(6) 除甲方书面同意,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乙方不享有任何能够成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免责理由。
(7) 乙方同意:为保证甲方有效掌控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甲方保留阅读、复制、删除和保存所有乙方在工作场所内发送和收到的电子邮件、各文件、资料的权利,无论该邮件、文件或资料是个人用途还是公务用途,并且所有该等邮件、文件或资料都是甲方资产。
(8)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尽谨慎义务,采取任何必要、合理努力,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保密事项,以保持其机密性。
(9) 乙方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否则,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形下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0) 当甲方要求收回其所有的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保密信息,以及描述、概述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描述、概述该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副本、影印件、摘录件。
四、知识产权归属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或其关联方的资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其关联方的物质条件、技术信息、硬件设施、软件设施、办公场所、机器设备、业务信息等)或工作时间产生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数据、图形、文档、源代码或其他作品等知识产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职务成果,其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或其关联方享有。
2. 甲方或其关联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前述第1款所述知识产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3. 在甲方或其关联方成为前述第1款所述知识产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的权利人之前及之后,乙方均应将该作品、技术信息或其他经营信息作为甲方保密事项予以保密。
4. 乙方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因职务获取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研究成果、工作文件的内容发表、公开。
5.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无关的作品、知识产权、技术信息或其他经营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书面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前述作品、技术信息或其他经营信息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甲方同意乙方享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没有申明的任何在任职期间的完成或部分完成的作品、技术信息或其他经营信息,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一切相关权利归甲方。
五、协议期限
1.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2年止。
2. 前款所称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包括任何导致双方劳动关系不再存续的原因,无论该原因是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导致。
六、离职通知期
1.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通知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1) 不得进入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工作场所或任何甲方的物业;
(2) 从甲方或其关联方内的任何办公室离开;
(3) 停止履行原工作岗位相关职责;
(4) 必须向甲方返还所有属于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其他材料(包括复印件);
(5) 不得联系或试图联系任何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客户、供应商、代理人、专业顾问、经纪人或银行。
2. 经甲方书面要求乙方实施上述行为的,不视为乙方失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3. 除特殊事由外,乙方在上述期间的劳动关系及其解除/终止日期将不受影响。
4. 乙方在上述期间的薪资福利将不会发生调整。
5. 在其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因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及其拷贝件,均应当向甲方返还。
七、保密地域范围
乙方确认,在其受甲方雇佣期间,需在任何地域内遵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乙方不得以该地域不能够或者不具备形成甲方的实际竞争关系为理由,要求排除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八、违约责任
1.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之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签订当月乙方月工资/报酬(乙方当月在甲方处的全部可得收入)的12倍作为违约金。
2. 如前款所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需进一步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丧失的商业机会;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甲方为向乙方或相关第三方维权所支出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
3. 如因乙方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支付的各项赔偿费用;甲方因处理第三方指控所指出的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上述费用和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4. 如乙方在受甲方雇佣期间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或相关法律之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乙方须承担前述第1款和第2款所述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九、协议解除及终止
1. 双方协商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行解除或终止:
(1)保密期限届满;
(2)甲方宣布解密;
(3)甲方保密事项已经公开。
2. 在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甲方任何时候都可通过书面方式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十、信息载体
1. 乙方同意,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保密事项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前述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光盘、磁盘、磁带、笔记本、文件、备忘录、报告、案卷、样品、账簿、信件、清单、软件程序、录像带、幻灯片或其他书面、图示记录等。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将前述载体交付给甲方。
2. 若前述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否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权不予返还该载体,且无须向乙方支付与该载体经济价值相对应的费用补偿。
十一、保证及承诺
1. 乙方确认并承诺如下地址为乙方的真实并有效的地址:【 】。甲方及其关联方向该地址发送的任何文件、告示或通知均视为能够送达乙方,并在发送后的第3日起即视为已经送达,如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的,由员工自行负责。乙方如变更上述地址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3. 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内容、范围、义务、地域和期限等条款是公平合理的,上述约定是为保护甲方和其关联方充分使用其保密信息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4.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5. 本协议项下乙方需遵守之保密义务,系乙方作为甲方之员工所应当履行之义务,甲方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乙方同意,任何情形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保密费为由违反其保密义务。
十二、其他
1. 本协议构成双方关于主题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以前双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的所有书面及口头的协议和谅解。
2.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系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得用于对具体内容的解释,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当以条款的具体规定为准。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4.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或盖章后生效,且未经双方书面协议不得补充或修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有鉴于此,本协议由甲方正式授权代表和乙方亲自于本协议首部所示日期签署,以昭信守。
甲方:【 】公司(盖章)
签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
日期:
乙方:
签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
日期:
简单有效的竞业协议书【篇2】
甲方(单位):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1条 定义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____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1.3 任职期间:_______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1.4 个人或组织:_______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1.5 ____争性单位:_______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____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_______
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_______
1.6 ____争性业务:_______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1.7 ____行为:_______自己或与其他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____争性业务;或为____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____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1.8 乙方关联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第2条 在职期间的____限制
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____行为。
2.2 除本协议中约定的____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____行为:_______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____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2.3 在职期间的____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第3条 离职后的____限制
3.1 离职后的____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____行为。
3.2 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_______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____限制期间:_______
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义务;
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____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____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____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____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3 ____限制补偿:_______每月____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发放时间:_______按月发放,最晚不超过下月20日。例如乙方于2月5日离职,则支付时间不晚于3月20日。
发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账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____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____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账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3.4 在____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____限制义务:_______
从____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在____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乙方关联人从____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离职后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职单位、乙方自行投资的公司企业等与甲方客户有合作交易或金钱往来。
(6)乙方离职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间接与原甲方客户从事与甲方业务相____争或相冲突的业务(如原甲方客户与乙方联系,乙方应让其与甲方联系或告知甲方)。
(5)其他违反____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3.5 特别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3.6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____限制义务的履行。
3.7 特别说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____限制补偿:_______
乙方从事____行为时;
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____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第4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在职期间,如有____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乙方从事____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赔偿____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倍。
4.2 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____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_______双方约定的____限制补偿金月标准_双方约定的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的月份数______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____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____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____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4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5条 通知
5.1 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5.2 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_______
乙方电子邮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机短信。手机号为:_______ 。
5.3 甲方的送达地址为:_______甲方办公场所。
5.4 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第6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第7条 附则
7.1 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名确认):_______
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保密协议。本协议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
本协议所称任职期间,是指自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止。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下商业秘密:_______________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秘密、财务信息、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对甲方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和/或资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三条 在甲方任期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何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承诺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领域公认的准则,不做、不参与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
1、 设置任何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障碍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获取或者设法获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业秘密等:_______________
2、 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关渠道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
第五条 乙方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漏或者因其过失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范围的进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六条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利用甲方仪器、设备、资料等物质或技术条件完成的作品、技术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权和/或者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甲方享有该智力成其他全部相关权利。智力成为专利的,乙方应协助甲方申请专利权。
乙方进一步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有关资料、信息等用作商业目的或者为他人用于商业目的提供方便。
第七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办公电脑使用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个人电脑(自带笔记本电脑、PC机及掌上电脑等)不得自行拆开机箱:_______________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及刻求设备等)或通过网络将公司办公电脑中的文件导出。
第八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九条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经甲方查实的,甲方可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可以根据法律对乙方采取惩戒措施。
第十条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_均可提起诉讼。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书面变更或者书面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本协议有关条款。 但此修订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四条 本协议条款在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仍存在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简单有效的竞业协议书【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竞业限制范围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
2、不论因何种原因,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计算)乙方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就职,也不得自办或协助他人开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
3、所谓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与甲方同类及类似的行业:
壹、 ;
贰、 。
第二条 竞业限制补偿
1、竞业限制期间甲方应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其金额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支付日期为的每月 日前(自乙方离职后第二个月起):
壹、每月 元人民币;
贰、其它金额: 。
2、乙方指定下列收款帐号:
户名: ;
开户行: ;
帐号: 。
如乙方上述帐号无法收款,则乙方应书面提交其它收款帐号,或上甲方办公地收款。此时仍视为甲方已按时付款。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无正当理由,甲方迟延支付经济补偿金超过两个月,则乙方可以终止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迟延付款不超过两个月时,乙方仍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可要求甲方补足经济补偿金;
2、甲方可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但在该义务终止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仍应按约支付经济补偿金;
3、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将违约行为所获收益返还甲方,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如该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第五条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有效的竞业协议书【篇4】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职务: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经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1.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1.2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1.3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_(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产品情况而定,此处可以详尽列明产品类别)。
1.5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根据业务情况而定,自行填写)。
1.6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6.1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4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6.3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6.4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6.5(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1.7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2.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3.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如乙方有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不影响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3.3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1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第6.1条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式甲方应付乙方总额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4.1.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4.1.1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4.1.1条的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4.2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五条竞业限制期限
5.1竞业限制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5.2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5.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第六条竞业限制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6.1.1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额为元,共计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法律无明确规定,此处补偿百分比可以自由选择一个额度,建议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50%之间)
6.1.2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1.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1.4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6.2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3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6.4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此项通知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6.5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七条其他
7.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7.2《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7.3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自__年__月__日起,从公司离职。其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__年__月__日,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合同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生效日起算,计算与发放办法按照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简单有效的竞业协议书【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__________劳动合同条例》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
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贴每月______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有效的竞业协议书【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竞争业务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二、竞业的区域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3、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4、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5、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6、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7、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8、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经济补偿金
9、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0、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违约责任
1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1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简单有效的竞业协议书【篇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劳动者):
身 份 证 号:
鉴于乙方从事职务对甲方具有重要影响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故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生产、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产品,甲方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
(1)
(2)
(3)
2、无论甲、乙双方因何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乙方自离职后二年内不得在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主要包括:
(1)
(2)
(3)
3、无论甲、乙双方因何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乙方自离职后二年内不得自己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不得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二、甲方义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工资收入的十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向甲方退还;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至企业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2、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章): 员工(签字):
签订时间: